异族小说

三 我曾侍候过英国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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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位请听好了,我现在将给大家讲些什么!

我的幸福往往来自我所遭到的不幸。我哭着离开了宁静旅馆,因为老板认为是我有意将圣子塑像真品与复制品弄混的,说我是故意搞鬼,以便能得到四公斤的金子,其实不是我,而是另外一个餐厅服务员提来的这同一口箱子。我只好前往布拉格去。万幸的是,我在布拉格火车站遇到了瓦尔登先生,那个脚夫仍旧跟着他,就是那个背上背着两部小机器,一架秤和一架切香肠机器的人。瓦尔登先生为我写了一封介绍信给巴黎饭店,我跟他分手的时候,他又对我表示了好感,摸摸我的头,一个劲儿地对我说:“小可怜的,坚持住,你还小。但愿你,小家伙,能有出息!我会来看你的。”他几乎是在喊话。我停住脚步,久久地向他挥手。火车早已开走,我又开始了新的冒险。其实,我在宁静旅馆这些日子就一直担惊受怕哩!事情是这么开始的:我看见大个子杂役养了一只猫。这只猫总等着他把奇怪的活儿干完,或者在院子里待着,看着他怎样劈柴给客人们观赏。这只猫就是杂役大汉的心肝儿宝贝,他们连睡觉都在一起。如今有只公猫老去找它,这只母猫喵呜喵呜地叫着,总也不爱回家。我们那位大个子杂役急得脸都发青了,他到处去找它,走到哪儿都要回过头来,看看他的米拉是不是跟在后面。大个子杂役喜欢一个人自言自语。我不管什么时候走过他身边,都能听到一些不可置信的事情。我从他的这些自言自语中得知,他曾经坐过牢,用斧子砍伤了一个和他老婆相好的宪兵。他老婆去上吊,人家不得不把她送进医院。大个子杂役为此被判五年监禁,跟日什科夫的一名罪犯关在一起。那人曾派他的小孩去打啤酒,这小孩在回家路上丢了五十克朗。这家伙一发火,就将他小孩的双手搁在砧板上,一刀把它们剁了。这是第一件不可置信的事情。他的第二个同狱犯人是因为他老婆与一个旅客通奸被他当场抓住,他用刀子砍死了他老婆,割下她的阴部,还用斧子逼着那男的把它吞下去,那男人被他吓死了。这杀人犯自己投了案。这是第二桩不可置信的事情。而那第三个犯人,就是他自己,成了第三桩不可置信的事情:他原本很信任他的太太,当他看见她和那宪兵在一起时,他就用斧子把他肩膀劈成了两半。那个宪兵开枪打伤了他的腿。我们这位杂役就这样被判了五年刑。可是不可置信的事情还在后头哩!有一回,那公猫又来找大汉家的母猫。大汉用块砖头将公猫按到墙脚下,用斧子砍断了它的背脊,母猫直为它的公猫哀叫,可是大汉将公猫紧紧地卡在铁丝网网着的小窗子上,它出不来进不去地待了两天才死去,跟那宪兵一样下场。母猫被他赶出家门,成了一只到处流浪的野猫。大汉再也不许它进家门,它后来就无影无踪了,估计也被这杂役杀死了。因为他是一个敏感、情绪容易冲动的人,动辄便用斧子,对他的太太和对他养的母猫都这样。因为他不仅对那宪兵,而且对那只公猫都吃醋得要命。在法庭上,他懊悔自己只砍了那宪兵的肩膀,而没把那戴着钢盔的脑袋砍掉。因为那宪兵在他太太的床上时还戴着钢盔,束着皮带佩着手枪……恰恰就是这个大汉臆想出来并对我老板说,是我想偷走这尊布拉格圣子塑像,说我满脑子只想着如何不惜犯罪尽快发财。老板听了吓一大跳,因为通常认为杂役说的便是天经地义,他一说什么,我们那里就不会有第二个人敢说个“不”字,因为杂役的力气比五个人的还要大。再后来,几乎每天下午我都发现杂役坐在那所童话小屋里,总在那里干点儿什么,大概是跟那些布娃娃或者小熊什么的玩耍。这我从来也没想到过,也没下工夫往这方面去想。可有一回他却对我说,他不乐意我再进那所小屋去。有一次,他刚在那里见到我和兹登涅克,就补充一句说,有可能发生第四桩不可置信的事情。然后,又指着那只被砍断背脊骨在我房间旁边受了两天罪的公猫干尸给我看。只要我从他旁边走过,他便指着公猫的干尸提醒我说:所有在他眼里的犯罪者都将跟它一样下场,说着还指指他自己那对眼睛。我即使什么过错也没有,他也可以抓住这一点,说我跟他的布娃娃玩耍了,为此他即使不杀死我,也会把我弄个半死,让我跟那只公猫一样,拖上好长时间才断气。那只公猫尽管什么错也没有,只是跟他的母猫相好而已,可后来……我眼下待在火车站上,猛然发现我在宁静旅馆的半年时间里变傻了,变得神经质了。列车员一吹哨子,旅客一就座,列车员吹着哨子向车站发送员发信号,我就挨个地跑到乘务员面前去问:请问您需要点什么?又当发送员一吹哨子,表示询问乘务员是否作好一切准备、车门是否关好等等,我就又跑到发送员面前去恭恭敬敬地问他:请问您需要点什么?火车带走了瓦尔登先生。我步行穿过布拉格的一个个十字路口。有两次,当十字路口的交通警吹哨时,我立即跑过去,将行李箱放在他脚跟前,问他:请问您需要点什么?我就这样穿过大街小巷,来到巴黎饭店。

巴黎饭店漂亮得几乎让我晕倒在地。这么多镜子,这么多黄铜栏杆,这么多黄铜门把儿,还有这么多黄铜烛台,而且擦得这么亮,就跟一座金殿一样。到处都铺着红地毯,到处都是玻璃门,仿佛是在宫堡里。老板布朗德斯马上和悦地接待了我,将我带到我的小房间。这是楼顶层屋檐下的一间临时住房,从这儿可以清楚地瞭望整个布拉格。我想,就凭这瞭望、这小房间,我也要好好干,争取能长期留在这里。当我打开箱子,准备将我的燕尾服和衣服挂起来时,一打开衣柜,发现里面已经挂满了衣服,我又打开第二个柜子,里面摆满了雨伞,第三个柜子,里面挂满了男式大衣,靠里面的绳子上还挂了成百条领带……我取下一个衣架,将我的礼服挂在上面。然后,我专心瞭望着布拉格,欣赏那些屋顶。我看到闪闪发光的布拉格宫。我一看到那座历代捷克国王们曾经住过的宫堡,就不禁热泪盈眶,把宁静旅馆忘了个一干二净。我现在反倒为他们以为我想偷走布拉格圣子塑像这件事而感到高兴,因为要是我的老板没这么认为,那我这时还在清扫园中小道,整理干草垛,老担心什么地方会响起哨声。我现在才琢磨出来,恐怕连大个子杂役也有一只哨子,那杂役肯定是老板的眼睛,并代替了他的两条腿。他像老板那样监视着我们并吹哨子催促我们……我从楼顶的小房间走下来,正赶上中午,餐厅服务员互相倒班,吃午饭。我看见他们正在吃土豆面疙瘩和香炒面包渣儿,大家都到厨房里领土豆面疙瘩,我还看到老板也得了一份土豆面疙瘩,也在厨房里吃,跟账房一样。只有大厨和他的帮厨们午饭吃的是煮土豆。连我也有一份土豆面疙瘩配香炒面包渣。老板让我坐在他旁边,我吃这份饭的时候,他也在吃,可他是小心谨慎地吃,更像是吃给大家看看而已。既然我作为一个老板都能吃这饭,那你们,我的职工们当然也能吃这饭。他很快用餐巾擦擦嘴巴,将我带到一个空房间。我最先得到的任务是分送啤酒。我往玻璃杯里打上啤酒,摆满一大盘子,按照这里的习惯,我还给每个啤酒杯挂上一小块红玻璃片作装饰。年长的服务员领班一头灰白银发,俨然像位作曲家,他用下巴示意我的啤酒该往哪里送,到后来就只需用眼睛示意了。我从来没送错过,那位帅气的领班眼睛指到哪里,我的啤酒便送到哪里。一个小时之后,我已经看到,那位老领班在用眼睛抚摸我,向我明显地表示出我很讨他的喜欢。这位领班可是个人物,一位地道的电影演员,一位穿燕尾服的美男子。我从来没见过有人穿燕尾服有他那么帅,与这个四处是镜子的环境也很相配。即使已过中午,这里也亮着灯,灯的造型像蜡烛。在每个灯泡下方,都是叮当作响的雕花玻璃饰物。我能从镜子里看到自己在怎样分送皮尔森啤酒,我看到镜子里的我也有一点不大一样。因此我不得不修正对自己的看法:我并不是那么丑那么矮,我那套燕尾服很合身。当我站在这位仿佛刚从理发店出来,留着一头卷曲白发的领班身旁时,我从镜子里看到,我别无他求,只想跟着这个领班在这里做事。他总是那么安详,他知晓一切,待客周到,补充点菜单时总是面带微笑,仿佛在家中举行家宴那般亲切。他还知道哪张桌上的哪位客人没得到饭菜,他立即帮忙补上。他也知道谁想结账。据我所见,谁也用不着举起手来或拍得噼啪响,也不用挥动点菜单。领班很奇妙地观察着,仿佛在检阅千军万马或者在瞭望台上,在一艘海轮上欣赏美丽的风光,又像什么也没瞭望,因为每一位客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能让他立即明白,他需要什么。我马上注意到,领班不喜欢那端托盘上菜的另一领班。他的目光已在责备这老兄送错了菜。本该将猪肉送给6号桌,他却送到11桌去了。当我已经送了一个礼拜的啤酒时,在这个棒极了的饭店里,我清楚地注意到,那个上菜的卡雷尔,每当他从厨房里端着托盘出来时,总要在餐厅门外站一会儿。