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二章 (第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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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的那个晚上,纽瓦克的亨利·华莱士聚会上,我还见到了伊夫·弗雷姆。她和艾拉在一起,还有他们的女儿,竖琴手西尔菲德。我没看出西尔菲德对她母亲的态度,不知道她们之间的争吵,后来默里开始告诉我那些因我是个孩子而未曾注意的一切事情,关于艾拉婚姻的一切,为我所不曾或不能明白的,或是那两年中艾拉没有让我知道的。那时我每隔几个月就与他见一次面,或是他来探访默里,或是我去他的小屋看他——艾拉说那是他的“小木屋”——在锌镇的小村子,新泽西西北部。

艾拉退居到锌镇,与其说是为接近自然,不如说是为了过本然的生活,生活在野地里,在泥塘中游泳到11月,最酷寒的冬日穿着雪靴走过树林,或者在有雨的日子,开着他的泽西产汽车——一辆二手的1939年产雪佛兰汽车——四处游逛,和当地的奶场工人交谈,还有老锌矿工人,他想让他们明白他们是如何被体制所压榨。他有一个壁炉,他喜欢在炭火上烘热狗和豆子,甚至还在上面热咖啡,以提醒自己,成了铁林,有了点名利以后,他仍旧不过是名“工人”,是个普通的人,口味普通,有普通的期望,曾在三十年代坐火车流浪,后来只是运气太好而已。说起他有锌镇上的小木屋,他常说,“让我真的做个穷人。以防万一。”

这座木屋可以和西十一街上的房子相对抗,他可以自西十一街上逃出来,到这所避难所,在这里可以通过劳作治好烦恼,这里也连结着艾拉早年的流浪生涯。那时他刚开始在陌生人中谋求生存,每一天都是艰苦不稳定的,对艾拉来说,就是一场战役。他十五岁离家出走,在纽瓦克挖了一年沟,随后在泽西州的最西北角干活,打扫各类厂房,有时做农活,守夜,做零工,后来,在他快十九岁时动身去西部前,有两年半的时间,他在苏塞克斯锌矿一千二百英尺的地下通道里干活。把矿炸开以后,矿上仍满是烟雾,弥漫着呛人的炸药粉和气体,艾拉就拿着锄头铲子和那些墨西哥人一起干活,他们的工作是最底层的,是清除废石的工人。

那些年,苏塞克斯的矿区零散不成系统,和世界各地的锌矿一样,给新泽西锌矿公司带来了高利润,却不利于新泽西矿业工人的健康。在纽瓦克帕塞伊克大道上把矿石熔化制成金属锌,也加工制造成油漆用氧化锌。虽然到艾拉在40年代末买下木屋时,泽西州的锌矿业在来自外国的竞争下已经衰退,矿源也将枯竭,但是,他首次深陷于残酷人生的经历——八小时在地下,把碎石和矿砂装上矿车,八小时忍着剧烈的头痛,吞下红棕色的灰尘,在装矿屑的桶里排便……只为了挣一小时四十二美分钱——仍吸引他回到荒僻的苏塞克斯山区。锌镇上的小屋是这位广播剧演员公开在感情上表达的态度,表明与他曾经是的卑微普通的小人物不分离,正如他对自己的描述,“没有头脑的人力工具,如果真有这玩意的话。”换作是另外一个人,成功以后,或许会彻底将这些可怕的记忆永远抹去。可是艾拉倘若不能实实在在地感到他的过去,就会觉得自己失去真实性,丧失了许多。

我那时还不知道他到纽瓦克勒海道来不只是来看他哥哥。我放了最后一堂课后,就和他一起去远足,穿过韦夸希克公园,环湖而行,最后抵达我们区一处叫做“工厂工人”的饭厅,它是仿照科尼岛上的内森饭店而建,我们在那里和“工人”一起吃热狗。那些放了学的午后,艾拉对我讲起他服役的岁月,他在伊朗学到些什么,讲起奥戴和奥戴教给他的,讲起他自己不久前做工厂工人和参加工会组织,讲到他孩童时在矿下铲矿石的事,他讲述这些,是为了避开那个家,从他到的那一天起,他就不为那个家欢迎,西尔菲德把他看作是多余的人,他也没料到伊夫看不起犹太人,他和伊夫之间,愈加不和睦。

默里说她并不是针对所有的犹太人——不包括她在好莱坞、百老汇、广播界遇到的那些社会上层功成名就的犹太人,大体而论,也不包括那些与她共事的导演、演员、作家和音乐家,他们中不少人常常会出现在她西十一街家的沙龙中。她看不起的是那些普通的犹太人,她所看到的在百货店购物的犹太人,操纽约口音的普通人,站在收银台后面工作,或者在曼哈顿开着自家的小店,开出租车的犹太人,她看到在中央公园里聊天散步的犹太家庭。让她走在街上时心情烦乱的是那些热爱她的犹太女士,她们认出她,走过来要她签名。这些女人是她过去百老汇的观众,她却看不起她们。特别是年纪大的犹太妇女,她路过时总免不了嫌恶地哼一声。“看看那些脸!”她说这话时要战栗一下。“看看那些丑恶的脸孔!”

“这是一种病态,”默里说,“她对犹太人那种掩饰不住的憎恶。她能与生活保持平行相当长的时间。不是在生活中——而是与生活并行。她那种极有教养的淑女,可以扮演得很令人信服。嗓音柔和,措辞考究。二十年代那个时期,很多美国女孩要做演员,就努力把自己培养出带着英式的优雅。伊夫·弗雷姆那时正刚涉足好莱坞,在她身上,是有了这种英式优雅,却是僵化了的。英式优雅僵化成状似层层累叠的蜡的东西——只有核心的烛心在燃烧,这燃烧的烛心恰恰毫不娴雅。她明白所有的步骤,亲切的微笑,戏剧般的克敛,一切得体的举止。然而接着她就自这平行生活,这看去如此真实的东西上一晃而转了方向,于是就会有让你晕眩的事情发生。”

“可是对此我却从未察觉,”我说。“对我她总是和蔼又周到,很体谅我,要我放松自在——这可不容易做到。我是个容易激动的孩子,而她身边又总粘着那么多电影明星,就算是她在广播界的那些日子里也不例外。”

说着我又想起在清真寺剧院的那个晚上。她对我说——我几乎不知道该跟她说些什么——她不知道和保罗·罗伯逊说什么,他在场时她就讲不出话来。“你和我一样害怕他吗?”她悄声说,仿佛我们两个都是十五岁大。“他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男人。真丢人——我不停地盯着他看。”

我明白她的感受,因为我就在不停地盯着她看,好像若盯得久一些,就或许能看出点意义来。这么看着她,不只是因为她姿态优美,举止高雅,她的美丽有一种说不清的优雅——游离于神秘华丽和安静娴雅之间,这两种气质所占的比率不断变换,这种美丽一定是最具迷惑力的——还因为她身上纵使有如此的克制内敛却仍明显带一种兴奋,一种轻快易变的气质,当时我将之理解为纯粹是她身为伊夫·弗雷姆的意气扬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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