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十一 (第1/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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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边等待阿尔罗伊·基尔,一边这么回想着过去的事。想到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后来极为风光体面的社会地位,再想想他当年默默无闻时的这件很不光彩的事,我不禁暗自好笑。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少年时代,我周围的人并不把他这个作家放在眼里,因此在他身上,我始终无法看出后来那些对他推崇备至的评论见解中所说的惊人优点。有很长一段时间,人家认为他写的语言很糟,他的作品确实使你觉得好像是用一个秃铅笔头写的;他的风格矫揉造作,古雅和俚俗的词语混合在一起,念起来很不舒服;而他作品中的对话简直不像一个普通人的嘴里会说的话。在他后期的创作生涯中,他采用口授的方式写作,他的风格带上了口语的自然特点,变得清晰流畅;这时评论家们回顾他成熟时期的小说,发现他的语言有一种刚健、活泼的力量,与他作品的主题极为相称。在他创作的鼎盛时期,正是词藻华丽的文风流行的时期,他作品中的不少描写片段都被收进了所有英国散文的选集中。他描绘大海、肯特森林中的春天以及泰晤士河下游落日的那些篇章都很有名。可是我读他的作品的时候却总觉得不那么舒服,这实在叫我感到十分羞愧。

在我年轻的时候,德里菲尔德的作品销路并不好,有一两本还成了图书馆的禁书,但是欣赏他的作品却是一种具有文化修养的表现。大家认为他是个大胆的现实主义作家;他是用来打击那些市侩庸人的一根很好的大棒。某位先生凭着灵感发现他笔下的水手和农民是莎士比亚式的;那些思想自由的人聚在一起议论,对他作品中那些乡巴佬的冷面滑稽和粗俗的幽默兴高采烈地尖声叫好。这是爱德华·德里菲尔德轻而易举就能提供的货色。可是,每当我看到他作品中出现帆船的水手舱或客店的酒吧间的时候,我的心就会往下一沉;我知道接下去必然是六七页用方言写的对生活、道德规范和永生不灭这类主题的可笑的评论。可是我承认,就连莎士比亚笔下的那些小丑我也总觉得很乏味,至于他们那数不清的后代就更叫人受不了。

德里菲尔德的长处显然在于他对农场主和农场工人,店铺老板和酒店伙计,帆船的船长、大副、厨师和干练得力的水手等自己最为熟悉的阶级中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描写。可是在他刻画社会地位比较高的人物的时候,恐怕就连对他最为崇拜的人也会感到有点儿不舒服;他笔下的那些形象完美的绅士实在完美得无法叫人相信,而他书中那些出身高贵的女士也都善良、纯洁、高尚得不得了,所以看到她们只会用多音节的高雅的字眼来表达她们的思想,你也并不觉得奇怪。他描写的女子大都缺乏生气。不过在此我又必须说明,这只是我个人的意见;世上一般的人和那些最有名的评论家都一致认为他笔下的这些女子是英国女性中活泼可爱的典型。她们生气勃勃,英勇无畏,品格高尚,经常被用来与莎士比亚作品中的女主人公相比。我们当然知道妇女通常都有便秘,但是在小说里把她们写得连直肠都没有,这在我看来也实在过于尊重妇女了。我很奇怪妇女们竟愿意看到对她们作这样的描绘。

评论家往往可以迫使世人去注意一个非常平庸的作家,而世人有时候也会为一个没有一点可取之处的作家冲动发狂,但是这两种情况都不会持续太久;因此我不禁想到,一个作家要是没有相当的才能就不可能像爱德华·德里菲尔德这样长久地吸引读者。那些出类拔萃的人往往对作家受到大众欢迎表示讥嘲;他们甚至认为这是平庸的表现;可是他们忘了后人总是从某个时代知名的而不是不知名的作家中作出选择。可能某本应当传诸久远的伟大杰作刚出版就夭折了,但是后人永远不会知道;也可能后人把我们时代的畅销书统统摈弃,但是他们最终还是必须在这些畅销书中进行选择。不管怎么说,爱德华·德里菲尔德依然声名不衰。他的小说只是碰巧令我感到厌倦罢了,我觉得它们都太冗长;他想用离奇曲折的情节去引起那些头脑迟钝的读者的兴趣,我却觉得这种情节索然无味;不过他无疑是十分真诚的。在他最出色的作品中有着生活的激情,而且不管是哪一本中,你都能发现作者的难以捉摸的个性。在他早期的创作生涯中,他的现实主义受到一些人的赞扬和另一些人的指责;评论家们根据各自的癖好,有的称赞他真实,有的批评他粗俗。可是现实主义已经不再引起人们的议论,图书馆的读者现在轻而易举地就会跨越上一代人还是极端惊吓畏惧的障碍。那些富有文化修养的读者看到这儿一定会想起德里菲尔德去世的时候在《泰晤士报》文学副刊上所发表的那篇重要文章。作者以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小说为题目写了一篇完全可以被称作是美的赞歌的评论文章。凡是看了这篇文章的人都会对文章中那种使人联想到杰拉米·泰勒

