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后记 鲍德温 (第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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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我在巴尔的摩图书节上做了一个演讲。我本该待在家里的——有工作要做——但我几少能抗拒图书节的诱惑,它总能攒聚片刻的喜气和人气:所有的陌生人拥有着共同的兴趣,尽管他们的热情所在并不全然一致。再加上,主办单位是我最爱的独立书店常春藤书店和我任教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这样的吸引力让我完全逃脱不了。

我爱图书节的混乱喧嚣,那种不同的人物、文化、故事、时代都混到一起,又有音乐、美食和艺术相伴的感觉,所有的赏心乐事都乘兴而为,但不太过严肃。好像人们所想到的成千上万本书中涵载的各色各样、五花八门的人间生活,一下子都涌到了主办城市的街上、人行道上。那届图书节阳光很好,节庆氛围很浓。我穿行于形形色色的图书展馆之间,从悬疑故事和言情,到“文学”虚构、诗歌、科幻小说和漫画,脸上不由自主地带着笑。时不时地我会看到个把漫画人物走过或者在食品商贩那里排队,不过多半是夫妇手牵手在随意翻阅,而他们的孩子在尖叫打闹或找到了自己的消遣。

每个城市都会给这些盛会增添一些表现他们自己特点的东西。巴尔的摩是奥马尔·利特的家乡,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埃德加·爱伦·坡的家乡,它的坚毅给了它一种优势,它不同于华盛顿那筹划得更为正式的国家图书节,后者在国家广场举办,2014年之前,它的参加人数远超过十万人,但到了2014年,它被流放到一个难看的会展中心——这一搬迁更大程度上是出于城市“监管者”的考虑,而非市民的考虑。巴尔的摩图书节给人感觉像聚集了一群六七十年代的人,大家各做各的事情,也能理解他人,看起来都显然自得其乐,它是一场笑盈盈的共谋,好似一种对城市之严酷现实的对抗。但当然,相似之处在某种程度上是非常表层的:这里的主流态度是妥协并享受乐趣,而非抗议并享受乐趣。

在演讲之前我大概有一个半小时的空暇。在将想法梳理成形的时候我喜欢绕着一个地方走一走或散散步。我一边在太阳下随处翻阅,一边努力专心思考我那天要讲的主题。我带了两段引用的话,一段是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话,一段是詹姆斯·鲍德温的,我在想是不是要插一段到演讲里还是两段都讲。并不是说必不可少,但我很喜欢它们,这两段话是我前一天无意中读到的,那时我正在构思我逐渐称为“鲍德温章节”的那一章,尽管我的编辑只会说:“我们再考虑看看。”

我在一种我自己会定义为“警觉的心不在焉”的思想状态下闲逛,脑子里正忙着将想法组织成句,但眼睛还是在看,耳朵还是在听。那些漫无目的的闲逛时光也是我思路最清晰的时刻,之后,将杂乱无章的狂想融汇、构筑成连贯的形式和结构的痛苦过程就开始了。当我开始认真地向我想象中的对话者滔滔讲诉时,思想就开始自由流淌;我像进入无我之境一般忘记了周遭世界的存在。我觉得,这就是书的力量。它们就像孩子:可爱又气人,还比你可能以为的要远更不可捉摸。你以为一切皆为你所掌控,但其实一种重要的施与受的过程正在发挥作用,它们也同样以某种神秘的方式在掌控着你,拽你去新的地方,带陌生人来到你家里,质疑你的方式和习惯。所以事情就是这样,我原本打算写二十四本书,但现在我把目光集中在了三本书上,我本想全神贯注于文本,但生活中的事情和周围的世界不停地将我拽向别处。事件和人,跟地点不一样,它们始终以新的发现引诱着我,像萤火虫一般闪烁着,吸引着我的注意。在麦德龙超市,在对话中,甚至是在看电影时,我都会拿出笔和纸草草记些笔记,有些我回到家看时自己都辨认不出。

