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泥巴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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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用泥巴创造了陶罐,它像人的部分躯干:会因欢乐、悲伤或惊叫而松开或收拢肌肤。在火的手掌之中,成为容纳得下大河的胃口。

一个人用泥巴创造了楔形文字,我们至今最容易辨认的,也只是:“泥巴”。

泥巴成为农业国家的象征。在清代,徐州大风早已停息,但汉高祖故乡的五色土,年年要向朝廷供奉,以做贡物、祭品。我们在案头清供水仙蜡梅自娱,而多年以前,皇帝匍匐天坛,抬眼望到金瓯里的彩色泥巴,会想起什么?这是一个国家向冥冥所能献出的一切——作为大地和大地上国家最为准确的概括。

泥巴是国家生长在体外的心脏。而航海的人,从碧绿的玻璃瓶拿出一块泥巴时,他就有了证据:把自己和乌贼以及玳瑁区别开来。

生命中的泥巴,哪怕多年以来没有水的滋润,早已干如草芥,但在这泥巴中还总能发现神圣手迹:我童年生活的模糊苍茫。现在我们都一尘不染,干净得要死。

——题记

巴黎公社使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中国公社在我心目中是一个高唱《国际歌》的地方。我曾有一张有关巴黎公社的彩色画片,那年头,彩色印刷品稀少,除了领袖像,大都黑黑白白。在画片上,我用铅笔打上方格(像邻居美工所做的那样),小心翼翼地临摹着:社员们太多了,以致我失去耐心和内心。尽管那时中国,是一个制锁匠人的天下,但还是有那么几个洋人,确确实实进到我们居室。七十年代的中国乡村政治。有几年暑假,我都在我父亲的朋友那里——虎丘山下那个公社——每天晚上都喝稀饭,蚊子飞过粥碗之际,留下酱汁般的鹤影。一表三千里,我喊他表叔。表叔的住宅,屋后河流,房前是个打谷场。夜晚,纳凉的人在这里呼吸着空气中星星的凉水。记得走过桥去,是一片墓地,堆满了集体干草。集体干草之所以堆在墓地,也是防偷防盗的办法,比治保主任和民兵连长还要管用。在公社的夜晚,有一种敬天地畏鬼神的气氛。

我从没在夜晚走过桥去。我也没在夜晚去过河边:村里的妇女都在那里洗澡。拔节吧。抽穗吧。灌浆吧。洗净身体,但好像永远擦不去脚板底下的泥巴。她们又赤脚从打谷场上走过。一只硕大无朋的粉绿蛾子,在湿漉漉的头顶上飞,飞呵飞,它的翅膀像梧桐叶。一只生在七十年代的昆虫,也会关注田头突然响起的高音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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