当他以为谁也没注意看他时,便将端得齐眼睛那么高的托盘降到胸口这么高的地方,嘴馋地看着一盘盘美味佳肴,总要从这样那样菜里掰下一小块,小得仿佛只是偶然沾脏了手指头而随便舔舔干净而已。然而,我也看到,那位帅气的领班怎样当场逮住了他。不过这位领班什么也没说,只是看他一眼。卡雷尔挥一下手,又将托盘举得过肩,用脚踢开活动门,走进餐厅,快步穿梭于餐桌之间。这可是他的拿手好戏,托盘往前倾斜,仿佛要掉下去,脚步像打鼓点一样走得飞快,的确,谁也不敢像这位名叫卡雷尔的上菜员那样托这么多碟子。十二只碟子摆在一只托盘上,分送菜碟前,将托盘放在备餐桌上,手一伸,胳膊像一块小长桌面,一连摆上八只碟子,手上还端着两只碟子,形成一张扇面,另一只手还端着两个碟子,这简直像在耍杂技。布朗德斯老板大概很喜欢这个上菜服务员,把这端盘碟的表演当做饭店里的一项装饰。喏,我们每天的职工饭几乎都是土豆面疙瘩,今天配罂粟子,明天配调味汁,第三天或许配点儿烤面包,有时则浇些化了的黄油和糖,有时又改浇些覆盆子汁,或者配些香芹菜末和荤油。我们老板也总跟我们一块儿在厨房里吃土豆面疙瘩,但每次吃得都很少,他说他忌口。可到下午两点的时候,恰好由那个名叫卡雷尔的大红人端来一个托盘,所有饭菜都盛在银器餐具里,总少不了鹅肉或者鸡、鸭、野味,根据季节而定。他每次都将托盘送到一个小单间,仿佛里面用餐的是一位从交易会转到我们巴黎饭店继续谈生意的大老板。我们老板总是悄悄地溜进这个隔板小单间里。他出来的时候,容光焕发,一脸的满意,嘴角上还插着一根牙签。恰恰是这个领班卡雷尔,恐怕跟我们老板有点什么猫儿腻。每个礼拜四的交易会之后,那些商人便来到我们这儿,用喝香槟和白兰地来庆祝他们谈成的买卖,每桌一大托盘各式美味佳肴。虽然只有一托盘,但装得满满的,宴会规格。尽管还是白天,可从中午十一点钟起,夜宵餐厅里就坐了许多涂脂抹粉的小姐,跟我在天堂艳楼里认识的那些小姐一样。她们一边抽烟,一边喝着低浓度弗木特酒,等着那些富商们。他们一到,小姐们就分散到各人的座位,她们每个都早已预订好隔板单间。我从这些隔板单间旁边经过时,只听得窗帘之内响起咯咯笑声和清脆的碰杯声,就这样持续好几个钟头。直到傍晚,这些大款们才纷纷离去。兴奋漂亮的小姐们也走出来,进到洗手间,重新涂上接吻时抹掉的口红,整理好穿在身上的衬衫,打量一下全身,看看重新穿上去的丝袜的袜缝是不是笔直对着脚后跟。富商客人们走了之后,我从来不敢、别的人也不许进入那些隔板单间。只是每个人都知道,我也多次透过窗帘缝看到,卡雷尔如何将所有沙发套之类的东西都拽掉。这是他捞外快的一大机会,在那里捡拾他们丢下的贵重饰物,有时还能捡到戒指和怀表上不小心拽下的链环。所有这些都是老板们和小姐们在穿脱衣服时从上衣、裤子和马甲口袋里掉出来的,或从链子上拽下来的。这一切都成了卡雷尔的独吞之物。有一天中午,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卡雷尔跟往常一样,往大托盘里摆了十二只碟子,在进到餐厅之前,照例在门外站上一会儿,偷吃掉一小块牛肉,一小块卷心菜。他没动那点心,却尝了一小块小牛肉馅儿,然后又面带笑容将托盘端进餐厅。可有一位客人不知是挨烟味儿呛了呢还是得了伤风,这个乡下人的鼻子一直吸着气,这气儿长得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提着他的头发,让他不得不站起来,打了一个响喷嚏。这喷嚏的急速气流仿佛触到装满菜碟的大托盘。卡雷尔总是这样举着这托盘,犹如童话中的飞毯朝前飞奔。受这喷嚏的影响,不知是托盘朝前的速度加快了,还是卡雷尔的脚步没赶上,他差点儿滑倒。因为那托盘往下溜,饭店里所有职工,甚至老板本人和客人,包括餐饮协会主席什罗贝克,都在餐厅里亲眼见到这情景。卡雷尔连忙迈一大步,倒是抓住了托盘,但是掉下两个碟子。最先掉下来的是一块块鸟肉,然后是调味汁,最后是碟子,一秒钟之后又掉下第二只碟子:调味汁,肉,最后是馒头片,全都掉在一位客人身上。这位客人往常总要通读整个菜谱,等他点好了菜,便抬起眼睛来点菜,同时要问肉煮得烂不烂,调味汁够不够热,馒头片软不软……现在,整个一碟菜都扣在他背上。他一起身,调味汁滴滴答答,馒头片滚到了铺在他胸前的餐巾下面,有一块馒头片像小帽子顶在他的头上,就像犹太教教士戴的那种特小的帽子。当保住了其他十个菜碟的卡雷尔看到这情况,又看到什罗贝克先生时,便把托盘举得更高,将它往上一抛,整个托盘翻了个个儿,十个菜碟全都掉到地毯上,这一如同在剧院或哑剧里演出的情景表明:那两只碟子使他烦到了何等程度。他解下围裙,将它一摔,怒气冲冲地离开餐厅,穿上便服酗酒去了。我当时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可我们饭店的其他职工都说,他碎掉两个碟子的后果跟碎掉十个碟子是一样的。因为上菜是餐厅服务的一道风景。可这事还没完,卡雷尔又回来了。他一屁股坐到厨房里,眼睛瞟着餐厅,突然起身要去搬那装满玻璃酒具的柜子。会计和厨师们都跑去拦他,柜子里的玻璃杯丁零当啷碎了一地。厨师们把柜子推回原处。卡雷尔自碎了那两个碟子之后,不知从哪儿来的那股蛮劲儿,有三次差点儿将柜子翻倒在地,那些厨师满脸涨得通红,又三次使劲地将柜子搬回原处。等到他们大家都似乎喘了一口气的时候,卡雷尔又蹿过来,要捣毁厨房那一排炉子,他拽掉烟筒管道,厨房里立即布满了烟雾,弄得在场的人咳个不停。厨师们费好大的劲才又把那些管子接上,他们弄得满身黑烟坐到椅子上,看那卡雷尔又在什么地方。可卡雷尔已经跑掉了,于是我们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可突然一声哐啷响,卡雷尔踩碎了炉台上方天窗的玻璃板,并从上面的破洞口里跳下来,一只脚踩在上午茶点时吃的肚丝汤锅里,连裤腿都湿了,另一只脚站在掺了小马肉汁的红焖牛肉锅里,溅得四处都是肉汁,满地的玻璃碴儿。厨师们连忙跑去喊那曾经当过拳击运动员的杂役来,想让他强行将卡雷尔拖出去,估计他大概跟巴黎饭店有仇。杂役刚迈了几步,张开手臂,仿佛举着两个毛纱纺锤,还嚷嚷着:你这畜生,在哪儿?可卡雷尔却狠狠地给了杂役一拳,杂役倒在地上。不得不把警察叫来。卡雷尔已经安静下来,可是在走廊上,他将两名警察打倒在地,他还踢了他们头上的钢盔。警察们于是将他拖到一间小餐室里狠狠揍了一顿。他每叫喊一声,餐厅的客人们就抽动一下肩膀。最后,警察将他带出来时,他已是浑身青紫,可他还对衣帽间的女服务员说,这两只碟子还得让饭店付出代价。果真如此,后来听说,他安静下来,但却无缘无故踩碎了一个瓷洗脸池,从墙上拔出了水管子,在场所有人,包括警察都被水管里喷出来的水浇得全身湿透,直到将水堵住为止。喏,我便成了领班斯克希万涅克先生手下的一名餐厅服务员。我们还有两名餐厅服务员,可只有我在中午稍微空闲的时候,才可以背靠着小贮藏室的桌子站一站。领班先生对我说,我将来可以成为一名好领班,但我必须锻炼出如下本领:客人一进门,就得记住他并知道他将在什么时候离开。说他指的不是开放衣帽间的上午,而是在咖啡厅就餐的下午。说我必须学会辨认谁只想吃饱肚子而不付钱便悄悄溜走。说我还必须善于估计客人随身带了多少钱,他是不是会根据自己的财力来花钱,说这是当一个好领班的起码条件。一有机会,领班就悄悄向我介绍,刚进来的是一位什么样的客人,正要离去的是一位什么样的客人。他这样训练了我几个礼拜,我竟敢于自己估计猜测了。我已经盼望下午的到来,仿佛我将进行一项冒险远征。我激动得像等待野兽的猎人。领班先生或者抽着烟,眯缝着眼睛满意地点点头,或者摇摇头纠正我,并亲自走到客人那里去向我证实他是对的,而他的确也总是对的。后来我才第一次知道他为什么能这样。当我向领班先生提出“您怎么啥都知道”的问题时,他挺直身子回答说:“因为我曾经侍候过英国国王。”“侍候过国王?”我惊讶得拍一下手掌说,“我的老天爷!您曾经侍候过……英国国王?”领班得意地点点头。于是,我们进入了第二时期,它使我亢奋异常,就像你买了彩票,当你在彩票开奖时想知道自己的数字是不是中了的心情那样。当下午进来一位客人,领班一点头,我们便走进小贮藏室。我说:“这是意大利人。”领班摇摇头说:“这是从斯普利特或多布罗夫尼克来的南斯拉夫人。”我们彼此对视了片刻,随后,我们点一下头,我摆出二十克朗,领班也往这小贮藏室的托盘里放了二十克朗。于是,我走到客人跟前去问他需要点儿什么。等我边往回走边看点菜单时,领班已根据我的表情将两份二十克朗扫进他的一个大口袋里。