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管鲍之交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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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鲍之交的故事,说的是内蒙古一个小地方的事,在当地很有名。这自然不是说管仲和鲍叔牙。这两个人,一个叫管联志,一个叫鲍富平;一个是医生,一个开救护车。具体谁是医生谁开救护车,没有定数。小地方不很正规,两人都接受过一些医疗急救训练,也都会开车。所以他们总是一起出车,轮着来,你开两天我开两天。两人都愿意开车,不愿意抢救,因为在那个地方,急救不是人干的活儿。

两个人现在应该都有四十来岁了,他们从二十出头就干这行儿。管联志一米六出头,近视眼,眼镜片又圆又厚。他还谢顶,有时迎风而立,发际线与天际线合二为一,十分凄楚。鲍富平相当于两个管联志,又高又壮,以至于每次换他开车时,都得先把座椅和后视镜全都调一遍。每当此时,鲍富平必低声骂上几句。而轮到管联志开车时,鲍富平还是总骂街。这是因为管联志巡逻时遇见什么事都要停车问一问,管一管。碰见有人在问路,他把车一停,摇窗户抢着给人指路;碰见大姑娘走夜路,他就开过去问人家搭不搭车。人家抬头一看,是救护车,肯定魂飞魄散。其实想一想,如果不是救护车,人家也得魂飞魄散。反正管联志开车走走停停,煞是烦人,鲍富平火暴脾气,就总是骂骂咧咧的。管联志听之任之,我行我素。谁也管不了谁。这种情况就跟谈恋爱差不多,矛盾一直聚集,迟早要爆发,最后两人终于闹翻了。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救护车不是警车,一般来说,它不会出去巡逻,只有打电话叫,它才会来。关于开救护车巡逻的情况是这样的。他们所处的这个县城不太出名,但是地方挺大,有一部分原来是草场,现在全都沙化了。医院在地图上画了几条简单的线,把县城分成十个区,按甲乙丙丁排列。那块沙化的地方是最后一个区,编号是癸,俗称鬼区。管联志和鲍富平除了接电话出急救任务之外,还要去鬼区巡逻。因为那里经常有人“落马”。所谓落马,即当地的牧民晚上喝多了,骑马回家,骑着骑着,翻身掉下,摔在路边起不来。这地方冬天极冷,就这么躺一宿,铁定活不成。后来没草也没马了,牧民骑上了摩托车,但该摔还是摔,且摔得更狠。巡逻鬼区的任务加重了,一个礼拜得出去三回。

鬼区早就没什么蒙古包了,当地牧民也住很好的平房,通水通电,十分现代化,只是房子太少,稀稀拉拉的,就更别提什么商业化了。管联志和鲍富平有时候巡逻半截突然饿了,连买方便面的地方都找不着。这么荒僻的地方,当地居民去哪儿喝酒?当然是酒吧!这酒吧是管鲍二人眼看着建起来的。其实原来这里是个合作社,一拉溜木头房子,山墙用砖加固了一层,里面主要卖些文化学习的笔记本、钢笔铅笔文具盒、姑娘喜欢的小花布、小伙儿扎的线围脖。后来沙化严重,人越来越少,该合作社自然而然地倾向于市场需求进行收敛,最后当地居民只有一项需求,就是喝酒。所以合作社成了酒吧。

除了酒,这里只卖一样东西:水果罐头。牧民骑马或摩托车而来,飞身下马,大步进店,拍拍柜台伸出两根手指,一会儿就会得到一个口杯、一瓶开了的罐头。管联志和鲍富平巡逻的重点就是这个合作社(酒吧)周围,但他们从不进去,因为无论开车还是急救都不能喝酒。有这么一回,两人吃罢午饭,院长让出来巡逻。管联志开车,行到酒吧时,见一个黄衣汉子下马进店去喝酒。这人是酒吧和医院的双料常客,全身的骨头几乎都断过了,一天到晚也没什么事干,除了喝酒就是骑马玩儿。管联志问:“这货大白天的又喝去了,咱是不是得管管?”鲍富平两手一摊:“这咋管?人家还没喝呢,你又不是警察。”管联志一推眼镜:“等喝多了就晚了!”遂熄火下车,尾随而去。俄顷,只听一阵喧嚣,管联志当先抱头而出,那黄衣汉子一口囫囵不清的不知道何处方言,边骂边追。鲍富平大笑,推后门下车,往管联志身前一站,抬手喝道:“嗨!哥们儿!喝你的酒去吧!”那汉子抬头看了看鲍富平,衡量了一番,可能觉得打不过,也可能根本没听懂,讪讪地回去了。鲍富平是东北人,说话气儿很粗。

管联志喜欢管别人事,但总是搞不定,每次都是鲍富平出头。但两人并没有因此变成一面倒欠人情的关系,因为鲍富平也有搞不定的时候。鲍富平的急救水平很差,基本上全靠想象力,十分危险。如果放任不管,很容易出人命,但小医院人力资源紧张,实在派不出多余的人手巡逻。院里有两辆救护车,一辆是慈善家捐赠的,又大又新,全套现代化医疗设备,由两个靠谱的医生掌管;另一辆就是管联志和鲍富平这辆,基本上专管巡逻。只有遇见并发请求,调度实在没招儿了才派这辆破车出去急救。鲍富平性情粗野,虽然也听过几堂课,但实在不适合干细活儿,总是把伤号弄得伤外加伤。病人家属闹将起来,他脾气不好,点火就着,此时总是管联志出面劝阻。管联志本来就矮,还有点儿驼背,气场很弱,但办起这种事来另有一套名堂。每次发生医患纠纷,他就上去协调,把家属拉到一旁如此如此、这般这般,一会儿家属的情绪就稳定了。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更奇怪的是,他既然有这个本事,为什么总是挨牧民的揍?这在院里也是个未解之谜。总之,要是没有管联志,鲍富平早就被开除了,还得把裤衩都赔光了。

