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狡猾是一种冒险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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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只是一种“战术”而已——野牛的“战术”。这“战术”也许是从它的许多同类们的可悲下场本能地总结出来的。它又猛地掉转身躯,冲回到人跟前,围绕着人兜圈子,跺蹄,刨地,眼睛更加充血,瞪得更大,同时一阵阵喷着更加粗重的鼻息,鼻液直喷在人脸上。而那猎手确有非凡的镇定力。他居然能始终屏住呼吸,眼不眨,心不跳,仰躺在原地,与野牛眼对眼地彼此注视着,比真的死人还像死人。野牛一次次杀了五番“回马枪”,仍对“死人”看不出任何破绽。于是野牛反倒认为自己太多疑了,决定停止对那“死人”的试探,放开四蹄飞奔着去追赶它的群体,而这一次次的疲于奔命,加速了箭镞上的毒性发作,使它在飞奔中四腿一软,轰然倒地。这体重一千多斤的庞然大物,就如此这般地送命在狡猾的小小的人手里了……

现代的动物学家们经过分析得出结论——动物们不但有习性,而且有种类性格。野牛是种类性格非常高傲的动物,用形容人的词比喻它们可以说是“刚愎自负”。进攻死了的东西,是违反它的种类性格的。人常常可以做违反自己性格的事,而动物却不能。动物的种类性格,决定了它们的行为模式,或曰“行为原则”也未尝不可。改变之,起码需要百代以上的过程。在它们的种类性格尚未改变前,它们是死也不会违反“行为原则”的。而人正是狡猾地利用了它们呆板的种类性格。现代的动物学家们认为,野牛之所以绝不践踏或抵触死尸,还因为它们的“心理卫生”习惯。它们极其厌恶死了的东西,视死了的东西为肮脏透顶的东西,唯恐那肮脏玷污了它们的蹄和角。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发挥武器的威力——发情期与同类争夺配偶的时候以及与狮子遭遇的时候。它的“回马枪”也可算作一种狡猾。但它再狡猾,也料想不到,狡猾的人为了谋杀它,宁肯佯装成它视为肮脏透顶的“死尸”……

比非洲土人猎取安可尔野牛更狡猾的,是吉尔伯特岛人猎捕大章鱼的方式。吉尔伯特岛是太平洋上的一个古岛,周围海域的章鱼之大,是足以令世人震惊的。它们的触角能轻而易举地弄翻一条载着人的小船。

猎捕大章鱼的吉尔伯特岛人,双双合作。一个充当“诱饵”,一个充当“杀手”。为了对“诱饵”表示应有的敬意,岛上的人们也称他们为“牺牲者”。

“牺牲者”先潜入水中,在有大章鱼出没的礁洞附近缓游,以引起潜伏的大章鱼的注意。然后突然转身,勇敢地直冲洞口,无畏地闯入大章鱼八条触角的打击范围。

充当“杀手”的人,埋伏在不远处,期待着进攻的机会。当他看到“诱饵”已被章鱼拖到洞口,大章鱼已用它那坚硬的角质喙贪婪地在“诱饵”的肉体上试探着,寻找一个最柔软的部位下口。

于是“杀手”迅速游过去,将伙伴和大章鱼一起拉离洞穴。大章鱼被激怒了,更凶狠地缠紧了“牺牲者”。而“牺牲者”也紧紧抱住大章鱼,防止它意识到危险抛弃自己溜掉。于是“杀手”飞快地擒住大章鱼的头,使劲儿把它向自己的脸扭过来,然后对准它的双眼之间——此处是章鱼的致命部位。套用一个武侠小说中常见的词可叫“死穴”——拼命啃咬起来。一口、两口、三口……不一会儿,张牙舞爪的大章鱼渐渐放松了吸盘,触角也像条条死蛇一样垂了下去,就这样一命呜呼了……

分析一下人类在猎捕和“谋杀”动物们时的狡猾,是颇有些意思的。首先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狡猾往往是弱类被生存环境逼迫生出来的心计。我们的祖先,没有利牙和锐爪,连凭了自卫的角、蹄、较厚些的皮也没有,甚至连逃命之时足够快的速度都没有。在亘古的纪元,人这种动物,无疑是地球上最弱的动物之一种,不群居简直就没有办法活下去,于是被生存的环境生存的本能逼生出了狡猾。狡猾成了人对付动物的特殊能力。其次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人将狡猾的能力用以对付自己的同类,显然是在人比一切动物都强大了之后。当一切动物都不再可以严重地威胁人类生存的时候,一部分人类便直接构成了另一部分人类的敌人。主要矛盾缓解了,消弭了;次要矛盾上升了,转化了。比如分配的矛盾,占有的矛盾,划分势力范围的矛盾。因为人最了解人,所以人对付人比人对付动物有难度多了。尤其是在一部分人对付另一部分人,成千上万的人对付成千上万的人的情况下。于是人类的狡猾就更狡猾了,于是心计变成了诡计。“卧底者”、特务、间谍,其角色很像吉尔伯特岛人猎捕大章鱼时的“牺牲者”。“置之死地而后生”这一军事上的战术,正可以用古印度人猎蟒时的冒险来生动形象地加以解说。那么,军事上的佯败,也就好比非洲土人猎杀安可尔野牛时装死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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