为了同样目的,他在裤子上也用同样的皮子缝了一个口袋。我好奇地问道:“领班先生,您怎么能分辨出来谁是哪国人呢?”他却谦虚地回答说:“我曾经侍候过英国国王。”我们就这样经常打赌,我总输。不过领班先生却又教给我说,我若想当个好领班,不仅必须知道客人是哪个民族的,还要知道客人大概会点什么菜。于是,当客人进到餐厅之后,我们俩一点头,便又一同进到小贮藏室,各自将二十克朗放到小桌子上。我说客人会要红焖牛肉汤或者风味肚丝汤。领班先生则说,客人会要茶和不抹蒜汁的烤面包。我于是去取点菜单。当我向客人请了早安,问他需要点什么时,他果然点的是茶和烤面包。我还在往回走时,领班先生已经拿走了那两份二十克朗,并对我说,你还得学会立即认出胆囊炎患者来。你瞧那位客人,可能是个老肝炎!还有一次,我猜有位客人想要茶和抹黄油的面包,领班却坚持说他会点布拉格火腿、黄瓜,外加一杯皮尔森啤酒。他又对了,等我刚拿到点菜单,转过身,领班先生看到我走过来,他瞅我一眼,掀起小窗口,不是对着我而是对着厨房喊道:“布拉格火腿一份!”等我走到他跟前,他又对厨房补充了一句:“再要一份黄瓜!”尽管我的小费就这么输光了,可我还是能为这样的学习而感到幸福。我们只要有可能就打赌,且总是我输。而我每次总少不了要问一声:“领班先生,你为啥什么都知道?”他将两份二十克朗放进袋子里说:“我曾经侍候过英国国王。”我一共认识了好几个领班,在卡雷尔之后,在认识这位领班之前我还认识一位叫兹登涅克的领班,就是那位半夜三更把村子里的人闹醒,挥霍掉所有的钱,仿佛成了个破落的贵族老爷的人。这时,我又想起金色布拉格旅馆的那位领班,我这第一位领班名叫马列克,那人很节省,谁也不知道他的钱放到哪里去了,但谁都知道他有钱,而且不少,说他肯定在攒钱买小旅馆,等到他不再当领班的时候,便会在捷克天堂哪个地方将一座小旅馆买下来或租下来。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儿。有一次他在婚礼上喝醉了酒,有些动感情,就向我吐露了真情。十八年前,他老婆派他到她的一位女友那里去送个什么信,他一按门铃,门就开了,一个漂亮的女人出现在他面前,她脸红了,他也脸红了。他们就这样站在门口愣了好大一会儿。她手里拿着一件刺绣活儿。他一进门,什么也没说,却拥抱了她。她还一直绣着花,后来就一块儿滚在长沙发上,她在他背后接着绣她的花,他像一个男人那样占有了她。他对我说,从此,他爱上了她。他拼命地攒钱,十八年来他攒了十万克朗,以支付他原来的家庭、老婆孩子的费用。明年将给他们一所小房子,然后,半白头发的他就将同他的半白头发的美女去过自己的幸福日子了。这是他讲给我听的。他还打开他写字台的小柜门,在柜子里面还有一桶,这里便放着这些钱,为了买得他的幸福的所有积蓄。我望着他,简直无法相信这一切。我望着他的鞋,他的旧式罩裤,裤腿口的白带子一直缠到脚踝那儿。这种罩裤仿佛是我童年时代穿过的那种,那时我跟外婆住在城里的磨坊,那时旅客们从卡罗维疗养所的男厕所窗口扔内衣裤出来,有一次正好扔出来这么一条裤子,它张开两只裤腿,在空中停顿了一下……总而言之,每个领班都不一样。金色布拉格旅馆的这个马列克,他突然出现在巴黎饭店的领班旁边,我觉得这个马列克像个圣徒,也像那个出售《耶稣基督的一生》的画家、诗人约德,记得那诗人总爱一会儿脱下一会儿穿上他的短外套,总在吃一种药粉,嘴唇总是一圈黄色,这是喝药水喝的……而我自己将来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每个礼拜四都由我来侍候这些商人。卡雷尔已经不再来这儿了。跟所有的有钱人一样,这些商人也很会作乐,快活得像小狗似的。要是他们做成了一笔什么生意,那他们可会花钱哪,跟有些刚从赌场赢了钱的屠夫一样。这些赌钱的屠夫玩上三天三夜回家的时候,常常是没有了眼镜没有了马,没有了他们买来的牲口,什么都在赌场输个精光,回家的时候,往往只剩了一根鞭子。这些富商们有时也输成这样,也落得个身无分文,坐在隔板单间里像耶利米望着被焚烧的耶路撒冷一样望着这世界。到后来,他们把人家赢的钱也拿过来付了账,真能折腾!后来,我就逐步成了那些等在咖啡厅里的小姐们的知己。她们等着交易会一结束,便打扮得花枝招展下楼去到单间小房,不管是上午十一点,还是下午,是黄昏时分,还是深更半夜或是早上,对她们来说都一样服务。在巴黎饭店从一早起就亮着灯,整个饭店就像一盏忘了关掉的亮堂堂的吊灯。我最喜欢的是小姐们称为“体检密室”、“内科会诊室”的小房间。赶上这些,老板还精力充沛时,就想法以最快的速度把小姐灌醉,然后渐渐脱下她们的衬衫裙子,与她们赤身裸体地滚在沙发上。完事之后,这些老板一个个弄得筋疲力尽,有时他们的样子仿佛在这一场爱情游戏之后得了心脏病,这都是由不惯常的做爱姿势造成的。不过,在这些所谓内科会诊室或体检密室里,总是笑声不断。姑娘们在这里的任务,就是让客人们开心,而她们受的折腾最多了。那些年龄较大一些的商人不停地笑着,开着玩笑,把这些脱光了身子的小姐当做集体游戏中的抵押品。他们一边啜着香槟和白兰地,一边亲手脱掉展示在桌子上的小姐的衣服,让她自己躺下。围在她四周的客商们举着酒杯和盘子,边喝边吃边观赏,戴上眼镜细细察看这美女身体的每一个隐私部位,就像在服装表演会上或某所美术学院的画室里一样,要求这小姐坐起来,站起来,弯下身子,将两腿搭在桌子边,光着脚板像在溪里戏水一样拍打。这些老板们从来不为哪一条腿朝着他,身体的哪一部分冲着他这个方向而争吵。他们总是带着极大的热情观赏这女人裸体,仿佛一位风景画家被美丽的风光迷住,将它搬到画布上。这些老头们怀着经久不衰的热情,戴着眼镜从近处观赏着这弯曲的手臂,这披散的秀发,这脚背和足踝,然后还有腹部。有的却又盯住微微张开的半边屁股,带着孩子般的惊讶望着他所看到的部位,另有人兴奋地叫出声来,望着天花板,仿佛在感谢上帝使他能看到小姐叉开的两腿,让他的手指或嘴唇能触到他的最爱之处。这间小屋的光芒不仅来自天花板上的吊灯,而且来自不停地晃动的玻璃酒杯,尤其是四对眼镜片,仿佛鱼缸里来回游动的拖着纱裙尾巴的金鱼。等到他们饱了眼福,便结束了这场“体检”,给小姐倒上香槟。她则坐在桌子上,老头们纷纷同她碰杯,直呼她的名字,她想吃什么就从桌上拿什么。老头们仍然开着玩笑,一派彬彬有礼的君子风度。这时,从别的单间里传来了愉快的笑声,有时又鸦雀无声一片死寂。有时我常常会想,要不要赶快过去看看是不是有哪位商人已经断了气或生命垂危……随后,这些老头又帮那小姐穿上衣服,像电影片子往后倒那样,怎么给她脱下的便又怎么给她穿上,一点儿也不马虎。他们通常对帮助小姐穿衣服兴趣索然,可他们一直保持君子风度,善始善终……付钱的时候,通常由一位商人来付,将小费交到领班手里,我一般能得到一百克朗。他们离开这里的时候,一个个容光焕发,和颜悦色,脑子里装满了美丽的画面,足够他们享用一个礼拜的。他们从礼拜一就开始盼望着礼拜四再来赏玩另一位小姐。因为这些客人从来不重复赏玩同一位小姐,每次都要换新的。也许是他们想在布拉格妓女的半个世界里享有美誉之故,可每次被他们赏玩过的那位小姐,在他们离去之后还留在那隔板小房里……等待着……当我打扫干净桌子,当我清理完最后一套餐具,我从一开始就知道,照例要出现如下情况:她会充满贪欲地望着我,仿佛我是一位电影演员,她被这种翻来覆去的“会诊”弄得如此激动不安,如此懒散不振,甚至都无力离去。终于开了这个张,从此,每个礼拜四,我都不得不做完老头们没做完的事情:这些小姐总是带着莫大的激情向我扑来,她如饥似渴得犹如处女的第一次……在这几分钟里,我觉得自己又英俊又高大而且一头卷发,我拥有的不是印象、感觉,而是十拿九稳的把握:我是这些漂亮小姐心目中的国王。可她们被这种“会诊体检”折腾得连路也走不了啦,直到我觉得她们在过了一次两次高潮之后,才重又复活过来,眼睛又有了光亮,乌云消散,重新有了正常的目光。这时,我在她们眼里仍然只不过是一名小小的餐厅服务员,一个根据指令替代某个英俊强壮的人完成任务的人。对这种每个星期四得到一次的任务,我带着越来越大的兴趣且完成得越来越熟练。因为这之前,这个便宜是由我前面那个卡雷尔捞到的。他对这种事儿有天赋,有才能,也有爱好,不过我也有……大概她们都还觉得我不错,因为所有小姐在我们饭店或街上遇着我时,都老远便跟我打招呼,向我点头,一看见我就向我挥动手帕或小提包。要是她们手里什么也没拿,便至少友好地向我挥挥手……我也向她们鞠个躬或者挥动着帽子致意,之后,我就又昂首挺胸,加上我穿着双层后跟的鞋子,于是显得更高一点儿。