<sup><small>①</small>的气象堂皇的散文的华丽文辞、那种敬畏和虔诚的气息以及所有那些高尚的情操留下深刻的印象,总之,用来表达这一切的文体华美而不过分,语调悦耳却不缺少阳刚之气。因而这篇文章本身就是美的化身。如果有人指出爱德华·德里菲尔德也算是个幽默作家,在这篇颂扬他的文章里偶尔插入一句俏皮话会给文章增添光彩,那么就该回答说这毕竟是一篇悼词。大家都知道,美并不欢迎幽默对她做出的羞怯的友好表示。罗伊·基尔那天和我谈到德里菲尔德的时候认为,不管他有什么缺陷,也都被洋溢在他作品中的美所弥补了。现在回顾这次谈话,我觉得罗伊的这句话最叫我感到恼火。

三十年前,上帝是文学界最时髦的内容。信仰上帝是合乎体统的行为,新闻记者们用上帝来点缀一个知语或平衡一个句子;后来上帝不时兴了(说也奇怪,板球和啤酒也跟着一块儿过时了),牧神开始流行。在成百部的小说中,草地上都留下了他的蹄印;诗人们看到他出没在暮色苍茫的伦敦公园里;萨里郡<sup><small>②</small>和新英格兰<sup><small>③</small>的女文人,这些工业时代的仙女都不可思议地在他粗鲁的拥抱中献出了她们的童贞。从此她们在精神上发生了彻底的变化。可是牡神后来也不时兴了,美代替了他的位置。人们到处可以见到这个字眼,有时在一个短语中,有时在描写一条大比目鱼、一条狗、某一天、一幅画、一种行为和一件衣服的句子中。好些年轻女子(她们各人都写了一本极有成功希望、充分显示她们才能的小说)絮絮叨叨地用各种方式谈论着对美的感受,有人影射暗示,有人说笑逗趣,有人热情奔放,有人娇媚动人;那些大概刚从牛津大学出来却仍带着那儿光荣的云雾的年轻男子,总在周刊上发表文章,告诉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艺术、生活和宇宙;他们在密密麻麻写满了字的稿纸上潇洒随便地到处写上美这个字眼。可怜这个字都给用滥了。咳,他们可真把这个字使唤苦了!理想有着各种名称,而美只是其中之一。我不知道这种喧嚣是否不过是那些无法适应我们这个英雄的机器世界的人所发出的悲鸣,也不知道他们这种对美——我们这个丢人的时代里的小耐尔<sup><small>④</small>——的热爱是否不过是多愁善感而已。也许我们的下一代对生活的压力更加适应,他们那时就不会以逃避现实的方式,而是以热切接受现实的方式来寻求灵感。

我不知道别人是否像我一样,反正我觉得自己无法长时间地对着美注视。在我看来,哪个诗人的诗句都不像济慈的《恩底弥翁》<sup><small>⑤</small>的第一行那么虚假。每逢那个被称之为美的事物让我感受到它的魔力的时候,我的思想就无法集中。有些人告诉我说他们可以一连几个小时出神地望着一片景色或一幅图画,我听着总不大相信。美是一种销魂的感受,就像饥饿一样十分简单;其实对它并没有什么好多说的。那就仿佛玫瑰的芳香:你能闻到,不过如此而已。正因为这样,所以所有那些对艺术的评论都很令人厌倦,除非在这篇评论中没有谈到美,因而也就没有谈到艺术。评论家在谈到提香<sup><small>⑥</small>的《基督下葬》,那幅也许是世上所有绘画当中最最富有纯粹之美的作品时所能告诉你的,就是叫你亲自前去观赏。别的他要说的就是画的历史、画家的传记或诸如此类的东西。可是人们还给美添加了许多别的品质——崇高、人情味、柔和、爱——因为美并不能长时间地使人得到满足。美是完美无疵的,而任何完美无疵的事物也只能吸引我们一会儿工夫(这就是人的本性)。那位看了《费德尔》<sup><small>⑦</small>后问“Qu&#39;est-ceque ça prouve?”<sup><small>⑧</small>的数学家其实并不是大家所认为的那么一个傻瓜。除非把一些根本与美无关的因素考虑在内,否则谁都不能解释为什么帕埃斯图姆<sup><small>⑨</small>的多利斯圣殿比一杯冰啤酒更美。美是一条死胡同。它就像一座山峰,一旦攀登到了峰顶,就会发现往前无处可去。因此我们最终发现埃尔·格列柯<sup><small>⑩</small>的作品比提香的作品更富有吸引力,而莎士比亚的并不完美的成就也比拉辛的尽善尽美的作品更为动人。关于美的文章实在太多了,因此我也添上这么一点议论。美是满足人的审美本能的事物。可是哪些人才要得到这种满足呢?只有那些把饱食当作珍馐的傻瓜。我们应当面对现实:美有点儿令人生厌。

