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一百零二章 搬走石头砸自己的脚(再续)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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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清继承的张氏血统终究没能抵过金钱大潮的冲击。他的大女儿张德灿十九岁上高中毕业,二十岁就嫁给了商人世家的饭店传人孔能。

谈起孔能,那可也是孔子仲尼的嫡孙一名。不过此人一家,从清朝咸丰年间就在东河镇经商。孔能自幼跟随父亲走南闯北,积累了不少各式经验,其中有一门,就是泡妞。

那时张德灿乃是东河镇的一朵金花。都说,谁能娶到张德灿,满街老少回头看。可见,张家不仅耕读传家,相貌也还是不错的。

张德灿本身是可以去读大学的。但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后来被证明是孔能的刻意安排),她认识了来学校公干的孔能,从此,九头牛也拉她不回,她就是要嫁给孔能。虽然,孔氏先祖的文脉在孔能身上已经所剩无几,他的吹嘘里,还是有不少孔子的原话的,什么学而不思则岡,思而不学则殆。什么朝闻道,夕死可矣!什么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翩然君子。

张德灿就是被最后一句话给打动的。虽然这句话她早就听过,学过,写过。不过这话从孔能嘴里说出来,更有一番风味。

孔能对它的解释是:文胜质则史,质胜文则野。足以证明野是比史要好的,因为“礼失求诸野”,而不是“礼失求诸史”。

孔能对自己的野作出了合理的解释,让十九岁的张德灿艳羡不已。那一刻,她甚至觉得,自己的十几年书真是白读了。自己就是为孔能而生的。她用自己的家学渊源为孔能写了二十几个字:

孔氏子,精而能,作人杰,为鬼雄。

孔氏子,文而质,洞人情,明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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