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3章 (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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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钱,我也没有开玩笑,不过我刚刚好有两把枪,所以我就拿出来把他们通通都干掉了。虽然我的子弹所剩不多,但我还是忍不住多用了几发。

我早已不是好人,当然把同样也不是好人的他们身上的钱都塞进我的口袋里,那时心底终于踏实了起来。我很高兴我以前一定不是一个喜欢欺负弱小的人,所以现在的我也干不来抢劫这么低档次的事,但我很乐意为了下一顿晚餐杀掉抢劫我的蠢蛋,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很公平。

其实这中间很有矛盾,我知道。如果我很乐意开枪杀人的话,我大可以继续留在倪佬那里,当他铲除异己的肮脏杀手,幸运不死的话,称得上是生活稳定。

但我真的越来越不喜欢那种……该怎么说呢?我真的越来越不喜欢那种当人家手下小弟的感觉。就是因为不喜欢,所以我离开了。但现在我为了生活,却眼巴巴等着想抢劫我的人出现,我才有机会有理由用枪把他们干掉,相比之下也没好上多少吧哈哈哈。

幸好泰缅边界的治安很糟糕,龙蛇杂处,暗巷里死了几个混混也没人在意,真是干他妈幸运了我。我在那里溜达了三天,整整被抢了十一次,最后我赶在子弹都用光之前找到专门搞定肮脏交易的黑市卖家,我才有办法在那里待上一个礼拜,成为当地所有热衷在暗巷抢劫的混混的瘟神。

是,我承认我又暂时将唱歌的事放在一边,毕竟我喜欢唱摇滚是一回事,但我要开口应征当一个摇滚歌手又是另一回事,现在我的肚子饱了,山穷水尽的日子离我又远了些,当驻唱歌手的事我得再酝酿一下。

大概是第十五天还是第十六天吧,我想我已经准备好了,我打算在面试的时候唱我最喜欢也最有把握的the scarecrow,为了让我自己看起来更摇滚,我还多等了两天,让我脸上的胡渣看起来更颓废。

最后我选了一间门口贴着“征驻唱歌手”手写字板的酒吧进去,嗯,看起来没有人正在排队应征唱歌,台上也没有歌手在虐待大家耳朵,我想我可以待在吧台前酝酿一下下,免得待会我太紧张表现不好。

说真的,万一出了糗,很可能我会把枪掏出来把整间酒吧里的每一个人通通干掉,那也不是我愿意看到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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