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宿命 38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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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米歇尔-夏尔所说,贝尔特家族很古老,像传奇般地古老。卢瓦·德·L男爵因自己的贵族头衔而自鸣得意,必要时,也就是说经常地,他也从其中得到力量。他老说自己母系的祖先是查理大帝,也就是说,他是高大的贝尔特的后裔;大家听了总觉得可笑,这种笑有时候是出自对历史上的那些伟人的过分夸张的尊敬,大家很难想象这些伟人的后代的后代竟会像说话的这位先生这么平庸。查理大帝的曾孙女——法兰西的朱迪思嫁给了一位佛兰德的伯爵,死后葬在圣奥梅尔,留下了自己的几滴骨血在当地的一些默默无闻的封建家庭,还有一点骨血肯定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落入不知名的农民家里了。韦塞克斯国王阿尔弗雷德的女儿埃泰尔吕德也是这样,她也嫁给了佛兰德的一个伯爵,这个伯爵是游牧民族入侵的那个时代的人,而卢瓦男爵就是他的第二十七代孙。这事尤其证明了佛兰德与英国的渊源有多么深。

对于一个富于幻想(而男爵是不乏其幻想的)的人来说,感到历史的轴就是从自己身上穿过是颇觉惬意的。朱迪思和埃泰尔吕德使他处于尴尬境地。米歇尔在家庭中那些经常不断的争吵时刻,总是指责其岳父不是继承其先人而是从其先人滚落下来的;他的这种指责是极不公平的,男爵并非滚落而下,他最大的优点就是一种终身性。在比往日的加洛林王朝时代更近的年代,他的曾祖父流亡荷兰后去世,他的叔伯祖母刚刚四岁,便与全家人一起被投入杜埃狱中,罪名是参与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前贵族反对共和国的阴谋。他的正统主义与上代人很相像,一个侍弄得很好的马厩就是这个不爱奢华的人的最大奢华了,他的那些骏马都随时准备好,只等亨利五世决心收复自己王国的那一天,他能有幸在法国的第一个驿站恭迎御驾。但是,十六世纪的法国历史是那么的复杂,以至于男爵对白色旗帜的那份激情长久地与他对拿破仑三世政权的忠诚结合在一起。他先后当过帝国海军准尉、边境军区四十八团上尉,然后当上了本土步兵营营长。在格拉沃洛特,他被远程大口径火铳的弹片击伤大腿,后来总是很自豪地拖着腿走路。无赖们的上台激怒了正统主义的他。在费埃,每年七月十四日都要排放一次污水秽物,他就冷眼看着那些仆人或农场工人干活儿,他觉得他们是可以选择在村中广场上装饰着三色灯笼的小咖啡馆休憩而无需去干这种又脏又累的活儿的。

玛丽-阿泰纳伊站在这个有点僵直的矮个儿男人身边,一点也不比他矮,显得光彩照人。我在别处曾经说过,北方家族的西班牙化充满了传奇故事。不过,在这个高挑苗条、身轻体健的女人身上,纯净的血统是显而易见的。她的远祖在十七世纪,在沙米伊先引诱后抛弃那个葡萄牙修女的时代,曾在伊比利亚半岛上打过仗。男爵夫人的曾祖父比玛丽安娜·阿尔科福拉多的情郎忠贞,把他的玛丽-约塞法·雷巴克·巴尔卡作为合法妻子从塞维利亚带回家来。男爵夫人的某些崇拜者眼光注视的是南边,是格拉纳达和圣山洞穴的方向,他们认为他们的偶像的祖先是茨冈人,她的气质证实了他们的这种假设。一个世纪以前,另一位祖先,杜埃城市民,名叫莱斯帕涅尔的,这个不带贵族称号的普通人名使他得以成为查理五世或菲利普二世一名被遣散的士兵,或者成为亚麻和羊毛生意红火时期在前佛兰德安家立业的那些外国商人中的一个的后裔。

