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十一章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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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父母亲带她去埃及时,她还没长大多少。在那里,埃及的象形文字让她痴迷,埃及的故事让她充满兴趣,她一点都不像其他孩子,只对儿童读物中小狗小猫的故事感兴趣。开罗真让她开心,有一天,她的父母亲骑着骆驼出去了,她就把床上所有的床单和枕套扯了下来,然后用它们来打扮自己。当她出现在用人面前时,他们都害怕极了,还以为是看到了鬼,他们尖叫着逃出了饭店,一个用人都没有留下。

随着她的年龄渐长,布莱荷与她家庭之间的误解也就越来越深。她曾写过一系列的自传体小说,其中那本《发展》(Development)[6]写到她结婚时为止。在这本书中,她写到她如何尽了最大努力试图让自己适应那种根本就不适合她的生活,但最后还是以悲惨的失败告终。她只有在上击剑课和阅读时才觉得高兴。等到她长成少女时,法国诗歌取代了韩迪(Henty)和海洋的故事,法国诗人马拉美(Mallarme)成了布莱荷心目中的英雄。

通过诗歌,布莱荷最终逃离了那让她绝望的生活环境,后来,她就结识了希尔达·杜利特尔,她们成了一生的挚友[7]。在H.D.的帮助下,她找到了自己的世界,也进入了作家的圈子。H.D.是“意象主义”这一文学流派中最受推崇的一位诗人,这一流派中还包括埃兹拉·庞德、约翰·戈德·弗莱切(John Gould Flentcher)[8]等人,在那段时间,他们主要聚集在伦敦。

因为布莱荷最好的朋友是位美国人,她也就开始对美国产生极大的兴趣,并决定要到那里去看看。所以,就像布莱荷后来一直说的那样,她与她的导游H.D.,就“远走美国”去了。

她的这次美国之旅的最主要的事件,除了第一次与玛利安娜·摩尔(Marianne Moore)等诗人会面外,就是她与来自明尼苏达的年轻的作家罗伯特·麦卡蒙的婚姻[9]。他们认识后的第二天就决定结婚,布莱荷没有告诉她的未婚夫她真实的身份,因为她实在是害怕这一争取自由的计划招来反对之声,所以,她打算在她能够把丈夫带回英国与父母见面之前,她要保守住她结婚的秘密,这样,她的父母就没有机会反对这桩婚事了。但是,报纸还是披露了这个故事,第二天,麦卡蒙就知道了自己娶的是约翰·埃勒曼爵士的女儿。

布莱荷的父母亲听到这个消息后,还是挺高兴的,他们很喜欢这位女婿。他们全家,还有布莱荷的弟弟约翰,都打心里喜欢罗伯特,这包括他讲话带着的鼻音和他身上的一切。

布莱荷喜欢远离“公众”和城市,而麦卡蒙基本上都住在巴黎,他和他的作家朋友们一起,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塞纳河左岸的咖啡馆里。他的才华让他成为二十年代最有趣的人物之一,而且,在这帮波西米亚的朋友中,他的富有也是独一无二的,这当然也是他如此受人喜爱的原因之一。他出手大方,喝酒总是他买单,咳,他喝得可也真够多的。[10]结婚后,他的资金更为充裕,罗伯特就当起了出版家,他建立了接触出版社(Contact Editions),出版了好几本挺成功的书籍。麦卡蒙的朋友们都很喜欢他,但他无法接受任何对他的控制,无论在私人生活中还是在文学创作上都是这样,就像他亲口对我说的那样:“我只是一个酒鬼。”

虽然我们偶尔能够诱惑她一次,但布莱荷很少到巴黎来,每年差不多只来一次。但是她每次来,大家都会兴高采烈,阿德里安娜会邀请我们的法国朋友们与她见面。有一次她到莎士比亚书店来,看到一群人正围在壁炉前,在那一堆搁在壁炉架上的邮件中寻找自己的信。对于那些聚集在塞纳河左岸的艺术家们来说,莎士比亚书店不仅是他们的“美国快递”,也是他们的银行,所以,我有时就称我的书店是“左岸银行”。布莱荷认为我这个如此重要的邮政服务应该有个信箱,所以,就帮我弄来了一个质地上好的巨大的匣子,里面按照字母顺序分成一个个小格子,这就让接收发送信件成为一种乐趣[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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