评论家写的那些关于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文章当然都是欺人之谈。其实他的最显著的长处既不是给予他的作品活力的现实主义,也不是他的作品所具有的美,也不是他对水手的鲜明生动的刻画,也不是他对含盐的沼泽、暴风骤雨和平静无风的天气以及隐隐约约的小村庄的富有诗意的描写,而是他的长寿。对老年人的尊敬是人类最应受到赞美的一种品格,而且我可以很有把握地说这种品格在我们国家要比无论哪个别的国家都更明显突出。其他民族对于老年人的敬畏和热爱往往都是理论上的,但我们对老年人的敬畏和热爱却是实实在在的。除了英国人,谁会把考芬园戏院

<sup><small>⑪</small>挤得满满的去听一个上了岁数倒嗓子的prima donna<sup><small>⑫</small>演唱呢?除了英国人,谁会花钱买票去看一个年老体弱、脚步都跨不大开的舞蹈演员跳舞呢?这些英国人还会在幕间休息的时候彼此赞叹地说:“天哪!你知道吗,先生?他早就过了六十了。”不过与政治家和作家比起来,这些演员还只是一些年轻小伙子。我常常觉得一个jeune premier<sup><small>⑬</small>非得性情随和不可,这样他想到政治家和作家七十岁的时候还正处在声名鼎盛的时期,而自己那时却得结束演戏的生涯,心里才不会感到愤懑不平。一个人如果在四十岁的时候就是一个政客,那么等他到了七十岁的时候就会成为一个政治家。这个年龄的人去当职员、花匠或者治安法庭推事都嫌太老了,但却正好适合来治理国家。其实这也不足为奇,你只要想想一个人自幼年的时候起,老一辈的人就反复向他强调说年长的人总比年轻的人聪明,而等年轻人最终发现这种说法有多荒谬的时候,他们自己也已经老了,于是觉得把这种骗术进行下去对他们会有好处;再说,凡是在政界活动的人都会发现(如果从结果来看的话),统治国家其实并不需要多少智力。可是我始终摸不着头脑,不知为什么作家年纪越大就越应该受到尊崇。有一阵子,我想对那些二十年来没有写过一点重要作品的作家予以颂扬主要是因为年轻一代的作家不再担心这样的老作家来跟他们竞争,觉得赞扬一下他们取得的成绩并不会对自己造成什么危害;何况,大家都知道,对一个自己并不畏惧的对手予以赞扬往往是阻碍你真正的竞争对手成功的一个很好的办法。不过这种想法未免把人的本性看得太差了,我无论如何不想被指责为一个可鄙的愤世嫉俗的人。后来我经过深思熟虑才得出结论,明白一个年龄超过普通人寿命的作家之所以会得到普遍的颂扬以慰余生,是因为凡是聪明人过了三十岁就什么书都不看了。这样在他们年纪越来越大的时候,他们年轻时所看过的书就都显示出光彩;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们就把越来越大的优点加到撰写这些书的作者头上。这个作家当然得继续写作,必须不断出现在公众眼前。他不应当认为自己只要写出一两本杰作就够了;他必须写上四五十本没有什么特别重要性的作品作为那一两本杰作的根基。这就需要时间。他的作品应该具有这样一种效果,即如果他无法以他作品的魅力打动读者,那也应当以其重量使读者感到震惊。

如果像我所想的那样,长寿就是天才,那么在我们这个时代,很少有人像爱德华·德里菲尔德那样引人注目地享受过这种荣耀。在他还是一个六十岁的年轻人的时候(有文化修养的人士对他抱有自己的看法,并不予以重视),他在文学界不过略有地位罢了;最优秀的评论家赞扬过他的作品,但是话都说得适可而止;年轻一点的人则爱拿他的作品开玩笑。大家都认为他是有才能的,不过谁都没有想到他是英国文学的一大光荣。后来他庆祝自己七十岁的生辰;文学界这时起了一种惶恐不安的感觉,正如在东方的大海上航行,远处出现台风威胁的时候水面掀起了波纹一样;人们逐渐明白在我们中间这么多年一直生活着一个伟大的小说家,而我们大家竟谁都没有察觉。于是在各个图书馆里,读者突然争相借阅德里菲尔德的作品,上百支笔在布卢姆斯伯里、切尔西<sup><small>⑭</small>以及其他文人墨客集中的地方纷纷忙碌起来,针对德里菲尔德的小说写了无数的评论、研究、随笔和著述。有的简短扼要,亲切感人;有的洋洋洒洒,气势奔放。这些文章一印再印,既有全集,也有选本,有的一先令三便士一本,有的五先令六便士一本,有的二十一先令一本。有的文章分析他的作品风格,有的文章研究他的哲学思想,有的文章剖析他的写作技巧。等到爱德华·德里菲尔德七十五岁的时候,人人都认为他有天才。到他八十岁的时候,他成了英国文学的泰斗。一直到他去世,他都享有这个崇高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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