当我稍有空闲时,我就换上衣服,我还爱上了领带。好领带能使衣服更加光彩夺目,而漂亮衣服能使人更精神,于是我买了好几条领带。我发现,我们的客人也有这种领带。我老觉得领带太少了,于是我想起那个装有领带和衣服的柜子,那些都是客人们忘记带走丢在我们这儿的。我在那里发现几条我从来没见过的领带,用一根细线拴着名牌的商标。一条是大马士革的大批发商阿夫莱特·科尔尼奥忘在这里的,第二条是罗斯·安格莱斯的总代理商萨拉蒙·比霍瓦达丢在这里的,第三条是利沃夫一位纺纱厂老板约纳桑·夏布林纳的,还有第四条、第五条,成打成打的领带。我渴望系上这么一条领带,我别的不想,一心只想着要系一条领带。我选中了三条,一条仿佛是由金属做成的蓝色领带,一条是深红色的,跟那蓝色的料子一样,像珍稀硬壳虫的鞘翅或蝴蝶的翅膀。啊!稍微敞开一点儿的夏季上装,两手插在兜里,从颈子那儿一直到腰上露着这么一条领带。当我对着镜子试着系上它时,我惊讶得屏住了呼吸……我不是通过我而注意到这条领带,而是看到了我自己,想象着我正走在瓦茨拉夫大街和民族大街上。突然,我吓一大跳!我自己正对着我走来哩!我还看到,其他行人,特别是那些穿着讲究的人怎样为我的领带而感到惊讶,这是他们在任何地方都从没见任何人系过的。我敞开上衣漫不经心地走着,让所有行家都看到这条领带。我就这样站在巴黎饭店顶楼的镜子跟前,慢悠悠地解下这条闪光的深红色领带。随后,我又出神地看着一条我从来没注意过的领带,这该是我戴的!它是白色的,仿佛用昂贵的粗质面料做成,上面有些小圆点儿,像勿忘我草一样,呈淡蓝色。这些小蓝点是织在领带上的,可看去像贴在上面,跟钢屑一样闪闪发光。领带上还有一个用细线拴着的小卡片,我将那张小卡片解下来一看,那上面写着“这是霍恩洛厄亲王忘在这里的领带”。我将这条领带系在脖子上,一照镜子,发现它将我美化得使我产生了一个印象,仿佛这条领带将霍恩洛厄亲王身上的一点点香味注入我的体内。我往鼻子上扑一点儿粉,刮光下巴上的胡子楂儿,出了巴黎饭店门,直朝人民大厦走去,然后沿着普希科普大街往瓦茨拉夫大街方向走。我透过商店橱窗的玻璃端详自己,果然,我的模样很出众,就像我在顶楼镜子里照见的那样。唉,钱又算什么?也许每个拥有特别的领带,缝制讲究的衣服,麂皮便鞋和拿着一把长剑一样带着雨伞的人都有钱,可谁也没有像我系着的这样的领带。于是,我走进一家男式衬衫店。我刚一迈进店门,立即成为大家注意的中心,中心的中心正是这条领带。不过因为我能打上这条领带,所以人们关注的焦点还是我。我要了几件平纹细布衬衫并参观了一通。为了增加光彩,我又让他们给我拿些白手帕来,并请那女售货员从一打手帕中挑出一条,给我按时新花样折好摆在胸前小口袋里。她笑笑说:“您真会开玩笑,会打这么漂亮领带的人还能不会……”她拿出一条手帕给我,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折不好它。女售货员拿起手帕,将它放在桌上,像从小盐瓶里抓盐那样,用三个指头抓起手帕的正中间,轻轻将它一抖,就出现了很多漂亮的褶皱。她用另一只手将这些褶儿拉匀,朝外一翻,放进我胸前的小口袋里,拽一拽手帕角尖儿。我谢谢她,付了款,总共买了两包漂亮的衬衫,五块小手帕,都是用金线捆扎起来的。随后,我又进了一家男服衣料店。我的蓝点儿白领带,白手帕,像一片卷起的菩提树叶,不仅吸引住了售货员们,而且也吸引住了两位衣冠楚楚的男士。他们一看到我这打扮,不禁摇晃一下,愣住了,惊呆了好大一会儿才又重新获得对自己的领带与手帕所失去的信心……我开始挑选衣料,其实我身边已无分文。我挑了一块英国的化纤料子,请售货员将它搬到商店门口就着太阳光让我仔细看看。他们以为我是一位很懂布料的顾客,便给我搬出了整个一卷布料,并翻起一角在我身上比画,好让我实实在在地感觉一下穿上这样料子的衣服走在大街上会是个什么样子。我谢谢他,显得有些困窘。可那伙计说,像我这样的顾客买东西考虑慎重一些是完全正确的:“明天买也行,任何时候都可以,因为布拉格只有我们海因里希·皮斯科一家公司有这种料子,所以我们不担心人家会抢生意。”我表示感谢之后便走出来,走到街对面。总而言之,这一切都使我感到震惊,我甚至将头微微歪到一边,稍稍皱起眉头,让我的额头上出现些气度高贵的皱纹,仿佛在深沉地思考什么。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情,证明这条领带让我从根本上变了个样儿。因为维娜小姐,就是上星期四在“内科会诊室”的小房间被那些商人赏玩,以前在咖啡厅认识我的那位小姐正朝我走过来时,她看见了我,我也看见了她。她本想抬起戴着白手套的手对我挥动一下小手提包,可突然改了主意。仿佛她认错人了,她压根儿就没认出来是我,这个曾为她体力与精神的复苏而献出自己的人。当时,她被那些老头们赏玩折腾之后,已经无力起身回家了。我也装作自己仿佛是另外一个人。她转过身去走她的路,肯定认为自己是认错人了。这一切,都是这块白手帕和这条白领带引起的。可是,在布拉什纳门那儿,正当我横过马路,想再让自己更自信地走在普希科普街上,正当我为穿着轻便上装并配了这出色的服饰小零件而得意忘形之际,我那位满头绵羊卷毛银发的领班斯克希万涅克先生朝我迎面走来。他走着,并不看我,可我知道,他看见了我。他从我身边走过,我站住了,就像他跟我打了招呼似的。他也站住了,转过身来,回到我跟前,直瞪瞪地望着我。我知道,他看到的只是那条领带,他看见那条领带走在普希科普大街上,除了这条走在大街上的领带之外,他别的什么也没看见。这位什么都知晓的领班先生看我的那眼神,就表示他知道这领带是从哪来的,知道我没经允许就擅自借用了它。他这么看着我的时候,我心里说,领班先生,您怎么啥都知道呀?而他笑了笑,大声回答说:我怎么啥都知道?我不是曾经侍候过英国国王吗?说罢,便又继续沿着普希科普大街走去。尽管那天出着太阳,也仿佛一片阴暗。而我自己却像一盏滚烫的灯,领班先生把我的灯芯扯掉了。我又好比一个打满了气的轮胎,被斯克希万涅克先生拔了气门芯。我边走边听到我怎样地漏气,我看到我自己在路上已不再发光。我已经看不见了,只觉得那条领带那块手帕都跟我一样没精打采地耷拉着,仿佛淋了一场大雨。

有幸的是,在所有旅馆饭店中,只能由其中一个获得的最大荣誉,由我们巴黎饭店得到了:据确切消息称,在布拉格宫里总统没有金刀叉,可是赶上来布拉格的重要国事访问,又总爱使用个金刀叉什么的。总统办公室主任和总理亲自议定,去找私人企业家或者找施瓦曾伯格公爵或洛布科维兹公爵借用一下。可事实上这些贵族虽然有金刀叉,却没这么多,再说,这些匙子把儿和刀叉把儿上都有这些家族姓氏的第一个大写字母标志。唯一一位可以借给总统金刀叉的恐怕只有特恩-塔克西斯公爵了,那就得派人到雷根斯堡去取。这个富裕家族的一个成员去年曾在这里举行婚礼。这个家族在雷根斯堡不仅有旅馆,而且有街道甚至整个一个区及自己的银行。可都没借成。到最后,总理亲自来到我们这里,他从我们老板这儿离去时却满脸怒容。这倒是个好兆头,斯克希万涅克先生不用知道内幕就看出来了。因为他曾经侍候过英国国王啊!他从总理的脸上,又从巴黎饭店的布朗德斯老板脸上得知,老板拒绝借给他金刀叉,除非宴会安排在我们饭店举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将金刀金叉、金子做的大匙小匙从我们的保险柜里拿出来。于是我大吃一惊地得知,我们饭店里有可供三百二十五人使用的金刀叉。布拉格宫于是作了决定:在我们饭店为来自非洲的尊贵客人和他的随从举行盛宴。整个饭店开始大扫除,雇来一群拿着小桶和抹布的清洁女工,不仅打扫地板,而且连墙壁、天花板和所有吊灯都擦得干干净净。饭店亮堂堂的,光芒四射。有一天,说是阿比西尼亚的皇帝和他的随从人员要来我们饭店住。于是买了一卡车的鲜花、玫瑰、文竹和兰花。可到最后一刹那,布拉格宫的总理又来把房子退了,不过他又一次确定宴会将在我们这里举行。我们老板对他的变动并不在意,反正准备把他们来住的一切花销都算进去,连打扫卫生所付出的成本也算在他们账上。于是,我们专心准备供三百人用餐的大宴。我们从斯坦纳饭店借来餐厅服务员和领班。那一天,该饭店的老板什罗贝克先生让自己的饭店停业一天,因为餐厅服务员都借给了我们。从布拉格宫还派来好几名密探,就是上次和我一道护送布拉格圣子塑像的那些人。他们随身带来三套厨师服、两套餐厅服务员的燕尾服,而且马上换了装,以便能进厨房监视,免得有人给皇帝下毒。餐厅服务员则一再检查餐厅各处,找个最适合保卫皇上的地方待着。大厨与总理以及布朗德斯先生花了整整六个小时,拟了一份供三百客人用餐的菜谱。