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一五 摄政内阁 (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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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总长 张耀曾

内务总长王永江、次长 薛笃弼代理

教育总长 易培基(署理)

农商总长王乃斌、次长 刘治洲代理

参谋总长李烈钧

实际这个摄阁共五个总长,两个代部的次长,七个人所维持。参谋部之李烈钧在南方,得电即坐船北来,未到而摄阁已辞职,他后来往张家口为冯氏客。二李均同盟会丈夫团同志。张耀曾做过司法总长,是法制专家,辛亥旧识。王正廷是在京几位外交家之一,因中俄会议误会,赋闲在家,亦属辛亥有关的人。膺白请李石曾先生继其本职教育部,石曾先生荐易培基自代,易先生与膺白系初识。薛笃弼、刘治洲二位皆冯旧属。薛早在颜阁代理内务部,膺白曾询冯,拟以薛真除,冯言:“子良年不过三十,前途正长,勿乘一时。”阁员中不论膺白新知旧识,冯未曾推荐一人,已在阁之旧属亦未许进阶。在人情上膺白甚为老实,而冯当时实亦极力抑制自己部属的。

摄政内阁第一件事,做得几乎起大风波,是修改清室优待条件与溥仪出宫。清帝移出宫禁,本属民国元年(一九一二)原条件中的事,民六(一九一七)复辟,更可为取消优待条件的理由。出仕民国的清朝遗臣,心存对故主的不安,要民国之民代偿这份缺憾是不合理的。亦有民国武人政客,贪图从废帝给他们封建心理上一些升华,更足以滋长废帝野心,而于民国不利。民国财政困难,元年条件中之优待费每年四百万元,积欠未尝照付,清室实亦未得实惠,以出卖古物维持局面,徒为一班寄生虫从中利用,于民国于清室两亏。故修改条件至可以照行的程度,是切实办法,而非过分。摄阁任内,其所订之优待费是照付的,在那时财政十分艰难之中,摄阁守信义,未丝毫延宕迟疑。

以下是张镕西(耀曾)先生记述修改优待条件情形,及他的草稿,和膺白的改笔,均见《黄膺白先生故旧感忆录》。

民国十三年,国民军实行首都革命,组织摄政内阁,这是膺公和我共同担负政治责任的第一次。我对于班师北京的计划,事前本未预闻,不过我当时极端反对曹锟的贿选总统,人所共知,所以国民军领袖诸公,主张邀我加入摄政内阁。我因膺公再三邀约,又因当时北京仍在曹吴兵力包围之中,革命前途尚未稳定,不可不努力赞助。当向膺公声明,须等曹锟退位,方可就职,膺公慨然允许。但是在改组内阁前,就邀我商询摄政内阁法律上各问题,托我草拟曹锟退位及摄阁等命令。在摄阁期间,关于法制的重要文件,膺公多交我起稿,内中最有关系的一件,就是修改清室优待条件,此项办法是膺公提出国务会议,共同商定原则,交我即座起草后,由膺公斟酌修改,发交秘书缮正,交李石曾、鹿钟麟、张璧三位先生携往清室交涉。后来公表的条件,就是根据这草稿稍加删减的。当时膺公笑着对我说:“这个草稿必是将来可纪念的文件,请带回善为保存。”所以我现在将这原稿印在这里,作个纪念资料。阅者可注意旁边修改的字句,就是膺公的亲笔,其中第三条膺公添加“按照原优待条件第三条”几个字,我最为佩服。因溥仪出宫本是原条件已规定的,加此数字,所以表明此次之举动是要厉行原条件,而非特别苛待,大可缓和北方旧势力的急激反动。摄阁期间虽然不过一个月,但是关于统一全国和革新政治,膺公均有具体计划和我详细谈过,其抱负甚为伟大,可惜并无实行的时间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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