在灰烬中燃烧着的所有这些西班牙特色给予玛丽-阿泰纳伊的不是纯粹的美丽而是一种动物性的光彩。米歇尔喜欢说某些影响似乎深深地与地域联系在一起。黑山使他觉得那是注定使家庭不和、亲人反目的地方;相反,维纳斯则主宰着费埃城。节俭刻苦的男爵自己就倾向于维纳斯神。玛丽-阿泰纳伊非常嫉妒这个她好像并不在意的丈夫,尽管她与他生有七个孩子。有一年夏天,她邀请了一个阿拉斯的表亲来玩,因为她年轻守寡,需要散散心。没过几天,男爵夫人突然走进这位女亲眷房间时,竟发现自己的丈夫倒在这个金发女子的怀里。玛丽-阿泰纳伊没有多看这对情侣一眼,随即走向衣橱,猛地拉开橱门,抓起一条条裙子,一双双鞋、一顶顶帽子,扔进这个轻浮的表亲的大箱子里。当男爵悄悄溜出去后,金发女子扑上去抢自己的东西;二人随即又扯又骂起来,只见女客人的几件梳洗用品被扔出了窗外。玛丽-阿泰纳伊叫来仆人捆好箱子,备好马车,然后,挽住女客人的胳膊一直走到马车踏板前,顶多只给她留了捡起落在草地上的一把梳子和一个银柄镜子的时间。

米歇尔记得曾看见她扇过一个手脏兮兮的伺候用膳的男仆的耳光,可不一会儿,她又把这个男仆叫来,把剩下的白兰地赏给他,让他去与下人们分享。这个暴躁女人的孩子们倒是挺喜欢她,但对她又不抱任何幻想。一个晴朗的夜晚,男爵邀请了一位乡下表亲吃饭。大儿子博杜安从衣帽架上取下客人的外套和帽子,怪模怪样地穿戴上,溜到露台上,正好玛丽-阿泰纳伊像通常那样在那儿抽雪茄,他上去亲热地搂住她的腰肢,等他看清是谁时已挨了一耳光。

男爵夫人的大女儿和二女儿像她一样光彩照人,但却并无明显的西班牙特色。两个小女儿玛德莱娜和克洛迪娜的模样要粗俗一点,尤其是克洛迪娜仿佛她的名字让她遭了厄运似的,走路有点跛行。最后,最小的女儿,可以说是属于另类,还是个戴围嘴的婴孩。

男爵想以自己的样子来塑造儿子们,但他失败了。博杜安是个粗犷的好小伙子,他对父亲的政治激情毫不苟同,当然,除了大家都一致针对犹太人、新教徒、共和派和外国人所采取的那不可避免的立场。他在各个方面都可以说是个正直的人,他无疑在布汶风光过,或在更近的一些时期,在边境军区的四十八团风光过,但是,他那乡村绅士的生活使他逐渐沉湎于打猎,在小咖啡馆里喝啤酒和与村姑们上床,不过,尽管如此,他却玩得并不十分过分。他说话粗俗是有名的,属于那种轶闻趣事不断的人,所以要想描绘他,每个章节都可弄成一种轶闻集。

我只举一个家里常常讲的例子。X伯爵是个右翼议员,新近荣膺贵族头衔,也许还是教廷的什么头衔,不过他的身份地位是无懈可击的;他是多家煤矿和纺织公司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在离费埃不远处拥有一处产业,如县里的报纸所说,那是该地区的一个宝。把自己的女儿嫁到这个背运的但可以说往日的风光远胜于他的人家,伯爵并不会感到不高兴的。他邀请了博杜安。他家的豪宅富丽堂皇,除此而外,还专门雇有一名神甫在一座崭新的哥特式小教堂里做弥撒,并教授屋主人的公子拉丁文。神甫是个精明之人,所以主人认为让他悄悄地去了解未来女婿的思想、计划以及情感是有好处的。一天晚上,二人单独在一起,面前放着一瓶陈年白兰地,神甫借花献佛,毫不吝惜。几杯酒下肚之后,神甫认为时机已到,便开始夸奖年轻人,夸赞他受的教育,他的道德品质,而且还谨慎地夸赞了一番他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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