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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为什么沈德福在这里练字,那还有很重要的一点。
虽然沈德福上辈子读到了博士,但那是理科博士,上学的时候认识的字都是简体字,对于古代的繁体字,他就只能认识个大概罢了。
于是这些日子以来,沈德福便找了二哥沈德宗,开始学认字,就是为了早日把过去简体字的思维惯例,转化成古代能用的繁体字,省的在古代当一个写字瘸腿的学子。
半个月后,沈德福在沈炅的带领下,穿着崭新的衣服,背着沈大山亲手做的书箱,踏上了求学了道路。
北岸村在麦家村的下游,两村距离不过几里地,来回也才不到一个时辰,沈德福年纪虽小,但是跟着亲爹学了不少基础的功夫,如今气力见涨,几里地,对于他说,轻而易举。
所以当沈炅提出要背沈德福走路的时候,便背他摇头拒绝了,“爹,我如今都十岁了,不再是小孩子了,用不着你背我的。”
沈炅蒲扇般的大手摸摸沈德福的脑袋,语气温和的回道,“那好,阿福啊,你要是累了,就跟爹说知道吗?”
在沈炅的眼中,阿福仍旧是过去那个处处需要他照顾的傻儿子,现在虽然儿子不傻了,但是他照顾儿子的习惯,一时之间还是没改掉。
“二叔,你放心,到了学堂,我会让夫子多照顾弟弟的。”一旁的沈德宗轻声说道。
如今五年过去,沈德宗已经是个十三岁的少年了,他因为有心要科举,所以启蒙几年之后,就不继续再村塾里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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