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67章 (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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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较下来,《换璧》这部没有人物原型的作品,反而在情感上,显的有些单薄,可他没想到,读者喜欢的竟然是这一部。

《换璧》写完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开新的文。直到,在三亚与凌飒的重逢。他忽然就想起了,原来曾经,他也有那么随意过。为了这个相交甚浅的男孩(还是男人?)破了很多的例。

于是有了这部《笔尖》。

你的笔尖画下的却不失我的名字——当时,陆臻想也没想,就敲下了这句话,作为文案,连他自己也觉得惊讶,就像是在脑海里早已存在的东西,当你想用的时候,一下子就蹦了出来。

写作的过程,也很流畅……一幕幕地写下来,就像自己由将过去的那段岁月重温了一遍。这或许也是他写文的初衷。

他发现比起虚构一个故事,他更喜欢将最真实的事情,写下来。

凌飒用眼神安抚了一下,对陆臻充满敌意的凌书复,还是决定和陆臻单独聊聊。

和陆臻相交其实并不算太深,不过凌飒对陆臻的感觉,更像是故人。遇到,然后聊聊,然后吃饭,每一个动作,都可以那么随意,每一句话都那么简单,可是凌飒喜欢这样的相处模式。甚至会想,似乎自己和凌书复在一起的时候,也没那么舒服过。

凌书复的占有欲太强,有时候会强烈的让凌飒有些接受不了。就像这次的事情,他们之所以会吵架,凌书复的个性,也是一个原因吧。

不过,凌飒在昨晚和凌书复说清楚,谈明白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他是喜欢凌书复,喜欢他,就应该包容接受他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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