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一部 乐园追忆 (第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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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子是个瑞典佬。战争年代我还是个小学生,他在我们纽瓦克一带已是大名鼎鼎,甚至对刚从老王子街犹太区迁来的成年人来说也不例外,实际上这些人还未完全美国化,对高中球星的所作所为也并不太在意。这瑞典佬名字有魔力,长相也不一般。我们国立高中虽犹太人居多,却没有谁有一丁点像他那样虽尖尖下巴,呆板面孔,却金发碧眼,这就是塞莫尔·欧文·利沃夫,他降生在我们中间。

瑞典佬是橄榄球队的边锋,篮球队的中锋,棒球队的一垒手,篮球队还两次夺得市里的冠军,他是主要得分手。虽然瑞典佬很行,但这些运动队的命运对学生关系不大,他们的长辈大都没受过什么教育,终日操劳,只把学业上的成就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尽管身着运动服、按官方规则进行、对犹太人也没什么伤害,这种身体上的冲撞仍不是我们社区获得乐趣的传统源泉——只有学业上的进取才是。然而,只是由于这瑞典佬,我们这个社区才进入了关注自我、关注世界的幻觉,一种各地球迷共有的幻觉:几乎像基督徒(他们想像中的基督徒)那样,这些家庭竟然忘记身在何处,却将希望寄托在一个体育项目上,最根本的是——忘记了战争。

瑞典佬利沃夫受到抬举,在威夸依克犹太人家里像太阳神般被供奉,主要是因为人们对德日战争的恐惧。由于瑞典佬在运动场上的不屈表现,给那些再也见不到儿子、兄弟、丈夫而生活在苦难中的人们提供了一种怪异的、产生错觉的支撑力,使他们进入一种瑞典式的天真状态,获得爽快的解脱。

由于每次倒钩球、过人跃起争球、掷出平直球和左外场双杀而获得的这种赞美、这种圣化怎样影响了他?就是这些使他成为稳重的、面无表情的男孩?或这看似成熟的冷静只表露出他在审视整个社区,对因爱而产生的迷恋进行着激烈的自我压抑?高中拉拉队为瑞典佬捧场不同于为鼓舞球队的士气或为观众提神的喝彩,这是只为他一人的有节奏的跺足礼,是对他货真价实的、尽情展示的完美的狂热,每当他在篮球赛中抢到篮板球或赢得一分,在橄榄球赛上推进一码或截住一人,体育馆里就掌声如雷,喝彩声掠过市露天运动场,甚至在欧文顿公园少有的国内棒球赛上,虽没有拉拉队急切地跪在场边,哪怕瑞典佬上来只击了一球或在一垒就被自然杀出局,你也能多少听到一伙威夸依克铁杆球迷在木椅上对他呐喊助威——喝彩声由八个音节组成,其中三节是他的名字,如:叭叭—叭!叭叭叭……叭—叭!特别在橄榄球赛时,每重复一次速度就更快,直到狂热崇拜顶峰在车轮爆裂似的声响汹涌而来、环绕四周,令人心醉神迷。十名强健的小拉拉队员身着橘黄色体操服的身影在我们惊奇的眼前像焰火般闪烁……不是爱你或者爱我,而是爱了不起的瑞典佬。“瑞典佬利沃夫!节奏为:‘爱你’!……瑞典佬利沃夫!‘爱你’……瑞典佬利沃夫!‘爱你’!”

是啊,他人见人爱。糖果店老板对我们其他人吼道:“嗨—你—不行!”或“小孩—滚—出去!”;对他却尊敬地称:“瑞典小伙。”父母们微笑着亲切地叫他“塞莫尔”。街上唧唧喳喳的女孩们在他经过时总装着狂喜的样子,在他身后大叫:“回来,利沃夫,我的心肝!”而他对这一切却习以为常,满载着这些爱在社区四下游逛,显得满不在乎。这些纯粹的、又无可指责的偶像崇拜般的谄媚言词可使我们其他人心乱神迷、大做白日梦。而瑞典佬则不同,强加在身上的这些爱似乎剥夺了他的感情。众人在这孩子身上看到的是希望的象征——是力量、决心和极力鼓起的勇气,这可使我们高中的参战军人从中途岛、萨勒诺、所罗门群岛、阿留申群岛和塔拉瓦岛毫发无损地平安归来——他的智慧或自嘲一点也不干扰他尽职的可贵天赋。