布朗德斯先生随后在冰柜里储放了五十条小牛后腿、用于熬汤的六头牛、用来做炸排的三匹马驹、用于做调味汁的一匹骟马、重量没超过六十公斤的六十头小猪、十只猪崽、三百只小鸡,还有一只狍子和两头鹿。我第一次跟领班斯克希万涅克先生来到我们的地窖,地窖管理员向前来检查的领班数了一遍葡萄酒、白兰地和其他烧酒的瓶数。我被吓了一大跳,这个地窖里储藏的酒简直跟酒类批发公司奥普特一样多。我第一次看到单是亨格尔牌的酒瓶就码满了一面墙,至于香槟酒从维乌·克里科特到温哈德公司的名牌一应俱全,名牌烧酒也码满了一面墙,各类名牌的苏格兰威士忌有好几百瓶。而且我还看到了摩泽尔河区及莱茵河区产的葡萄酒,还有我们摩拉维亚地区的布泽内茨卡酒以及捷克姆涅尼克地区产的酒。斯克希万涅克领班从一间酒窖走到另一间酒窖,不断抚摸着那些酒瓶颈子,像个酒徒那样对它们充满爱意。其实他从来没有喝过一滴酒,我也从来没见他喝过酒。我在地窖里也发现,领班斯克希万涅克先生从来不坐,总是站着。他点燃一根烟,但仍旧站着。他站在地窖里看我一眼,从我脸上读到我在想什么,他肯定猜到了我的心思,否则他不会突然对我说:记住!你若想当一名好领班,那你绝不能坐。一坐,你的脚就会疼起来,干活儿就会像下地狱一样难受……地窖管理员在我们身后关了灯,我们走出了地窖。可就在当天传来一个消息,说阿比西尼亚皇帝随身带了厨师,说他们之所以恰恰要在我们这里办宴会,是因为我们这里有金刀叉,跟他们这位皇帝在阿比西尼亚一样,说他的厨师们将烹制阿比西尼亚特色菜。在举行盛大宴会的前一天,那些厨师就来了,都是黑人,油光闪亮的,总觉得我们这儿冷。他们一共三人,还带了一位翻译,我们的厨师只得给他们当助手,可我们的大厨那一天却解下围裙赌气走掉了,因为他觉得受到了侮辱。这些阿比西尼亚厨师便开始大干起来。他们煮了几百只鸡蛋,边干边说着笑着,龇着牙齿。后来,又搬来二十只火鸡,开始放在我们的烤箱里烤,往各个大盘子里分放了一种什么馅儿,为此配了三十筐拧花小面包,又推来满满一小车的调料和香芹菜。我们的厨师帮着他们切。我们大家都好奇地看着这些黑人小伙子怎么弄。他们渴了,我们就给他们皮尔森啤酒。他们很喜欢,还给我们喝他们的烈性酒,是用一种什么药草做的,酒精度很高,带点儿胡椒和混合香料味儿。可后来的一幕让我们吓一大跳,因为他们让人送来两头开了膛的羚羊,这是刚从动物园买到的,很快就剥了皮。用我们饭店最大的锅来煎这些羚羊,一块块黄油铺在下面,一把把的调料往里扔。我们不得不将所有窗子都打开,因为热气太大。然后,他们便将烤得半生不熟的火鸡和馅儿填到羚羊肚子里,又将煮熟的鸡蛋填满所有空当,继续一块儿烤。整个饭店都被折腾得翻了天。我们老板惊得目瞪口呆,因为他没想到会弄成这个样子。后来,厨师们将一头活骆驼牵到饭店门前,准备将它宰掉,可我们不敢碰它。翻译求我们老板答应他们。于是招来一帮记者,使得我们饭店变成了新闻关注的焦点。他们把骆驼捆起来,骆驼大声叫着:“别!别!……”仿佛求我们别杀害它。可有个厨师用一把长刀将它宰了,弄得满院子都是血。接着,将它的脚搁在脚枷上,然后切了腿,剥了皮,去了骨头,和他们运来的羚羊肉一样。随即运来三车柴火,老板不得不去将消防队员叫来。他们带着消防器机警地注视着厨师们如何迅速生了火,一堆熊熊大火,像烧炭一样。等到明火消失,剩下鲜红滚烫的木炭时,他们便将挂骆驼的架子一转,让驼肉对着炭火,开始烤起整头骆驼来。等到驼肉快熟的时候,他们就把那两只填满了火鸡馅儿的羚羊塞到骆驼肚子里,而火鸡肚子里也塞了鱼,还用煮鸡蛋填满了所有空当。在烧烤过程中,他们一直撒着他们的特殊调料。他们边干边喝着啤酒,因为他们即使待在火堆旁边也老觉得冷,就像啤酒厂的马车夫一样,在冬天靠喝凉啤酒来取暖。当三百客人的餐具已经摆好的时候,汽车开始将他们运来,门卫为他们打开车门。院子里的这些黑人厨师不仅赶快将乳猪和小羊肉烤了出来,而且还熬好了一锅锅肉汤。老板为此买了好多好多肉。后来,海尔·塞拉西皇帝本人在他的大臣伴同之下驾到,我们所有将军和阿比西尼亚所有军界要人都列队欢迎。皇上一出现,立即博得大家的好感。他只穿一件白色的制服,没挂任何勋章,一身轻巧单薄,只在手指上戴个大戒指,可他的政府成员或他的部族首脑们都披着色彩鲜艳的披风,有的身上还佩着一把剑。他们一一入座,看得出来,一个个举止非常文雅,但又并不拘束。巴黎饭店所有大厅都摆设了餐桌,一套套金刀金叉金匙子闪闪发亮。总理致辞欢迎了皇上。皇上说话,声音却怪怪的。翻译说,阿比西尼亚皇帝谨邀请诸位宾客参加阿比西尼亚午餐。一位穿着印花布衣服,并裹着一块十米长粗呢绒的大胖子鼓了几下掌,我们端上了一道黑人厨师在我们厨房里准备的冷菜:浇了黑调味汁的酱小牛肉。我只舔了一下蘸了点儿汁的手指头,不禁咳了一声,汁儿的味道特别浓烈。我第一次看到,当服务员温文尔雅将碟子塞到客人眼前时,贵宾们轻轻拿起我们那些金刀叉,那三百套金刀叉和匙子在餐厅里耀眼地闪闪发光……领班打个手势,叫人往玻璃杯里倒白葡萄酒。这下轮到我露一手了。因为我一看到他们忘了给皇帝斟葡萄酒,就立即用一块小餐巾包着酒瓶子,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会想起,我走到皇帝跟前时,像小辅祭一样单腿跪下,向他鞠了一躬。等我站起身来,大家的目光都在注视着我。皇帝在我额头上画了一个十字以示祝福。我给他斟酒,饭店里的总领班什罗贝克先生就站在我身后,正是他忘了斟酒。我突然为自己刚才的行为感到害怕。我用眼睛寻找领班斯克希万涅克先生。我看到,他正在向我点头,为我细心周到的服务而感到高兴哩!我放下酒瓶,看着皇帝吃饭慢条斯理的,将一小块酱肉蘸一点儿汁送进嘴里,仿佛只是尝尝味道而已。他点点头,慢慢地嚼着,将刀叉交叉放着表示这道菜已经够了,然后又喝一小口酒,用餐巾擦了好大一会儿胡子。然后,上汤。这些黑人厨师大概因为他们一直觉得冷而喝了啤酒的缘故,一个个动作敏捷,我们还没来得及摆好汤碗,他们便一勺接一勺往大盆里装起汤来,连化装成厨师的密探都为之惊叹不已。我和密探们都忘了与这些黑人厨师合影留念。这时,我们自己的厨师们正围着院子里那堆红木炭在慢慢地烤骆驼肉。这骆驼肚子里塞满了馅儿,厨师们正用一把蘸着啤酒的薄荷秆儿,在它外部不停地抹擦着。这是那些黑人厨师的主意。当大厨想出这个用薄荷秆儿往骆驼肉上抹啤酒的点子来时,高兴地说(据翻译告诉我们),他们厨师有望得到玛利亚·特莱齐勋章。等到上完这道汤时,我们所有厨师、女仆、餐厅服务员和领班都感到有些无所事事了,因为那些黑人尽管一个劲儿地喝着啤酒,可是包揽了所有的活儿。我却显得格外特殊,翻译对我说,皇帝亲自点名让我继续给他上酒上菜。我每次都跪下一条腿,然后递上酒菜,然后再退下。我特别留心及时给他斟满酒杯和撤下碟子。可皇帝吃得很少,只是弄脏一下嘴巴,就像品尝师尝味一样只吃一点点菜,只呷一小口酒,就又继续与我们总理交谈。客人们却越来越不分高低贵贱,狼吞虎咽地吃着喝着,远远近近的餐桌上都一样,仿佛他们的肚子老是饿的,连拧花面包也吃,有一位客人甚至将摆在桌子上作装饰的仙客来,也拿来蘸上点儿盐和胡椒粉吃掉了。密探们身着燕尾服,化装成餐厅服务员,胳膊上搭着餐巾,站在餐厅角落监视着,免得人家偷走我们的金刀叉……午餐渐渐进入高潮,黑人厨师们磨着长马刀,接着,两名黑人将烤骆驼连肉带架子扛到肩上,第三个用一把薄荷秆擦抹一下骆驼肚皮上的胡椒,他们穿过大厅和备餐室,随即进了宴会厅。皇帝站起身来,用手指着烤骆驼,由翻译给他翻成我们的语言说,这是非洲和阿拉伯风味菜,是阿比西尼亚皇帝一份小小的心意。两名帮厨将两块宰猪用的大案板搬到餐厅正中间,拼在一起,并用两个蚂蟥钉将它们钉住,然后将这头烤骆驼搁在这块大案板上。接着,找来刀子,将烤骆驼破成两半,又将这半块再分成两半,肉里立即散发出一股浓浓的香味。然后,再接着切,每块骆驼肉上都带了一小块羚羊肉,每块羚羊肉里都包着一块火鸡肉,每块火鸡肉里又有一块鱼和馅儿以及煮鸡蛋……餐厅服务员摆好了碟子,从皇帝开始,挨个儿分发这烤骆驼肉。我又跪下一条腿。皇帝用眼睛向我示意可以来一份。我便将他们的民族特色菜端给他。这道菜准是非常好吃,因为所有客人顿时变得鸦雀无声,只能听到我们的金刀叉悦耳的碰撞声,看去很是赏心悦目。后来,出现了我、我们乃至领班斯克希万涅克先生都没遇到过的情况:先是我们总统府的一位政府顾问、有名的美食家站了起来,大概是因为烤骆驼美味让他兴奋不已,开始大声嚷嚷,脸上焕发出最高热情的容光,可因为美食太可口,他又总觉得光站起来嚷嚷几句还不过瘾,便开始挤眉弄眼,又像在做操,仿佛在俯冲飞行,然后捶胸,接着,又叉了一块肉蘸着汁儿吃。这下更热闹了,连那些拿着长马刀的黑人厨师也站起来,望望皇帝。皇帝大概已经习惯这种场面,只顾微笑,这些黑人厨师也微笑着频频点头。那些披着塔夫绸名贵料子的头头脑脑们也坐不住了,有一位皇室官员跑出去,在走廊上大嚷一通,然后跑回来,叉了一块肉吃下去。这下高潮来了!因为他一直跑,一直在嚷嚷,一直跑到饭店大门外,在那里又是喊叫又是跳舞,欢呼着,捶着胸脯,随后又跑回来,嘴里是歌脚上是舞地感谢这顿丰盛的骆驼餐。他突然对着那三位厨师一躬到地。另一位美食者,一位退休的将军却只是两眼望着天花板,发出一声悠长而略带忧伤的声音,一种幸福到极点的尖叫声,而且随着他继续往嘴里送进又一块肉和有节奏地咀嚼,那尖声委婉地渐渐升高。他在喝了一口李斯陵葡萄酒之后,便站起来哀声号叫。黑人厨师们心领神会,一个劲儿地欢呼着:对!对!桑巴!对!这大概是此后人们的热情达到最高潮的原因。总理将手伸给皇帝,摄影记者一拥而上,拍下了一切,闪光灯一个劲儿地闪着,我国和阿比西尼亚两国领导人的手,便在这闪烁的强光下握在了一起。

