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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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将他摆往哪一处,他皆能随遇而安,自得其乐,日子过得舒心愉悦,肚子填得没有空位饿。 话说,被带回城的那一日,甫飞抵巨城上空,破财就从魔龙背上摔下去,不是双手没抓稳,而是小崽子唤出那道金雷,已耗尽仙力,全靠一股脾气硬撑。 毕竟是嫩仙崽,没能支撑太久就晕了。 当时她顾着抱獙形猋风,-时没来得及捞住破财,所幸狩夜手长脚长,大掌一探身将人给捉紧。 她正要说孩子病了,狩夜却先开口:“他遭浊息侵体,神力不足以相抗。” 言毕,另一只手复上破财额心,缓缓抽出满溢的浓黑色烟云,将之纳入掌心。 狩夜此举,让破财接下来恢复活蹦乱跳,精神大好、胃口奇佳,魔婢送来多少餐点就吃多少,哪里还见半点病态? 可是这般吃法,不知养胖了几斤,完全误中魔族奸计。 待宰的肥羊,生前总吃得特别丰盛,据说这样才有油脂香。 “喜姨姊姊,猋风哥被带到哪里去了?”破财边啃兽腿,边吮指,边问。 “比起猋风,我更担心你。”开喜懒得纠正破财错误的喊法,替他擦擦脸颊。 是怎么吃的,油腻酱汁全吃到脸上去? 你现在这副小模样,看上去秀色可餐,十足美味可口,如何是好呀…… 从来不优郁的喜神,不禁小小忧郁了一下。 破财叼着兽腿肉,金眸眨呀眨,一脸困惑又可爱地觑她,她叹口气,揉揉他脑袋瓜,末了,只剩下一句无奈:“快吃吧。” 破财就属此刻最听话,认真消灭一大只烤兽腿。 幸好,她没真打算把破财留在这儿,等别人将他养得肥滋滋,宰了炖补,眼下让他多吃点,也不是坏事。 吃饱些,才有力气逃嘛。 对,逃,当然要逃,傻子才呆呆留在这,任人宰割。 这些天,她可不是凉凉等被吃。 每回魔婢送来餐食,她便会认真去瞧,虚掩的门扉外,有多少守卫站岗,细听每一道脚步声的来路与去向,才好规划逃命路线。 破财吃饱睡,睡饱吃,重复过着肥羊人生,解决完烤兽腿,当然是又钻进被窝里补眠。 哎,无忧无虑又无知的孩子,最是幸福。 可惜她空有孩子外貌,内心妥妥是成熟懂事的大人,不能仿效破财这样舒心度日。 屋里有些闷热,开喜起身去开窗,推开以沉钢铸造的窗扇,毫不意外看见,窗扇正对面,铁刺棘缠绕形成的牢墙上,伫立的那道火红身影。 尊贵的魔主本君,忧歌。 每日都来察看豢养的食材,养肥了多少,何时能杀? 她与他对上视线,感觉他眸弯了弯,似笑非笑,当然有可能她的错觉。 前几天她都故意不与他攀谈,今日,她终于忍不住,扬声同他道:“明明说好不吃我们,把我们逮回来关押,岂不是自打了魔君的嘴。” “本君才意外,你怎又被抓回来,没本事从狩夜手中逃开?不拿对付本君的那招赌石把戏,去对付狩夜?” “他不是那么亲切好商量的人。”正确来说,是魔。 若非早将天愚的赌约抛诸脑后,按她向来的贪玩习惯,第二只打算逗笑的魔,绝对是狩夜了。 越难,越有挑战的成就感嘛。 忧歌挑了挑眉,眼尾红泽妖异,衬得眸色越发赤艳。 他慵懒盘坐着虚浮于半空中,红裳下摆,轻轻飘荡,如一泓倒映夕晖的池水,微微侧首,指掌托着脸腮,一绺墨色发丝垂落点缀,些些懒散、些些无谓,反问道:“本君就亲切好商量?” “他身上有杀气,你没有。”不过那日,他是真有打算杀掉猋风,她能感觉到,但对她与破财,则没有那股子杀气,果然外貌像孩子,仍是吃香,换来对手的心慈手软,当然也有可能……猋风就长得一副让人很想痛下杀手的脸。 