管那辆新救护车的是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女的姓魏,精神又漂亮,走起路来马尾巴一甩一甩,像匹小粉马。管联志有媳妇,但鲍富平一直打光棍,所以总跟小魏讪脸。小魏脾气好,人又开朗,但老是一副什么也不懂的样子,傻乎乎的,不知道是真傻还是装傻。鲍富平试探了好几次,每次都像打在棉花上一样,没什么反应。越是这样,鲍富平就越不死心,这心理大概就跟买彩票的人越不中越玩儿命买差不多。有一次鲍富平巡逻回来,刚停好车,正赶上小魏的车也刚回来,只见小魏一摔车门,红着眼睛噌噌噌跑进楼里去了。鲍富平连忙追上去问,小魏一甩胳膊,跑了。问这种八卦的事情,还是管联志有经验,这不车上还有一人呢吗?他就跟那个男大夫打听。其实不用打听也知道不一般,因为救护车很少空车回来。这事情是这样的:小魏接到调度通知,有人打电话叫救护车,说自己的儿子快不行了,让快点儿去。具体因为什么不行了,怎么也说不清楚,只留了个地址。两人不知道应该带什么设备,只好带上尽可能有用的东西,驱车前往。

到了地方,砰砰砰一打门,门没锁,吱呀一声开了。只见打电话那人面朝里跪在地上,肩膀一抽一抽,正在号哭。两人知道来晚了,但一琢磨,人都来了,多少也得看看呀,便迈步进去。没想到一拍那人肩头,那人霍地跳起,转身大骂:没用的东西!老子花钱纳税,养你们这帮玩意儿有什么用!小魏低头一看,地上是条死狗。原来此人的儿子是条狗。可能他儿子也太老了点儿,按人类年龄折算可以当他爹,这辈分没法儿算。依着那个男大夫的意思,多一句都甭跟他废话,转身一走就算完了。小魏觉得还是问问的好,万一孩子是在屋里呢?结果一问,那男的呸的一口浓痰啐在小魏衣服上:“问你妈×问!有他妈一天死俩儿子的吗?滚蛋!”大致过程如此,经过男大夫和管联志两次转述之后,精彩程度可能下降了一些,以至于鲍富平听完之后,并没有指天画地,跳起骂街。接下来的几天里,管联志都抢着开车,怕鲍富平出去惹事,但鲍富平压根儿不提这事儿。最后管联志先绷不住了,一推眼镜,问道:“小魏这事儿你管不管了?”鲍富平叼着烟,斜着眼看他:“管什么,怎么管?难道我穿着白大褂上门去打人吗?”管联志与他相交十余载,深知此人粗中有细(此乃错觉),不敢怠慢,仔细想了想,恍然大悟:“他妈的,脱了白大褂也不行!”鲍富平不说话了。但是他终究没有去上门打人。

过了几天,俩人傍晚正要去巡逻,只见小魏那辆车又风风火火地回来了,这回不是空车。车一停,搭下来一个人,脸上姹紫嫣红,已经很难分辨五官了,但是肯定还活着。证据是他不停地大声号叫。小魏扶着担架跑过鲍富平车边的时候,歪头看了看他。鲍富平把头扭向一边,唱小曲儿。等小魏过去了,他低声啐道:他奶奶的,怎么挑这么个时候下手。管联志问:你干啥了?鲍富平一梗脖子道:“怎么了?我既没穿白大褂打人,也没脱了白大褂打人。”管联志怒气冲冲,开车巡逻一路上都没有说话。鲍富平笑道:“你冲谁生气啊?”管联志也不理他。

管联志和鲍富平对彼此的世界观都有很大一部分不认同,竟然搭档了这么长时间,堪称奇迹。比方说,鲍富平认为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拳头,管联志则认为谈一谈什么都可以解决。按说这没什么好争的,事实胜于雄辩嘛!但事实太过于公正了,两个人都被证实是错的了。管联志老是惹上一些本不归他管的事,这种事一旦摊上了,用嘴就解决不了,这时候鲍富平就用拳头解决。鲍富平尝试直接用拳头解决问题的时候,从现象层面证实了关于打架的一个经典理论:打架的输赢是有很大偶然性的。比如,他曾经被一个半大小子用啤酒瓶子开了瓢儿。那件事是这样的:两人晚上在医院门口的饭馆吃饭,几个中学生闯进来,大喊大叫,大说大笑,要了几瓶啤酒,也不吃饭,就坐在饭馆门口喝,客人都不敢进来了。一会儿老板出来了,笑脸儿相迎,想让学生们把门儿让出来。没想到当头的那个孩子咳了两口,一口痰就啐在老板围裙上。这地方风俗不好,喜欢啐人。老板也是铁塔一般的汉子,二话不说转身就抄椅子,店外面的学生一下子全拥了进来。老板忍了三忍,让了三让,总算一口火憋了下去,因为他是坐商,惹不起这群坏小子。鲍富平看了,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拎起把椅子,呼地扔了过去,正中当头那孩子的后背。接着他一声断喝:狗日的出来!大步上前,揪住那孩子的领子就拖到店外去,不由分说揍了一顿。这厮很没有原则,打人没有白名单,女人孩子老头老太太都下得去手。打完,啐口痰,喝道:“滚!”学生便爬起来滚了。没想到鲍富平刚一转身,“嗖”地飞来一个啤酒瓶,正中后脑。回头再看,那些小子早就跑没影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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