对瑞典佬这种男孩来说,聪明才智和冷嘲热讽在他摇摆不定时也可起点作用。自嘲对人也是一种安慰,再说,人有时也像神明一样随心所欲。也许这就是被他压抑的个性,也许它还处于睡眠状态,或者更可能是,他什么都没想。他的超然态度和对作为毫无情欲的施爱对象表现出的被动,使他显得即使不算神圣,也很出众。他比学校里其他所有人的品性更高贵,让他名垂青史,成为历史的一种象征,靠的是一种激情。那不是因为他打破威夸依克篮球队的纪录——与巴利格队交手时得二十七分——而是因为1943年惨淡的一天,当时五十八架空中堡垒被纳粹德国战斗机击落,两架被高射炮射中,另有五架在轰炸完德国飞回英国海岸后坠毁。

瑞典佬的弟弟是我的同班同学,叫杰里·利沃夫,骨瘦如柴,性格随和,长得像甘草根似的。他在数学上有点奇才,是1950年1月致毕业生告别词的代表。杰里和谁都没有真正的朋友关系,多年来却以他专横、暴躁的方式对我保持兴趣。这便是为什么我从十岁起就和他缠到一起,常被他在乒乓球上打败。那还是在温得穆尔和克尔街的转角处、利沃夫家独门小院精巧的地下室里——“精巧”一词指的是多节松木嵌板,很有点家的味道,而不像杰里认为的那样,是了结一个男孩的合适地方。

杰里在乒乓球台上进攻性表现出的爆发力远远超过他哥哥在任何运动项目的作为。人们聪明地将乒乓球的尺寸大小和形状巧妙设计,不会打出你的眼球。不然,我才不会到杰里·利沃夫家的地下室去玩呢。要不是想有机会可以向人们吹嘘自己对利沃夫家了如指掌,谁也不可能把我拖进那地下室,那里除了一只小木拍,什么防身武器都没有。要论伤人没有比乒乓球更轻的东西,但杰里击起球来心里肯定想的是如何致人于死地。我以前竟未想到他的这种暴力展示与他身为瑞典佬利沃夫的同胞兄弟有什么关联。既然我想像不出有比做瑞典佬的兄弟更好的事——除非做瑞典佬本人——我也体会不到对杰里来说很难想像有比这更糟的。

我不敢到瑞典佬的房间去,只是从杰里房间出来上卫生间时往里看过。他的房间就在屋后面,不很显眼,斜面的天花板,开着天窗,墙上挂满威夸依克队旗,恰如我所想像的男孩子的房间。从朝向草坪的两扇窗户可以看到利沃夫家的车库,瑞典佬冬天常在那里练习击球,他把棒球吊在梁上——这大概是从约翰·R.土尼思的小说《托姆金斯韦尔的男孩》中得来的灵感。我一眼就看到瑞典佬床头上的书架上摆着那本书和土尼思有关棒球的其他书籍,如:《铁公爵》、《公爵的决心》、《冠军的抉择》、《骨干小子》、《年度的新手》,都按字母顺序用两只铜书具夹住,那是酒吧赠送的戒律纪念物——罗丹“思想者”的小型复制品。我随即就到图书馆借来所能找到的土尼思有关棒球的书籍,从《托姆金斯韦尔的男孩》开始读。对孩子来说,这书虽严肃但不失风趣,简单生硬却直截了当。书中讲到一个名叫罗伊·图克尔的男孩子,干净利落的投球手,来自康涅狄格州的山区。父亲去世时,他才四岁。到他十六岁时母亲又离开了人间。为帮助祖母维持生计,他白天在自家农场干活,晚上到镇上的“南大街麦肯兹的杂货店”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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