有个满伤人的疑问,鲠于开喜心里颇久,她那位神界知己又曾评过她:有口无心,想到什么说什么,全然不懂,人是否中箭、是否疼痛、是否介怀。 想到什么说什么的她,维持此一本性,继续有口无心:“你是不是……有点怕狩夜?你虽贵为魔主,但他好像比你强悍。” 话本子里,弱势的主子,对上强势的臣下,主子只剩下盖国印的功能〔有时暖暖床呀陪陪睡〕,其余国家大事身全是臣子说了算,一个朝政的腐烂,皆是由此开始。 “他是我叔父,多活了我不知几万年,比我强,有何奇怪?”他不否认。 原来是叔侄关系呀,难怪狩夜胆敢说出“由不得他”的狂语,毕竟辈分高出一截嘛。 “既然如此,魔主位置为何是你,不是他?”她真心好奇。 魔境向来强者为王,不兴父传子那套,老爹强,不代表儿子也强,谁都可以挑战新主宝座,若狩夜本领高大,直接夺位,岂不爽快。 “你猜?”他没有给答案。 她略为沉思,乌眸骨碌碌转,如他所愿地猜测道:“他有把柄,落在你手上?”最不可告人的秘密被掐住,不得不屈居人下。 忧歌没点头身没摇头,她只好继续再揣测瞎猜:“……他爱你?”宁爱美人,不爱江山;宁要侄儿,不要宝座,禁忌之恋,总是苦甜参半。 这三字,换来他托腮的手一拐,脸上表情变化倒不大,但隐约能捕捉一抹哭笑不得,一闪乍逝。 “狩夜叔,你对我,存的是这心思?”他对着空无一人的旁侧问。 狩夜身影刹那而至,犹胜鬼魅,来之无影,去之无踪,冷回:“胡说八道。” “是你们要我猜的。”她咕哝。既然是猜,自然随她胡拉混扯呀,有意见干么不直接给她答案?! 灵思突地澎湃汹涌,又一个猜测成形,她掩嘴惊讶:“……你们是亲生父子?” 话本子里的情节,多的是伪叔侄、真父子,嫂子偷人只偷窝边草。 狩夜面具下,神情难辨,倒是一身想捏死她的杀气,比她的灵思更澎湃汹涌。 忧歌以手捂额,唇角上扬,难掩轻笑逸出。 她曾经幻想过,这男人,笑起来会是什么模样,可总是拿捏不准。 而此时,他这样浅浅一笑,薄美的唇,弯如钩月,面庞因笑意而柔软,脖光因微眯而温暖,使他更显耀眼炫目,无比诱人。 “狩夜叔,你听,她是不是挺有趣的。在我婚宴上吃掉她,多可惜,还是再留一阵子吧。”微笑着的他,却说着残酷的现实。 残酷之处在于,她最终还是要被吃,在……他的婚宴上? 男婚女嫁,天经地义,毋须意外,况且他堂堂魔主,娶几个魔后魔妃魔小妾,更是理所当然,开喜也没弄懂,自己吃惊什么、震骇什么。 只是吃惊震骇之余,又忍不住胡思乱想,即持嫁他为妻的魔境女子,生得如何?长得怎般?与他般配否? 不对,身为婚宴上一盘主菜,命运只可能是魔主魔后两人夹她一块腿肉、挖她一颗眼珠,相互亲昵喂食,再软声询问“好不好吃?我再给你多夹一些”,他们般不般配这等小事,她实在不该管—— “不如先吃金发小神崽吧,我看他最近养得不错,肥嫩肥嫩的,烤后,撒些盐味草,应该就很美味。”忧歌又道,摆明要看她脸上神情变化。 为扞卫破财小命,开喜欲开口阻止,却听狩夜先了一步说:“还太小,再养一阵。”略为一顿,沉嗓再道:“金发长度不够,编不成一条金巾。” 这对魔性叔侄,当着食材的面,讨论这种事,真真失礼! 更失礼的是,吃肉便罢了,连毛……不,是头发,都打算好如何处置! 破财金灿灿的发丝,在上界都珍稀罕有,到了魔境,更是前所未见,那般浓亮夺目的金色,魔境无任何东西足以比拟一一所以想把它编成一条巾子挂颈上,也不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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