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5章 帝国公民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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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此时的</a>地处北印边疆,连银行网络都没有到达,所以唐宁与祁泰裕两人的约定简直就是君协定,世界那么大,唐宁还不知要跑去哪儿,于是,祁泰裕留了两个地址给唐宁,一个是他在的老家,一个是拉萨的亲戚家,等唐宁安定下来之后便可以通过这两个地址与祁泰裕取得联系。

唐宁把一半的羊绒卖给的沙图什商人,赚了一英镑,这笔钱也算丰厚,比英国的银行分支机构的经理年薪还高,豪华的酒店也能住个一年,他开始思考人生的下一步棋了。

他可以往西南下到孟买,这是印次大陆西部的大城市,那里乘船往欧洲是最快的。(印这片被海洋包围的角形大片土地,比大陆要小,比半岛要大,所以叫次大陆。)但也不用这么着急奔赴欧洲,既然来到了印,难道连英属印的都</a>也不去参观一下吗?说不定在那里可以解决身份问题,毕竟是印的经济与行政中心。

最终,他向方向前进,带着他那满满的一大袋金币(一个金币一英镑)。

经过漫长跋涉,他终于从山区走到了次大陆平原的腹地,这段虽然漫长,但比青藏高原的行程要舒服一些,世界屋脊稀薄的空气可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

看到了英国人越来越多,他也经常去攀谈一下。他的半欧半亚混血模样很令人迷惑,但只要他一开口讲英语,通常对方就会把他认成英国人,然后是一场愉快的交流,他住的都是当地最好的酒店,遇到的都是有身份的人,这些人之间自然是互相比较谦让的,现在是交际的黄金时代,千万别舍不得这点住宿费。

东印公司的总督是印的实际领袖,但当地的莫卧儿帝国一直存在着,德里就是莫卧儿帝国的都,位于印西北部,是唐宁第一个有兴趣多逗留一些时间的城市。

他的兴趣并不在于没落的印贵族,而在于德里众多的英国人,在这里,他花了二十几天的时间,把自己的美式英语基本消除,蜕变成英式英语,现在,他的目标是变身为一个大英</a>了,因为这些天来他已经有自信让英国人混淆他的种族,要是再染成个金毛就更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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