当海尔·塞拉西边鞠躬边告别离去时,所有客人也都跟着鞠躬,两国的将军们互换勋章,互相佩戴。政府官员们则将星徽别在燕尾服的一侧,将皇帝赐给的绶带挂在胸前。而我,这个最小的小人物,莫名其妙地被人牵着手,领到皇家大臣面前,他为我的出色服务而握着我的手,并将一个虽然价值最低,但个儿却最大的勋章和蓝色绶带挂到我身上,以表彰我为阿比西尼亚皇帝效劳的功勋。我因燕尾服上披着这条别有勋章的蓝色绶带,不好意思地垂下了眼睛。大家都很羡慕我。我看到最眼红的是饭店总领班什罗贝克。这个勋章本该由他得,看到他那眼神,我真恨不得立即将那勋章转给他,因为再过几年他就要退休了。也许他等着的正是这个哩!因为有了这个勋章,他完全可以在克尔科诺谢山麓或捷克天堂开个旅馆,开个阿比西尼亚皇帝勋章得主饭店。可是新闻记者们只给我拍了照,写下了我的名字。于是,我就这样挂着勋章佩着蓝绶带收拾着餐具,将它们送到厨房里。我们一直工作到深夜。洗碗女工们在化装成厨师和服务员的密探监视下,洗完三百套金刀叉。斯克希万涅克先生在那位总领班什罗贝克的协助下,数了一遍这些刀叉之后,不得不再来第二遍、第三遍。我们老板又亲自数了一遍喝咖啡用的小匙子,数完他脸都白了,因为少了一只小匙。他们又数一遍,然后一块儿商量着什么。我看到什罗贝克在老板的耳朵旁小声说了几句,两人的表情都显得很惊讶。借来的服务员们已经洗涮完毕,现在连他们也都到备餐室去了,因为剩下的菜多得不得了。后来,连厨师、女仆也走进来,大家都想尝尝这些珍稀美味佳肴。尤其是我们的厨师,他们边吃边分析、猜测,看哪种调味汁是用什么香料做成的,烧肉的步骤究竟有何等奥妙,竟然使那位在总统府专门尝味的政府顾问吃了这肉之后,兴奋得如此大喊大叫。可我却吃得很少。我发现,老板已经连看都不看我一眼了,我那颗倒霉的勋章也使他感到不高兴。我还看到那个总领班什罗贝克跟我的领班斯克希万涅克在悄悄嘀咕着什么。我突然想到他们谈的什么,是关于那个小金匙的事儿。他们大概认为这个匙子是我偷的。我斟了一杯专给我们喝的白兰地,自己一杯,又倒了一杯,端着它走到我那位曾经侍候过英国国王的领班那儿,看他是不是在生我的气。我叫了他一声,对他说,我阴差阳错得到了这枚勋章,其实应该由什罗贝克领班或由斯克希万涅克先生或者由我们老板来得这枚勋章。可是,谁也没听我讲话,我甚至还看到,领班斯克希万涅克先生正盯着我的领结看。他看得那样聚精会神,使我联想起几天前,他打量我那条蓝点儿白领带的眼神。那是我没经允许从客人丢在我们饭店、挂在衣柜里的领带中挑出来的。我从领班先生眼里读到:既然我能不经允许去拿这条领带,怎么能不去拿那个金匙子呢?这个小匙是我最后从阿比西尼亚皇帝的桌子上收进厨房去,直接扔在洗碗池里。这眼神使我羞辱得只恨没有地洞可钻。我端着自己那杯酒,原本想用它来跟领班碰杯。在这世界上他对于我来说,比皇帝本人,比总统都要更高更大。他也端起酒杯,犹豫了片刻。我一直希望他能为我得到这枚倒霉的勋章而碰杯,可这个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人现在却不知道真相,他去跟那个与他年龄一般大的什罗贝克领班碰了杯,而且再也没看我一眼。我端走自己这杯斟满的酒,将它一口饮尽。我开始发烧,我又喝了一杯……我拼命地跑出去,离开了我们的饭店——我原来工作过的这饭店,因为我已不想活在这世界上了。我叫了辆出租车,司机问我要去哪儿,我说让他将我送到一座森林里去,我想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于是我们就开车走了。一切景象都退到我身后,先是灯光,许多许多灯光,随后只是这儿那儿偶然有盏路灯,到后来便什么也没有了,只是当出租车拐弯或掉头时才能看见一眼布拉格,后来我们便在一座浓密的森林边停车了……我付了钱,他望着我身上佩戴的勋章及蓝色绶带说,他对我如此烦恼一点儿也不感到奇怪,说他很了解这情况。好多餐厅服务员领班都曾让他将他们送到斯特罗莫芙卡林子里去散散步。我微微一笑对他说,我不是来散步的……也许我准备在这里上吊。可出租汽车司机不相信我的话,“真的吗?”他笑着说,“为什么?”“我真的没什么原因。”我对着掏出来的手绢说。司机下了车,掀开发动机罩,在那里找一阵什么,然后就着路灯的光亮交给我一根绳子,这是一根马肚带。他笑笑,将打了一个活结的绳套交给我,并笑着告诉我该怎么个上吊法……他上车之后,还打开车窗探出头来对我说:祝你上吊成功走运!然后,开车,还按了几声喇叭向我致意。汽车开出森林之前,他又按了一声喇叭……我沿着林中小道朝前走,随后在一条小木凳子上坐下。当我重新分析了一下我的处境,当我肯定地认为领班先生已不会再喜欢我时,我暗自说:我已经没法在这个世界活下去了。我若只是像一个女孩失恋的话,还可用天涯何处无芳草来安慰自己,然而我面对的是一位曾经侍候过英国国王的领班。他却认为我会去偷那只找不着的小匙,尽管别人也可能把它偷走,这我怎么也想不通……我清楚地感觉到夹在我手指间的那根绳索的存在,而天色暗得我不得不伸手摸索着往前走。我摸到了树,可这都是一些小树。我只好从这座小树林子里走出来。根据林子的轮廓,我发现自己正朝着一些更加矮小的树走去,只是一片小灌木林。后来,我到了另一片林子里,可又全都是白桦树,又高又大的白桦树。我得用梯子才爬得到哪个树杈上去。这时,我才知道上吊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后来,我真的找到一片枝干长得很低的松树林,可那些老松树的枝子又低得使我只能用四肢在地面爬行。我四肢着地爬行时,我的勋章碰着我的下巴和脸,还叮当叮当响,这更加使我想起我们饭店丢失的那把金匙子。我这么四肢趴在地上待了片刻没动,又将所有的事情思索一遍,并在我这痛苦的脑子里得出如下结论:斯克希万涅克先生已经不喜欢我了,他从此不会再培养我,我们不会再一块儿打赌:哪位客人将点什么菜或不点什么菜,刚进门的某位客人是哪个民族的等等。我像那位吃了几口塞满一肚子馅儿的烤骆驼肉之后的总统府政府顾问科诺巴塞克先生一样哀叫起来……我下定决心,上吊算了。有个什么东西碰着了我的头,让我吓一大跳。我跪了一会儿没敢动弹,随后我举起双手,摸到一双鞋,两只鞋的鞋尖。我再往上一摸,摸着了两只脚踝,然后是穿着袜子的冰冷的小腿。我站起身,嗅到一个上吊人的腰部,吓得撒腿就跑。我穿过锋利的树枝杈,剐破了耳朵划破了脸,一直跑到一条小道上。我倒下了,手里拿着绳子顿时昏了过去……后来,灯光和人声将我吵醒……当我睁开眼睛,我看到了,不是看到了,而是知道了我躺在斯克希万涅克先生怀里。他正抚摸着我,而我却一直在喃喃着“那儿,那儿”,他们正是在那儿找到那个救了我命的上吊的人,因为不然的话,我恐怕就吊死在他旁边了。领班先生抚摸着我的头发,擦去我脸上的血迹……我哭了,并大声喊着:“那个小金匙!”领班先生轻声对我说:“别害怕,找到了……”我问:“哪儿找到的?”他又轻声说:“因为碗池的水堵住了,于是把碗池拆开,那小匙原来塞在弯头管里……原谅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就像从前一样。”我说:“可您是怎么知道我在那里的?”领班说:是那个出租车司机后来一想可能不是闹着玩的,就回到我们饭店来问,我们的餐厅服务员中有哪个可能想上吊。这时维修工正好送来那把小匙儿。我这位曾经侍候过英国国王的领班立即意识到一定是我,就径直找到了我那里。于是,我又像豌豆回到豆荚里一样,回到了巴黎饭店。