多年前我开始写这本书时,我就确信,我要以马克·吐温开篇,以詹姆斯·鲍德温收尾。我为什么会把鲍德温看成吐温文学上的同类人呢?他自己从没这样声称过。实际上,他对吐温多半不以为意,他更偏爱另一位总体来说更有贵族气度的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亨利·詹姆斯。鲍德温喜欢引用这位大师的一段话,这段话以一种非同寻常的方式传达着鼓舞力量:“我们在黑暗中工作——我们做我们所能做的——我们给予我们所能给予的。我们的怀疑是我们的热情,我们的热情是我们的使命。其余的都是艺术的癫狂。”他最优秀的论文学的散文之一就是《一个人所能承受的最多的真相》(“As Much Truth As One Can Bear”),他在里面引用了这段话,后面又补充道:“这种癫狂,谢天谢地,在我们之中仍存在着……它会无情地揭开人们身上的真相:绝望的年轻人、困惑的爱人、落魄的瘾君子、意志消沉的年轻政府人员、精神科医生、政客、都市、城镇、郊区以及混人种住宅计划。”鲍德温由衷地相信,文学扮演着类似社会黏合剂的重要角色。他感到——如他所言——“有一条纽带连接着我们每一个人”,并在我们的日常生活、焦虑、快乐和悲伤与写作行为之间看到一种深层而必然的密切关系。

作家是真相的讲述者,这有时会将他们置于一种与国家相抵触的境地。“爱国主义就是自始至终地支持国家,在政府值得你支持的时候支持政府,”吐温有一次激烈地批判扬扬自得的沙文主义时这样说,“君主政体下的爱国主义所相信的真理是:‘国王说的绝对没错。’它只是对‘我爱国家,不论对错!’稍微修改了一下措辞,我们就接受了它和它包含的所有奴性。我们抛弃了我们所拥有的最珍贵的财富——在你(只是你,你个人)认为国家与国旗所代表的东西都不正义时,对两者都提出反对的个人权利。我们把它抛弃了,这样,那个诡异、可笑的词——爱国主义就变得特别可敬了。”如果说吐温痛恨那些自许的爱国者得意的自吹自擂,那不是因为他不爱自己的国家。他将爱国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标准,荣誉、勇气、正派的终极准则:作家的标准。作家质疑社会规则,追踪让人不舒服的真相。他(或她)促使我们承认那些我们宁愿忽略或否认的冲动和渴望,看清现实情况与完美设想之间的巨大差距。吐温提出,美国作家尤其有此重任,因为在民主社会,作家为个体说话而不为国家说话的情况应该远比在君主制国家或极权国家普遍。美国一直以来都自许是尊奉个人地位的国家,而它能熏陶出这样独具一格又百花齐放的作家群体,绝不是偶然。但它也不总是让作家们完全感到自在。

“我不得不承认,我一直都是一类西方杂种。”鲍德温在《土生子札记》(Notes of aNative Son)中写道。他在散文、演讲和采访中一次又一次地试图描述,作为一个奴隶的孙辈活着到底意味着什么——非婚生,生活于悲惨的贫困之中。“到了五六岁或七岁的时候,你受到一个沉重的打击,”他说,“因为你发现你保证效忠的国旗,连同其他所有人,都不保证对你忠诚。你受到一个沉重的打击,因为你发现你鼎力支持加里·库珀[142],他却正在消灭印第安人,而印第安人就是你。你受到一个承重的打击,因为你发现,你的出生国家,你感激它给了你生命和身份,但它的整个实际体制没有你的一处容身之所。”

尽管受了种种仇恨和侮辱,鲍德温身上有一种精神上的慷慨。他能看到我们每个人身上最好和最坏的潜力。“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国家就是美国,”他说,“而恰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坚持要求终身享有批判它的权利。我认为所有的理论都是可疑的,最优良的准则可能也必须做更改或应生命的要求被碾为齑粉,因而,一个人必须找到自己的精神核心,在世间行走时,相信这个核心可以正确地指引自己的方向。我认为自己肩负了许多的责任,但唯有这个是最重大的:如海明威说的,坚持下去,完成我的工作。我要做一个正直的人和一个优秀的作家。”

当鲍比·肯尼迪[143]告诉他,三十年之内的某一天,他也能当总统时,鲍德温说:“我脑海中真正在思索的,不是在某个假想的日子,某个黑人中的‘第一名’成为首位黑人总统。我真正好奇的不过是,他领导的这个国家会是什么样子。”我猜想,美国选举出贝拉克·奥巴马的时候,他大约会以他自己的方式庆祝一番。多希望我能看到鲍德温面对这新闻的那种微笑,一半挂在嘴角,一半深深隐藏。但我猜,对于国家的现状,他会感到如当初一样忧虑。人们获得了某些成功,重大的成功,但新问题随之浮现,一些老问题则改头换面后又卷土重来。回到1961年,他说:“我仍然相信,我们可以在这个国家做一些他人未曾做过的事情。因为总想着数字,我们迷失了方向,来到这里。你不需要数字,你需要理想。而这是世界历史证实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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