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三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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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午,我事情很多,可是跟罗伊的谈话以及我前天产生的感想,那种萦绕在年纪还不算老的人的心头的怀旧之感(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房间在我踏进去的时候使我比往常更为强烈地感到这一点)引着我的思绪顺着回忆的道路漫步走去。那就仿佛以往不同的时期在我的住处住过的所有那些人都拥到了我面前,他们的举止已经不合时宜,穿着也很古怪,男人都留着羊排络腮胡<sup><small>①</small>,穿着长礼服;女人则穿着带衬垫和有荷叶边的裙子。我不知道是我的想象呢,还是我当真听到了伦敦喧闹的市声(我住的房子在半月街的头上)。这种市声以及六月里那美好的天气晴和的日子(le vierge, le vivace et le bel aujourd&#39; hui<sup><small>②</small>)使我的遐想添了一层并不怎么痛苦的酸楚之感。我眼前的往事似乎失去了它的真实性。它在我的眼中好似一场正在台上演出的戏,我则是在黑暗的顶层楼座后排的一个观众。不过戏往下演的时候,一切在我眼前都显得很清楚。那并不像你所过的生活,由于各种印象纷至沓来、轮廓不清而显得朦朦胧胧,而是像维多利亚时代中期一位苦心创作的艺术家所画的风景油画那样鲜明清晰。

我以为现在的生活比四十年前的生活要有趣,我还觉得如今的人也比过去的人更和蔼可亲。那时的人也许更为可敬,有着更深厚的德行,因为我听说他们有着更渊博的学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我只知道他们比现在的人脾气要坏;他们吃得太多,不少人酒也喝得太多,而他们运动得却太少。他们的肝脏都有毛病,消化系统也常受到损害。他们很容易发火。我说的并不是伦敦,因为我小时候对伦敦一无所知,也不是那些喜欢打猎、射击的达官贵人;我说的是乡间,是那儿的一些普通的人,略有家产的绅士、牧师、退休官员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组成当地社会的人。这些人生活沉闷得简直叫人难以相信。那儿没有高尔夫球场;有些房屋之间有一个保养得很差的网球场,而打网球的都是年纪很轻的人。镇上的大会场每年举行一次舞会;有马车的人家下午坐车出去兜风;其他的人只好作“健身散步”!你可以说他们并不怀念他们本来从未想到过的娱乐活动,而且他们还彼此偶尔举行一些小小的宴会,为自己的生活增添点儿兴奋的事(经常是茶会,要求你带上乐谱,在那儿唱一些莫德·瓦莱里·怀特<sup><small>③</small>和托斯蒂<sup><small>④</small>的歌曲);日子总是显得很长;他们心里很厌烦。一生注定要住在一英里内彼此为邻的人却往往发生激烈的争吵,他们天天要在镇上见面,却二十年来谁也不理睬谁。他们爱好虚荣,十分固执,也很古怪。这种生活也许会形成一些怪僻的性格。当时的人们不像今天这样彼此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他们凭着自己独特的癖性取得了一点小小的名声,但是他们却很不好相处。也许我们现在这些人都很轻率、粗疏,但是我们都不带任何旧时的猜疑看待彼此;也许我们的态度粗鲁、爽快,但却是友好的;我们更乐于互谅互让,而不那么性情乖僻。

那时候,我跟我的叔叔、婶婶住在肯特郡靠海的一个小镇的郊外。这个小镇的名字叫黑马厩镇,我叔叔是那儿的教区牧师。我婶婶是德国人,她出生于一个非常高贵但已没落穷困的家族,因而她和我叔叔结婚的时候所带来的唯一的嫁妆就是十七世纪为她的某个祖先制作的一张细木镶嵌书桌和一套平底玻璃酒杯。在我到他们家的时候,那套酒杯已只剩下几个,都给放在客厅里当装饰品。我很喜欢密集地刻在杯子上的那些堂皇的盾形纹章。我的婶婶过去经常一本正经地向我解释盾面上的多种纹章,我也不知道数量有多少。纹章中站立一旁扶持盾牌的人或兽都刻得很精细,那王冠上突出的顶饰非常富有浪漫色彩。婶婶是一个淳朴的老太太,性情温和、慈善。尽管她和一个除了薪俸以外极少其他收入的普通教区牧师结婚已经三十多年,但是她始终没有忘记自己hochwohlgeboren<sup><small>⑤</small>。有一次,一个伦敦有钱的银行家租下了邻居的一所房子到这儿来度假消夏,这个人在当时的金融界颇有名气。虽然我叔叔去拜访了他(我猜主要是为新助理牧师协会募集捐款),但是婶婶却不肯去,因为他是个生意人。没有人认为婶婶是势利眼。大家都认为她的态度是完全合理的。银行家有一个和我一样大的小男孩,我忘了我是怎么认识他的。我还记得当我问叔叔、婶婶是否可以把这孩子带到我们家来玩的时候,竟在家里引起了一场讨论。他们勉强同意了,不过却不许我到他家去。我的婶婶说要是我到他家去了,下一次我就会想到卖煤的商人家去。我叔叔说:

“不良的交游有损良好的举止。”<sup><small>⑥</small>

银行家每个星期天上午都去教堂,而且总在盘子里留下半个英镑。不过如果他以为他的这种慷慨给人留下了良好的印象,那他就完全错了。整个黑马厩镇的人都知道他的这个举动,但只认为他在摆阔。

黑马厩镇有一条蜿蜒曲折的长街通到海边,街道两旁都是两层楼的小房子,有很多是住宅,但也有不少店铺。在这条街道两边又新修筑了不少短街,一边通向乡野,一边通向沼泽。港口周围有许多狭窄的、弯弯曲曲的小巷。运煤船总把煤从纽卡斯尔<sup><small>⑦</small>运到黑马厩镇,港口充满生气。到我长大可以独自上街的时候,我常去那儿闲逛上好几个小时,看着那些穿着紧身套衫、粗犷的满身煤屑的工人在那儿卸煤。

我就是在黑马厩镇上头一次见到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那时候我十五岁,刚从学校回来过暑假。回到家的第二天上午,我带了毛巾和游泳裤就到海滩去了。天空万里无云,空气热烘烘的,阳光灿烂,但是北海的波涛送来一股好闻的强烈的气味,因而单是生活在这儿,呼吸这种空气,就令人心头舒畅。冬天,黑马厩镇的居民都在那条空荡荡的大街上快步行走,把整个身子缩成一团,尽量让自己的皮肤少接触那凛冽的东风<sup><small>⑧</small>。但是现在,他们到处闲荡;他们三五成群地站在“肯特公爵”和“熊与钥匙”两家客店之间的空地上。你听到他们那种东盎格鲁方言说话的嗡嗡声,音调拖得较长,口音可能很不好听,但是我从小就听惯了,仍然觉得它有一种悠闲自在的韵味。这些当地人肤色健康,长着蓝眼睛和高高的颧骨,他们的头发是浅色的。他们看上去都正直、诚实、坦率。我想他们并不怎么聪明,但是他们都忠厚老实。他们显得很健康,虽然多半个子不高,但却强健、活跃。那时黑马厩镇上的车辆很少,所以那些三五成群站在路上闲聊的人除了偶然碰上镇上医生的双座马车或是面包店老板的双轮轻便马车外,几乎用不着让路。

经过银行的时候,我进去向经理问候,他是我叔叔教区里的教区委员。我走出银行的时候碰到了我叔叔的助理牧师。他站住脚和我握了握手。跟他在一块儿散步的是一个陌生人。他没有把我介绍给那个人。那人个子不高,留着胡子,打扮得相当花哨,穿着一条很鲜艳的棕色灯笼裤和上衣,裤腿很紧,下面是深蓝色的长统袜,黑皮靴,头戴一顶圆顶硬礼帽。灯笼裤这种服装那时还不常见,至少在黑马厩镇是如此。我当时年纪很轻,刚从学校回来,立刻把他看成是个没有教养的下等人。可是在我和助理牧师闲谈的时候,他却友好地望着我,浅蓝色的眼睛里含着笑意。我觉得他恨不得立刻也参加谈话,于是我摆出一副傲慢自大的样子。我不想冒这种险,让一个穿着灯笼裤像猎场看守人似的家伙跟我说话;我也不喜欢他脸上那种快活、亲昵的表情。我自己当时的穿着无懈可击,我穿着白法兰绒长裤,胸前口袋上印有校徽的蓝法兰绒运动上衣,头上戴着一顶黑白相间的宽边草帽。后来助理牧师说他非得走了(真是谢天谢地,因为我在街上碰到熟人的时候始终不知道怎么结束谈话,我总窘困得不得了,徒劳地想要找个机会告辞),但他又说当天下午他要去牧师公馆,请我告诉叔叔。我们分手的时候那个陌生人朝我点头微笑,可是我却冷冷地瞪了他一眼。我以为他是个前来避暑的游客,在黑马厩镇上,我们从来不和这种游客交往。我们认为伦敦人很庸俗。我们都说每年夏天这帮泼皮无赖都从京城跑到这儿来,实在令人讨厌,但是镇上那些做买卖的人自然不这么想。然而每当九月结束,黑马厩镇又恢复原来的宁静后,就连他们也如释重负地微微舒了一口气。

我回家吃午饭的时候,我的头发还没有干透,仍旧又细又长地贴在头上。我说起我早上碰见了助理牧师,他下午要上我们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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