斯克希万涅克先生甚至将酒窖的钥匙交给我,仿佛想要清除那金匙事件对我的一切影响。可老板总也不能原谅我得到那枚勋章和那条绶带。他看我的那种眼神就像我根本不存在似的,尽管我已挣了多得能盖住整个地板的钱。我每三个月都将盖满整个地板的百元钞票送到储蓄所存起来,因为我想我能成为百万富翁,我得跟人家比个高低,然后我就到捷克天堂某个地方去租或者买一座小旅馆,并讨个老婆,讨个有钱的新娘,等我将我和我老婆的钱合在一起,我就会像其他饭店老板一样受人尊敬了。即使大家不会将我作为一个人来予以好评,至少得把我作为一个百万富翁、一位大饭店大旅馆的老板来看待,到时候他们就必须把我放在眼里。可后来又发生了一件令我不愉快的事情:我虽第三次成为征兵对象,但这第三次也没当成兵,因为我个子太小,即使我使劲贿赂一番军队官员,到末了还是不肯收我。饭店里所有人都笑话我,布朗德斯先生还问过我这件事儿,于是又笑话我一通。我个子就是这么矮,我知道我到死也只能这么矮,因为我已经长不高了,即使再高一点儿,也只是因为我穿了双层底的鞋,老昂着头,仿佛我总戴着燕尾服的小衫领。只要我老戴着浆硬的高领子,就能让脖子抻长一点儿,这是我唯一的希望。还有一个情况,我已开始去上德语课,开始去看德语电影,读德文报纸了,对布拉格街上有穿着白袜子、绿短外套的学生来来往往也不感到惊讶。到后来,饭店里几乎只由我一人去招待日耳曼族客人,我们饭店所有的服务员对待德国客人的态度是,仿佛他们根本不会德语,连领班斯克希万涅克先生本人跟德国人也只说英语或者法语或者捷克语。有一回,我在电影院一不小心踩了一位女士的脚,她开始用德语说话,我用德语向她致歉,并陪这位衣冠整齐的女士走出电影院,以对她跟我讲德语表示感谢。我还对她说:捷克人欺侮那些可怜的日耳曼族大学生的做法太可怕了,说我在民族大街亲眼看见捷克人脱下日耳曼族大学生的白袜子,还撕破了两名日耳曼族学生的褐色衬衫。她说我能正确地理解一切,说布拉格是旧帝国的领土,日耳曼族学生在街上行走和按照自己习惯着装的权利是不容剥夺的,说整个世界都对这类事儿漠不关心,还说他们的领袖不会听之任之,他把从舒玛瓦到卡尔巴迪山区所有日耳曼人都解放出来的那一天,一定会来到。这时我突然注意到,她在说这话的时候,我可以与她面面相觑地互相看着,我用不着像看别的女人那样仰着头看她。我经常为所有在我周围转来转去的女人都比我高而感到苦恼。在女人中间恰恰有那么一些彪形大个子老娘们儿,跟我站在一起时,我只能看着她们的脖子或者胸脯。而眼下我看到她的个子跟我一样小,一双绿色的眼睛闪亮闪亮,也跟我一样满脸雀斑,可她脸上的那些褐色雀斑与她的绿色眼睛非常协调。我看出来她很美,可我也注意到她也在用我看她的那种眼神看我。我身上虽有那条蓝点白底的领带,可她却在打量我的黄得跟干草一样的头发,还有那双小牛犊的眼睛,蓝色的眼睛。她还对我说,帝国里的日耳曼人非常渴望斯拉夫血统,渴望那些平原和斯拉夫人的脾性,说一千年来,不管时世好坏,都努力想与斯拉夫血统的人结婚。她还告诉我说,很多普鲁士贵族的血管里就有斯拉夫血液,这血液使他们的眼睛比其他贵族的眼睛更珍贵。我也同意了她这一说法。我奇怪她怎么能听懂我讲话,因为这不只是简单回答客人中午吃什么晚上吃什么的问题,我得跟一位被我踩了黑便鞋尖的小姐交谈。我说的是一点点德语加大部分捷克语,但我一直觉得我是在说德语,沉浸在一种日耳曼精神里。于是,我还从这位小姐这儿得知,她叫丽莎,家在赫普,是那里的一位体育教员,是当地运动委员会的游泳冠军。她解开短大衣扣子,露出别在胸前的纪念章,由四个“F”组成一个圆形,犹如四片叶子。她冲我微笑,老看着我的头发,看得我都有点儿不好意思了。可她给我信心,说我拥有世界上最美丽的浅色头发,说得我都快晕倒了。我又对她说我是巴黎饭店的餐厅服务员。我说了这一点,等着最坏的反应。可她将她的手放在我的衣袖上。她一触到我,她的眼睛便豁然一亮,使我也小吃一惊。她说她父亲在赫普开了一家名叫阿姆斯特丹城的饭店。我们还商量好一起上电影院去看《四分之三节拍上的爱》。她来的时候,头戴一顶蒂罗尔帽子,身穿我从小就喜欢的那种绿色短上衣,实际上是绿色衣领的灰色上衣,用刺绣的橡树枝图案作装饰。外面下着雪,正值圣诞节前。后来,她到我们巴黎饭店找过我好几次,总是来吃顿午饭或者晚饭。她第一次来的时候,领班斯克希万涅克先生看了她一眼,随后又看了我一眼。我和领班按老规矩走进备餐室。我笑着说,我们再来赌二十克朗,看这小姐会要什么饭菜。因为我看见她穿了这件短上衣进来,今天甚至还穿了白袜子。我掏出二十克朗放在折叠小茶几上,可是领班斯克希万涅克先生突然用一种陌生的眼神看着我,就像我曾端着酒杯想跟他碰杯的那个晚上,也就是我曾侍候过阿比西尼亚皇帝,丢失了一个小金匙的那个晚上他那种眼神。我的指头还没离开那二十克朗,他为了不扫我的兴,仿佛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也掏出二十克朗,慢慢放到茶几上,可后来仿佛他的钱会被我那二十克朗玷污似的,立即将他那二十克朗放进兜里,又瞟一眼丽莎小姐,手一挥,从此不再跟我说话。下班时,他便把酒窖门的钥匙从我这儿收回去了。他看我的时候就像没我这个人似的……也仿佛他从来没有侍候过英国国王,而我从来没有侍候过阿比西尼亚皇帝。可我已经觉得无所谓了,因为我看到并知道捷克人对德国人是怎样不公道的,我都为自己是雄鹰协会会员而感到害臊。因为斯克希万涅克跟布朗德斯先生一样,是雄鹰协会的坚定会员。大家都热衷于反对所有德国人,主要是反对那位来找我的丽莎小姐。他们不让我为她服务,因为她坐的那张桌子属另外一个服务员的职权范围。我注意到,他们对她的服务非常粗野。端给她的汤是凉的。服务员端汤时还总把手指头浸在汤里……于是发生了一件事情:有一次服务员端上一盘带馅的小牛肉时,竟然往碟子里吐一口痰。我追上去要拿走他这个碟子,那服务员竟将这一碟菜扣在我脸上,还往我脸上吐了一口痰。当我擦去糊在眼睛上已经凉了的冻状调味汁时,他又往我脸上啐一口,让我知道他有多么恨我。可这还只是一个信号而已。随后,大家都从厨房跑到这餐厅门外来,所有服务员都来了,每人往我脸上啐一口。他们你一口我一口地啐呀啐呀,一直啐到老板布朗德斯先生来到我跟前为止。布朗德斯先生作为雄鹰协会布拉格分会负责人,也往我脸上啐了一口,并对我说我已被解雇了。我带着这一脸的唾沫和煎牛肉汁儿,跑到餐厅丽莎的桌子跟前。我用双手指着自己的脸给她看。就因为她,雄鹰协会会员和捷克人对我干了些什么。她看了这样子,立即用餐巾擦干净我的脸并对我说,别指望这类捷克狂人能干出什么别的好事来。说为我因她而受的委屈,反倒使她更喜欢我了。然后,我们走出饭店。当我们穿好衣服,由我伴同她走时,刚到布拉什纳门前,迎面跑来一群野蛮粗暴的捷克人,狠狠地给丽莎一记耳光,打得她的蒂罗尔帽子滚到电车道上去了。当我为了保护她,用捷语嚷嚷“你们干什么?你们还算捷克人吗?真不像话”时,他们其中的一个将我推到一边,另外两个抓住丽莎,将她推倒,两个人抓住她的手,一个人掀起她的裙子,粗暴地从她晒黑的腿上脱下她的白袜子。他们还一个劲儿地揍我,我大声喊叫着:“你们干什么?你们这些捷克暴徒!”直到他们觉得凌辱够了才放手,像拿着什么白色的战利品一样,拿走了丽莎小姐的那双白袜子。我们穿过通道,来到一个小广场。丽莎哭成了泪人,嗓子也哑了。“你们这些暴徒,竟然凌辱一个来自赫普的普通德国人教师!”我觉得自己很高大,她拉着我的手,我为自己左找右找也找不到我的雄鹰协会会员证而生气,我本想找出来立即将它撕掉的。她突然泪水盈眶地看我一眼,走到街上又大哭起来,将她的脸贴在我的脸上,紧紧地依偎着我。我明白,我必须保护她,免遭这些狂人的欺侮,哪怕是动她这小个子女孩一根毫毛。她是赫普一家名叫“阿姆斯特丹城”饭店的老板的女儿,而赫普在去年秋天作为帝国领土被占领了,整个苏台德区重又划回给了帝国。如今,在雄鹰精神笼罩下的布拉格却与这些可怜的普通德国人过不去,这是我亲眼看见的。这证明了苏台德区被划走的原因,既然日耳曼人的生命和尊严都遭到威胁和践踏,在布拉格也该遭此下场。我也受到牵连,不仅被巴黎饭店解雇,而且哪儿也不肯雇我当服务员。我每次找工作,都是第二天便来通知说,我是有德国人思想的捷克人,甚至说我是找了个德国人体育教员做对象的雄鹰协会会员。直到德国军队到来之前,我一直找不到工作。他们不仅占领了布拉格,而且占领了整个国家。这期间,丽莎小姐消失两个月不见了。我徒劳地给她甚至她父亲写信。在布拉格被占领的第二天,我去老城广场转悠,看到帝国的军队在锅里熬汤,一碗碗地发给居民。