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一部 艾基伍德 (第3/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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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握住她的手,抬起头。“好长的一饮[1]。”他说,结果她笑了出来。她妹妹也笑了,乔治·毛斯则弯身往他膝上拍了一下。史墨基不懂哪里好笑,只好露出纯洁又愚蠢的微笑看着大家,始终没松开手。

那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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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名</h3>

在那间书房里认识黛莉&middot;艾丽斯&middot;德林克沃特之前,他的人生并不特别快乐,但却刚好适合展开这场追求。他父亲跟继室只有他一个孩子,他出生时父亲已年近六十。当他母亲发现巴纳柏家的万贯家财早已被他父亲败得所剩无几,后悔当初根本不该嫁进来、更不该生下小孩后,就恨恨地离开了。这对史墨基而言是桩惨事,因为所有的亲人当中,最有特色的人就是母亲了。尽管她离去时他还只是个孩子,但他年老时,所有的血亲当中,他能轻而易举忆起的只有她的脸。史墨基自己遗传了一大半巴纳柏家族的虚无气息,只有一小部分承袭母亲的具体感:在认识他的人眼里,那是一种实在的气质、一种存在感,笼罩在某种隐隐约约的不存在感当中。

巴纳柏家是大家庭。他父亲跟元配共生了五个儿女,他们全都住在那几个 I 开头的州里一些不知名的城市郊区。史墨基在大城里的朋友向来分不清这些城市,而史墨基自己有时也会搞混。由于子女们公认父亲有很多财产,而且从来没有人清楚他打算如何处理,所以父亲可以随时到子女家去作客。自从太太离开后,他决定卖掉史墨基出生的那栋房子,带着这个幼子、前前后后几只没有名字的狗和装书的七个特制箱子,轮流寄住在其他孩子家。巴纳柏是有学识的人,但他专精的领域太冷僻死板,没能帮他创造多少话题,也完全无法改善他与生俱来的无特征感。他较大的儿女都把那几箱书视为麻烦,就像洗衣服时把他的袜子跟他们的衣物混在一块儿一样。

(后来史墨基习惯在上厕所时,试图厘清他那些同父异母的兄姊到底分别住在哪一州的哪个城市里、房子各是什么样子。也许是因为往日在他们家上厕所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最为平庸,平庸到近乎隐形;反正他会坐在那儿将哥哥姊姊和侄甥们在脑海中不断交互切换,试着把每个人的脸跟某座前廊或某块草坪搭配起来。因此到了晚年时,他总算把一切弄清楚了,并从中获得一种单调的乐趣,跟解字谜游戏一样,连心中那份疑虑也相同&mdash;&mdash;万一他猜出来的字不是作者设计的答案怎么办?只是他永远不会在下周的报纸上找到解答。)

巴纳柏并没有因为妻子离去而变得郁郁寡欢,只是变得更加了无特征而已。对他较大的儿女而言,父亲先是融入了他们的生活,接着又从中消失,似乎愈来愈感受不到他的存在。他具体的内涵就是他的学识,而他也只把它传授给了史墨基而已。由于父子俩居无定所,史墨基从没上过正规学校,等到有一个 I 开头的州政府得知史墨基这些年来在父亲身边的遭遇时,他也早已过了强制入学的年纪。就这样,十六岁的史墨基懂的是古典时期与中世纪的拉丁文、希腊文、一点旧式数学,也会拉一点小提琴。除了父亲那些皮革装订的古典著作之外,他没看过多少书,但多少可以精准背出维吉尔的两百行诗句,还写得一手完美的斜体字。

他父亲就是那年去世的,似乎因为把所有的学问都传授给儿子而油尽灯枯。此后史墨基又漂泊了几年。他找工作很难,因为他没有所谓的学历;最后他在一家寒伧的商职学校(他事后回想认为应该是位于南弯)学会了打字,成了个职员。他在三座不同城市的郊区住了一段时间,每个郊区的名字都相同,而每个地方的亲戚都会以不同的名字来称呼他,比如他自己的名字、父亲的名字、史墨基等,由于最后这个名字太符合他的特质,一叫就沿用至今。二十一岁时,一家不知名的储蓄银行将父亲的一笔遗产补交给他,他因此搭上巴士来到了大城,并且立刻将亲戚居住的城市抛诸脑后,连人也一并遗忘。多年后,他还得将他们的面孔跟草坪一一搭配起来,才能重新唤起记忆。一抵达大城,他就满怀感激,完全投身其中,像一滴雨水落入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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