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四章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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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但是,我的朋友,人生的起起落落啊!一个俄军上尉,然后,啪!革命一来,一切都没了。1916年我在爱德华七世旅馆呆了一周;1920年我在那努力找工作当更夫。我做过打更的、管酒窖的、刷地板的、洗盘子的、搬行李的,还看过厕所。我给过侍应小费,也被别人给过小费。”

“啊,但我知道如何像绅士一样生活,我的朋友。我不是想自夸,不过有一天我在算这辈子有过多少个女人,结果发现有两百多个。没错,至少两百……啊,话说回来,坚持就是胜利。勇敢点!”等等,等等。

鲍里斯脾气古怪,喜怒无常。他总希望回军队去,但他做侍应也有了前途。虽然他攒的钱从没超过几千法郎,他还是理所当然地觉得以后能自己开饭店发家致富。后来我发现,所有侍应说的想的都是这个,这样他们作为侍应才能心理平衡。鲍里斯总是兴致勃勃地说起在酒店的生活:

“做侍应就是赌博,”他曾说,“你可能到死都穷得要命,或者一年就发了财。你没有基本工资,靠的是小费,也就是账单的百分之十,另外还有香槟酒公司按照瓶塞给的回扣。有时候小费多的很。比如马克西姆餐厅的酒保,一天挣五百法郎。旺季还不止五百……我自己每天挣二百法郎。那是在比亚里茨的一间酒店,是旺季的时候。从经理到洗碗工,所有人每天干二十一个小时。二十一个小时干活,两个半小时睡觉,连着过了一个月。不过很值得,一天能挣二百法郎呢。”

“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交上好运。有一次我在皇家酒店,有个美国顾客在晚饭前叫我,点了二十四份白兰地鸡尾酒。我用一个托盘把酒全都端过去。‘现在,小伙子,’那个醉醺醺的顾客说,‘我喝十二杯,你喝十二杯,喝完你要是能走到门口,就能拿到一百法郎。’我走到了门口,他给了我一百法郎。整整六天,每个晚上他都这么干,十二杯白兰地鸡尾酒,然后就是一百法郎。几个月之后我听说他被美国政府引渡回去了,因为私吞公款。你不觉得这些美国人还是挺好的吗?”

我喜欢鲍里斯,我们在一起过得很开心,下棋、聊聊战争和酒店的事情。鲍里斯总是劝我去做侍应。“这种生活很适合你,”他说,“有工作的时候每天挣一百法郎,还有个漂亮的情人,多好。你说你要写作,那都是胡扯。想靠写东西挣钱只有一个法子,就是娶个出版商的女儿。但是如果你把那小胡子剃掉,肯定能做个好侍应。你个子很高,还说英语——做侍应主要就靠这些。等我能弯弯这该死的腿,我的朋友。还有,如果你什么时候失业了,就来找我。”

由于就要租不起房吃不起饭了,我想起了鲍里斯的话,决定马上去找他。我并不指望能像他保证的那样,轻轻松松当上侍应,但我当然知道怎么洗盘子,毫无疑问他能在厨房里给我找个活干。他说夏天要找洗盘子的活,打个招呼就行。想到自己终究有个有点势力的朋友可以求助,真是感到极大的安慰。

注 释

[1]指1917年的俄国十月革命。(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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