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61章(上) 决战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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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吗?大帅,您好啊。”李来亨朝过来的张献忠说。张献忠铁青着脸,骑马过来了,但他没有再过来,离李来亨五十步处停下了。“大帅,闯王接到紧急军务,只好先回去了。末将在此代表闯王表示歉意。”

“呵呵,呵呵。”张献忠捋着胡须,眼睛射出浓浓的杀气,“回去了啊,好,军务要紧。那我也回去了。”说罢,张献忠转身,拍马直奔他的老营,头也没回。

现在,张可旺的五十骑和李来亨的二十骑对面而立,中间隔着三十步的距离。

张可旺紧了紧手中的大刀,他在计算路线。对面的年轻人是他的劲敌,真正的劲敌,除了此人,能进他眼中的人确实不多,或者干脆不谦虚地说,除他之外就没有了。他相信这人是劲敌,但他不相信自己会败在他手里。

张可旺的自信已经经过了十四年时间的印证。从十一岁开始,他就与血腥结了缘。十一岁那年,张可旺因家境贫寒,父母双亡,他在一户大户人家放牛,刚好那年遇到饥荒,饿得慌的张可旺偷偷把两头牛崽杀死,由于财主家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十一岁的人会杀得了牛,所以他心安理得地悄悄吃了半年多的烤牛肉,度过了饥荒,还长结实了身子。十二岁那年,是他第一次杀人,杀的是一个把式,也就是会武功的人。他在财主家放牛放了两年了,过去的劣迹慢慢暴露出来,两头牛崽,对于农耕社会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所以,他被财主家打了个半死。他家有个护院武师,是作践张可旺的主凶,张可旺气不过,半夜,他摸到一把柴刀,只两刀,就把那位武师砍死了。从此,他离开了家乡,流浪四方。等他到十三岁时,人也发育了,成了半大小伙子了,他和另一个土匪在一个土匪窝里组织了一次政变,杀了老土匪头目,他因为“战功卓著”而晋升为这股土匪的二头领,从此,他真正的开始了领兵生涯。第二年,张献忠路过此地,张可旺再次政变,杀了大头目,他带这群人投奔了张献忠。张献忠一看张可旺就知道这人人才难得,非常喜欢他,虽然那年他快十五岁了,但张献忠还是把他收为了养子。在张献忠的部队里,张可旺的名声很快就震耳发聩,他在战场上很少有败绩,被称为战神。他很自信地接受这个称号,他的十年战斗生涯里,砍下的头颅上千,可他自己身上,连一个伤疤也没有。

今天,他紧握着手中的大刀,他准备砍下同样被称为战神的人的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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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可旺再一次紧了紧握着刀柄的手,手心微微有些潮湿。

有些奇怪,握刀柄的手握得太紧了些,这是过去没有过的现象。手心微微出汗,这也是没有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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