我看着看着,发现一位手拿汤勺,身穿条子衣衫,胸前佩着红徽章的姑娘,她是谁呀?丽莎!我没叫她,我盯了她一会儿,看着她如何面带笑容将一勺勺汤舀到碗里。我突然清醒过来,立即站到队列里。等轮到我领汤时,她将一碗热汤递到我手里。等她一瞧见我,倒是没有吓一跳,可却高兴坏了。她穿着这身前线卫生护士装还蛮骄傲的哩,这也算制服?我对她说,从那次被解雇后还没找到过工作,也就是从那次在布拉什纳门前为捍卫她的尊严跟暴徒们斗争的时候起,我没找到过工作。她让人替她一会儿,立即挽着我的胳膊笑着乐着。我和她都觉得,就因为她的白袜子被人剥下,就因为我在巴黎饭店被人吐了一脸痰,帝国军队才占领布拉格的。于是,我们一道沿着普希科普大街漫步,全身制服的士兵都向丽莎小姐致意问好,我也每次都向他们鞠躬致意。我突然冒出个想法来,大概丽莎也一样:我们拐到布拉什纳门后面,走过丽莎曾被打倒在地,被暴徒们扯下白袜子的人行道上,然后进了巴黎饭店。我装作在找座位的样子,餐厅里坐满了德国军官,我和穿着护士制服的丽莎小姐站在一起,服务员和领班斯克希万涅克先生的脸都白了。他们默不做声地接待着德国客人。我坐到窗边一张桌子旁,用德语叫了一杯咖啡,维也纳白咖啡外加一小杯罗姆酒。这是我们过去根据萨谢饭店的一个品种提供给客人的。当老板布朗德斯先生进来向大家鞠躬,特别客气地向我鞠躬时,我的感觉良好。他突然与我交谈起来,谈到那次不愉快的事件,还给我赔不是。我对他说我不能接受他的辩解,说我们后会有期。当我给斯克希万涅克先生付款时,我对他说:“你侍候过英国国王又能帮你什么忙?”说完,站起身来,从一张张饭桌间走过。德国军官们跟丽莎点头打招呼,我也向他们点点头,仿佛他们的那些招呼是对我打的。这个晚上,丽莎小姐带我到她那儿,先是跟她到普希科普街上的一个军营里,那是一座褐色的屋子,我们为占领布拉格而喝了香槟酒,军官们跟丽莎也跟我碰了杯,每次她都向他们介绍说我勇敢地保护过她,在一群捷克暴徒面前捍卫了她的日耳曼民族的荣誉。我鞠了鞠躬,感谢他们的问候与举杯,可我并不知道,根本也不可能知道,那些问候只属于丽莎,他们根本就没把我放在眼里。我在他们眼里只不过是丽莎——军队护士长的一件附属品。护士长这个称呼,我是在干杯的时候听到的。我为能参加这种场合,能跟这么些军官在一起而感到惬意。在这帮年轻人中间,也只是我有这么蓝的眼睛,颜色这么浅的头发。我虽然德语说得不够好,可我有一个德国人那样的感受,跟童话中的野玫瑰姑娘一样需要与丽莎小姐会面,踩一下她的黑便鞋……这一切使我感到美滋滋的。后来,我们又从欢庆中到一个我还没去过的地方。丽莎求我去看看我的家谱,说那里面一定会有一位什么日耳曼族的先辈。我只是对她说,我爷爷的墓碑上写着“约翰·蒂迪尔”几个字,说他曾经给财主当过马厩总管。我一直为这个马厩总管而感到害臊,可丽莎一听到这个名字,便觉得我在她眼里立即高大了许多,仿佛我比一位捷克伯爵还要了不起。看来,蒂迪尔这个名字推倒了分隔我们俩的所有大小墙壁。她一路上都沉默不语,随后打开一座旧楼的门,我们一层楼一层楼地往上走,每上一层楼她都要久久地亲吻我,抚摸我。当我们跨进她的小房间时,她打开了台灯。她的眼睛里、嘴里、全身都湿漉漉的,她眯缝着眼睛,将我推倒在长沙发上,又是久久地亲吻、舌头的抚摸,像被风儿吹得时开时闭的门那样呻吟着,随后,自然不可能不发生我所期待的那种事。这不像以往那样出自我的渴求,而是出自她的需要。她需要我,允许我的一切举动。她慢慢地脱去衣裳,也看着我把内衣脱下。我本以为,既然在军队里,准有一种特别的制服内衣裙裤。临时医院的护士们肯定有统一配发的内衣。可是她所有的,跟那些到巴黎饭店去供阔老板们玩弄的小姐们一个样,跟天堂艳楼小姐们穿的一个样。随后,我们的身体便紧紧地贴在一起了。丽莎小姐颤抖不止,我第一次认识到:我恋爱了。这跟以往完全不一样,彼此都是那样地心甘情愿,那样地投入,那样地怜爱对方……后来,我的目光无意中落到近处的一张桌子上,那里有一束鲜花:春郁金香,嫩白桦枝叶和几根松树枝。像梦里一样,也许最初还不是回忆起了什么,这回忆到后来才出现。后来,我真的回想起一个反复出现的想法。我摘下小枝叶,将它分成小块,在她肚子上摆成一个圆圈。美极啦!她偷偷看我一眼。我弯下身去,亲吻她那摆着花圈的部位,我的嘴已感到了扎人的针叶尖。她两手紧抱着我的头,激动到极点,她痛痛快快地叫了一声,左右翻动着,急促地喘着气。我以为她出了什么事儿,生命垂危呢,然而既非其一也非其二。她弯身对着我张开十指,吓唬我说要挖掉我的眼睛,要抓破我的脸和全身,她是如此的感激和满意。她的十指又张开过一次,然后又痉挛地收回去,她在精神过度紧张之际带着轻声的哭泣瘫下了,之后又从轻声的哭泣转到悄悄的微笑。我累了,也安静了。后来,又有过一次高潮,她如此激烈,根本不在意松枝针叶有多么扎她,也许这就是日耳曼人的习性吧!我对丽莎都几乎有点儿害怕了。当她的舌头在我的肚皮上爬行时,像蜗牛一样将一道唾沫留在我身上。她吻我的时候,满嘴的松子和针叶,可她不觉得这有什么不洁之处,恰恰相反,她把这视为顶峰,视为弥撒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是我的身体,这是我的血水,这是我的唾液,这是你的和我的汁液,它将我们联系起来,而且永远永远连在一起,就像她所说的,连汁液和毛发的香味都彼此交融了。

够了吗?今天就到此结束吧!

<ol><li>[25]一种苦艾酒。&#8203;</li><li>[26]为原南斯拉夫的城市。&#8203;</li><li>[27]为原南斯拉夫的城市。&#8203;</li><li>[28]捷克一风景区。&#8203;</li><li>[29]耶利米(Jerewiah,约公元前650-约前570),犹太国的重要先知。&#8203;</li><li>[30]布拉格最繁华的街道之一。&#8203;</li><li>[31]布拉格著名的文化大街,最大的剧院、科学院等文化机构都在这条街上。&#8203;</li><li>[32]指霍恩洛厄·希灵斯菲斯特(Hohenlone-Schillingsfiirst,1819-1901),德意志帝国首相兼普鲁士总理大臣。巴伐利亚的天主教徒,贵族出身,拥有亲王封号。&#8203;</li><li>[33]布拉格著名的一条金融大街,全国最大的几家银行都在这条街上。&#8203;</li><li>[34]布拉格普希科普大街旁的一道拱门形通道。&#8203;</li><li>[35]特恩-塔克西斯(Thum-Taxis),一个家族。1512年圣罗马皇帝马克西米连一世授予该家族贵族特权,以后三百五十年间,该家族的旁系在西班牙、德国、奥地利、意大利、匈牙利等国开办地方与全国邮务。该家族眉形纹章中的卷角图案,现仍为许多欧洲国家的邮政象征。&#8203;</li><li>[36]位于德国境内。&#8203;</li><li>[37]海尔·塞拉西(Haile Selasie)于1930年即位,1931年颁布宪法,着手实行庞大的现代计划。1974年宣布废除帝制,海尔·塞拉西被废黜并监禁。&#8203;</li><li>[38]德国一种带酸味的白葡萄酒。&#8203;</li><li>[39]当时日耳曼族学生的制服。&#8203;</li><li>[40]捷克西部一城市,那里多数为日耳曼民族的人。&#8203;</li><li>[41]现奥地利西部一个州。&#8203;</li><li>[42]捷克的一个群众性体育组织。&#8203;</li><li>[43]苏台德区为北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的一部分,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作为特区并入捷克斯洛伐克,居民以德国人为主。1938年慕尼黑会议参加者意、英、法屈服于希特勒,将苏台德区割让给德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苏台德区才又归还捷克斯洛伐克,境内大部分德国人被遣返到德国。&#8203;</li><li>[44]蒂迪尔是书中主人公的爷爷的姓,是德语“孩子”的音译。就是说,他爷爷曾有一个德文名字。&#8203;</li></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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