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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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来也觉得奇怪,在我家里一张书桌的抽屉里,还藏着一个刚写了个开头的剧本《扫罗[1]》,还有一叠诗稿。不知有过多少个夜晚,我曾从事剧本和诗文的写作。我们差不多人人都做过这种事。可是现在在我看来,那一切已经变得那么虚无缥缈,我都不能理解那时的自己了。

自从我们来到这里,早年的生活就被完全割断了,没费我们吹灰之力。我们常常试着回顾过去,想找到一种解释,可是并不怎么成功。对我们这些二十岁的年轻人而言,对克罗普、缪勒、勒尔和我而言,对我们所有被坎托列克称为“钢铁青年”的人而言,偏偏一切都特别模糊。凡是年纪大一点的人,跟他们过去的生活总有着紧密的联系,他们都有立足之地,他们都有妻子,有儿女,有职业,有爱好,这种种联系是那样牢固,便是战争也破坏不了。我们这些二十岁的年轻人,却只有父亲和母亲,有些人也许还有一个姑娘。那也算不了什么,因为在我们这种年纪,父母的影响是最微弱的,而姑娘们呢,也还不能把我们控制起来。除此以外,也没有多少别的东西了,有几分热情,有一点业余爱好,还有我们的学校。我们的生活并没有超出这个范围。而这些东西,现在却一点也没有留下来。

坎托列克会说,我们正好站在生活的门槛上。看来也正是这样。我们还没有扎下深根,战争就把我们给冲走了。对其他的人,对那些年纪大一点的人来说,这不过是个中断,往后的事情他们可以想象出来。但我们却被它抓住了,也不知道将来的结局会是怎样。我们所知道的,只是眼下我们已经以一种奇特而忧伤的方式变成了被荒废的人。尽管如此,我们并不是常常感到愁闷。

尽管缪勒很想弄到克默里希的那双长筒皮靴,但他跟别人一样并不缺少同情心,这种人不敢在痛苦面前想到同情。他不过把事情看得更加透彻罢了。要是这双靴子对克默里希还有一点用处的话,那么缪勒宁可赤着脚在带刺铁丝网上走路,也不会去考虑怎么样才能够弄到手。可是按照眼下的情况,那双长筒靴就克默里希目前的处境来说毫无用处,而缪勒却可以很好地利用这双靴子。克默里希就要死了,不管谁能得到那双靴子,反正都不重要了。那么为什么缪勒就不能得到呢?跟那个护理员比起来,他更应该得到这双靴子。克默里希一死,那就来不及了。因此,缪勒老早就在注意了。

我们早就失去进行其他考虑的能力了,因为其他的考虑全是假的。只有事实是真的,对我们来说才是重要的。何况,漂亮的长筒靴又很少见呢。

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当初到区指挥部应征入伍的时候,我们一个班级总共有二十个青年,其中很多人在进营房之前,还生平第一次高兴得忘乎所以地一起刮了胡子。对于未来,我们没有确定的计划。事业和工作的想法只是我们人生理想的一种不切实际的点缀。我们仍然满脑子都是模糊的观念,把人生乃至战争理想化了,甚至给它们增添了一层浪漫的色彩。

我们受了十个星期的军事训练,这段时期所进行的培养改造,比在学生时代的十年影响更加深远。我们懂得了,一颗擦亮的纽扣要比四卷叔本华的著作更为重要。先是惊讶,接着是怨恨,最后是满不在乎。我们意识到起决定作用的不是思想,而是靴子刷;不是智力,而是制度;不是自由,而是磨炼。我们怀着热情和渴望成为了士兵,可是他们却千方百计把这些东西从我们身上打下来。三个星期过后,我们再也不觉得这样的事情是不可思议的了:一个穿着镶边制服的邮递员,对我们来说要比从前我们的父母、我们的老师、从柏拉图到歌德的全部文化都有着更大的权威。我们用那年轻的已觉醒了的眼睛,看到我们的老师们所保持的关于祖国的传统观念,此刻在这里已经化成对个性的抹杀,即使对最卑贱的奴仆也绝不会被要求这样做:敬礼,立正,分列前进,举枪致敬,向右转,向左转,鞋跟相碰的声音,辱骂以及故意想出的千百种折磨。我们之前设想我们的任务也许会有所不同,但没料到发现我们接受着英雄主义的训练,竟同马戏团里的马匹完全一样。可是不久,我们也就习惯了。我们甚至还懂得,这些事情中有一部分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其余部分只要做样子就够了。在分辨这两类事情上,士兵倒是有着一种出色的嗅觉。

我们一个班级,三人一群,四人一伙,分散在各个排里,跟弗里西亚[2]的渔夫、农民、工人和手工业者在一起,大家很快就成了朋友。克罗普、缪勒、克默里希和我,编在第九排,排长是希默尔施托斯下士。

他在营房里被看作是折磨人最残酷的家伙,而他也因此颇为自豪。他身材矮小,肢体结实,两撇赤褐色小胡子打了蜡,已经服了十二年军役,原来的职业是邮递员。他特别不喜欢克罗普、加登、韦斯特许斯和我,因为他感觉到我们身上有种无声的反抗。

有一天早晨,我给他整理了十四次床铺。每次他都能找出些差错,把叠好的床铺又抖乱了。我曾花了二十个小时——中间当然也歇过几回——把他那双古老的、硬得像石头一样的皮靴揉得和黄油一样软,连希默尔施托斯自己也挑不出瑕疵来。我又曾奉他的命令,用一柄牙刷去擦干净下士住的宿舍。克罗普和我还曾奉命拿着一把笤帚和一只铁簸箕,去清扫营房庭院里的积雪,若不是偶然被一位中尉撞见,把我们打发走,还申斥了希默尔施托斯一顿,那么我们准会继续干下去,直到冻死为止。可惜这件事的后果,只是使希默尔施托斯更加怀恨我们。接连四个星期,每逢星期日都轮到我站岗,还在营房里值了四个星期的班。我得背着全副行军装备和步枪,在那又松又湿、新翻耕的田地里练习“预备,跑步走”和“卧倒”的动作,直到我变成一团污泥,筋疲力尽为止。四小时之后,我还得向希默尔施托斯报告,那时身上的衣服已经换洗干净,不过擦破的双手还在流血。我曾和克罗普、韦斯特许斯、加登一起,没戴手套在严寒之中一口气“立正”了一刻钟,光手指搭在那冰冷的步枪钢管上,而希默尔施托斯还暗中监视着我们,看我们的手指是不是有挪动。我曾在凌晨两点钟,只穿一件衬衣,要从营房的最高层跑到下面的庭院,一连八次,因为我的抽屉冒出放东西的矮凳边缘仅仅几厘米。下士希默尔施托斯挨在我旁边奔跑,往我的光脚趾上乱踩。在训练拼刺刀的时候,我经常得跟希默尔施托斯对打,我拿的是一件沉重的铁质武器,而他用的是一支轻便的木枪,因此他很容易打着我的胳膊,直到把我打得青一块紫一块。有一回,我实在气疯了,便不假思索地朝着他冲过去,往他肚子上狠命地撞了一下,把他撞倒了。他到连长那里去诉苦,连长只是对着他发笑,跟他说应该自己留心才是。他知道希默尔施托斯的为人,看到他当众出丑,似乎没有一点不乐意的样子。我练成了一个双杠能手,还逐渐成了举重行家。我们本来一听到他的声音就会发抖的,可是这匹脱缰的驿马毕竟制服不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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