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乡野食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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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级后,下午还有两节课,要在学校吃中饭。清早去学堂,文具盒、搪瓷杯以及装了菜的玻璃瓶在书包里撞得叮咚响。到了学校,先去饭堂放搪瓷杯,再到教室早读。饭堂做事的是一对老夫妻,我们喊东阿公、东阿婆。东阿公话少,老实人模样,东阿婆嗓门大,笑脸盈盈。两个人都不凶的。东阿公添煤烧水,东阿婆淘米,把淘净的米分到搪瓷杯里,摆上蒸笼屉,两人再一齐端上锅。袁和小学不过五六十个学生,三层蒸笼屉就够了。

深秋时节,四方形的红砖烟囱烟尘滚滚,空气里混着煤炉和大米的香气。饭堂外一排壮实的枫树,叶已变黄。下课铃一响,小孩子从教室里冲出来,到饭堂找到自己的搪瓷杯。杯身用红漆写了自己姓氏,并不难认。阳光正好,顽皮的小孩子端了饭在操场上跑,老师站在屋檐下,扒一口饭,把手伸得远远的,手指夹着筷子,喊:“那是哪个,再跑,再跑去国旗下罚站。”小孩子怕老师,马上停下来。老师把手收回去,又扒一口饭,转身进屋了。

到了中学,学校统一蒸饭,食堂也大了些。几张四方桌,是老师们吃饭的地方。饭是一盒盒的,长方形盒子装着,可分八份,每班七八盒。由体育委员和另一个力气大的男生去挑。虽然是体力活,却因为可以提前几分钟出教室,很多男同学抢着去挑。历史老师和生物老师是夫妻,他们在宣传栏旁边摆一个摊子卖菜。五毛钱一份,香干、豆芽之类的菜,放的水多,和家里的菜差得远。那时却图新鲜,宁愿吃这样的菜也不从家里带。有同学住镇上,事先一天说好,让她们帮我带五毛钱卤龙须菜换换口味。镇上做的龙须菜好吃,辣,蒜多,爽口,只是没有油,吃完空荡荡的。

食堂有一扇长长的窗,卖包子、油饼、红薯饼、炸兰花干子。油饼很脆,薄薄的,很大一张,没多少吃味(1)。红薯饼要好很多。红薯在乡下是轻贱之物,许多人家用来喂猪。学校食堂把红薯剁成食指尖大小的红薯粒,和小麦粉和在一起下锅炸。红薯炸得绵软,小麦粉略硬,这样一硬一软搭配,口感就丰富些。我们买得多的还是炸兰花干子,也是五毛钱一块,可以作中饭菜。因为带了碗,老板娘会多舀一勺汁到饭上。这样简单的菜,我们一样吃得快乐。

直到上高中,一日三餐都在学校,才恍然明白,最好吃的菜是家里做的。这时离家已有百里,吃一顿家里的菜谈何容易。食堂早饭难吃,我买了电炉子在宿舍煮面。面是一样的,煮出来的味道却比泡出来的好,还能敲一个鸡蛋下去,早餐就称得上丰盛了。那时生活费大概是每月两百块,其中饭卡要充一百二。食堂卖些稀奇古怪的菜,比如炒臭豆腐,乌黑的一盆,一块五一份,再买五毛钱小菜,这是一餐。后来一楼教工食堂对学生开放,卖小锅炒的菜。宁乡人炒菜是很了不得的,猪耳、猪心、猪肚炒得火红,四块钱一碟。这样的菜不能经常吃。同桌和我是同乡,我俩合伙在小食堂买一份菜,再去大食堂买一份,勉强解解馋。高中正是能吃的时节,以至于当时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餐餐上小食堂吃饭,一人一碟菜,不,一人两碟,过足瘾。

然而这样的愿望一直扑空,直到上完大学。食堂有好吃的炒牛肉,上好的瓦罐汤,因为生活费有限,很少能在吃牛肉的时候再喝一罐汤。穷的时候去送过桶装水,发过传单,却没有想过在专业上多花功夫,最后挣到的不过杯水车薪。我常常后悔,当时如果能更自觉一点,把英文学扎实些,后面就不需要走这么多弯路。可年轻时总以为自己很特别,要撞得鼻青脸肿,才愿意承认,自己只是茫茫人海里最不起眼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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