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一部 1 (第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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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亚特兰大后,她一直望着餐车窗外,怀着一种几近雀跃的愉快。她的目光越过面前的早餐咖啡,凝视佐治亚州最后一抹山丘的隐退,红土地出现了,伴之而来的是铁皮屋顶的房子,坐落于“扫院”中央,院子四周是刷白的轮胎,里面少不了有马鞭草。当她第一眼望见一户黑人人家未粉刷过的屋子顶上有副电视天线时,她咧开嘴笑了;天线数不断累加,她的喜悦也随之高涨。

琼· 露易丝· 芬奇一年回家一次,这已经是第五个年头了。这段旅程她以往总是搭飞机,今年她决定从纽约乘火车到梅科姆火车站。一方面,上次坐飞机时她吓得魂飞魄散:飞行员选择从一股龙卷风中间穿过;另一方面,坐飞机回家,意味着她的父亲得凌晨三点起身,驱车一百英里到莫比尔接她,之后再上一整天班——今年他七十二了,再这样折腾就说不过去了。

她很高兴做了乘火车的决定。现在的火车与她童年时已经很不一样了,新奇的体验带给她不少乐趣:按下墙上的一个按钮,一位胖墩墩的服务生便如神话里的魔仆般显形;应她之命,另一面墙上弹出一个不锈钢洗脸盆,还有一个可以把脚踩上去的厕所。她的卧铺隔间——他们称之为“小包房”——有几条钢印的提示,她决心不受其威吓,可前一晚上床时,她把自己卡在了墙里,因为她没有理会将此横杆拉过托架的指令。服务生替她解了围,不过也够尴尬的,因为她习惯睡觉不穿睡裤。

幸好,在那个机关啪的一声把她一起夹进去时,服务生正在走道上巡逻,听到她在里面嘭嘭嘭地猛捶一气,便喊道:“我会把你弄出来的,小姐。”“不用,不用,”她说,“只要告诉我怎么出来就行。”“我可以背过身去。”他说,并照办了。

那日早晨,当她醒来时,火车正在亚特兰大调车场转轨,咔嚓咔嚓地缓缓行驶,但遵照卧铺隔间里的另一个提示标志,她待到科利奇帕克飞掠而过才下床。换衣服时,她穿上她的梅科姆装:灰色宽松便裤、黑色无袖上衣、白短袜,还有平底便鞋。虽然还有四个小时的车程,可她似乎已经听见了她姑姑不满的嗤鼻声。

当她喝到第四杯咖啡时,新月特快号列车注声如巨雁般向其北行的同伴鸣笛,隆隆驶过查特胡奇河,进入亚拉巴马州。

查特胡奇河宽阔、平坦、浑浊。今日水很浅,一弯土黄的沙洲把河水截成涓涓细流。也许冬天会有哗哗的水声,她想,有行诗是怎么说的来着?我记不太清了。“我吹看牧笛从荒谷走下来”注?不对。他是写给一只水鸟,还是一道瀑布?

她琢磨着,西德尼· 拉尼尔注想必跟她离世已久的表叔约书亚· 辛格尔顿· 圣克莱尔有几分相像,他独霸着从黑土带地区注 延伸至拜乌拉巴特里注的文坛。想到这儿,她毅然克制了一下雀跃的情绪。琼· 露易丝的姑姑时常在她面前把约书亚表叔立为不容置疑的家族楷模:他是人中龙凤,他是诗人,他英年早逝,琼· 露易丝必须谨记,他是给家族增光的人。他的照片与家族很是相称——约书亚表叔看起来像个尖嘴猴腮版的阿尔杰农· 史文朋注。

她又想起父亲告诉了她这个故事剩下的部分,不禁暗自窃笑。约书亚表叔早逝,没错,但夺走他的不是上帝之手,而是恺撒的军队:

上大学时,约书亚表叔学习过于勤奋,思考得过多——事实上,他自修通读了十九世纪的著述。他披着长斗篷,穿着他让铁匠按照他自己的设计制作的长筒靴。约书亚表叔对学校管理部门牢骚满腹,冲校长发飙,在他看来,校长不过是个下水管检修专家。这虽然无疑是事实,但以此为由拿致命武器攻击他人却站不住脚。经多方花钱疏通后,约书亚表叔没吃官司,却彻底沦落,被安置在为无行为责任能力人设立的州收容所,他在那儿度过了余生。他们说,他在各方面都通情达理,唯独若有人提到那位校长的名字,他的脸就会变得扭曲,然后摆出美洲鹤的姿势,并保持这个姿势不动八个小时或更久,没有任何东西、任何人能让他把腿放下来,直到他把那人忘记为止。在晴朗的日子里,约书亚表叔会研读希腊语;他留下薄薄一册诗集,是由塔斯卡卢萨的一家公司私下印制的。那些诗作如此超前,至今无人能破解,但琼· 露易丝的姑姑一直把这部诗集随意又醒目地陈放在客厅的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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