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37章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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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世间之事总要曰个“好景不长”,到一九四六年,该解放了。解放军离他们那山头还有八百里地之时,他们便已接到哨探飞鸽回报,开始日夜思寻对策:他们是土豪,是被革命的对象,国军可以战略转移,与敌划江而治,他们不行。解放军是打着解放农民的旗号而来,很有杀伤力,村中百姓山上寨民蠢蠢欲动,跃跃欲起,看样子不防不行。何况共产共妻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寨中夫人都是如花似玉的女土匪,属稀有之物,共产可以商量,共妻万万要不得,全家上下一致认为,应该跑路,然而金银财宝处置一事不知该如何是好,真要愁白头。

这事儿说来也巧,当时有一伙河南过境欲往西去的盗墓贼骑着驼羊入了百里寨圈,党育花的父亲和爷爷一商量,有辙。他们许诺盗墓贼五百根金条,让其速速挖通一条连接各个墓穴的地道,从而将墓下金条尽数漏入更深的洞穴之中——这活儿有门有路就不难,盗墓贼应允,不日完工,一条九曲十八弯的地道修得精妙之极,令人叹为观止。墓穴漏下残坑也由挖掘所生废土填充,墓下十分实在,叫人看不出端倪。临竣工前一日,盗墓贼头让党爷爷交尾款,党爷爷交之,又敬一杯烈酒道:“今后老死不相往来,别过。”贼头最高兴听见这句话,一口就把酒干了,当场血溅三步。党爷爷立刻号召全家上山,从地道两头塞入浸过硫磺和鸦片汁的烟叶,全家齐心向内扇风。地道里的贼儿们当即被熏得五迷三道,党家人一鼓作气向内丢入开山小炮,随轰轰几声雷样闷响,满山土坟自此无影无踪,后任工农兵子弟兵红卫兵再怎么掘地三尺,到头也连一根金毛都看不到,而党家人于炸山当年就跑到了千里之外,并不改名换姓,只就地扎根...云云后事不表,总而言之,到了九十年代初,党家又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偷偷摸摸地富甲一方了。

上面说过,党育花这名字是为了避祸而有的,无论世事怎么变迁,为了还愿,她必须嫁给地主。而她,深受祖辈影响,并不像一般当时女性那样追求自由浪漫婚姻,反倒认为那些工农子弟没文化、真可怕,还是地主好,地主会算账有涵养,故而更加坚定了一条春心,非地主不嫁。

可她六六年出生,赶上适婚那会儿,中国土地一律公有,她家上哪儿给她找地主去呢?只好熬着。直熬到九零年,她二十四岁,她爹一看地主这事儿肯定没戏,便偷换概念地劝她说地主地主,有地的主。你找个搞房地产的就对了。咱家虽然不搞地产,但凭咱家的钱财,找个搞地产的绝对没问题。

党育花不傻,书也读了无数,知道那白马地主定是回不来了,干脆就一心一意跟着家里行商,二十五岁不到,便已修得一身温柔的干练,俨然一位商界女强人,要说格调,她比那会儿风靡一时的《公关小姐》中女主角更胜三分,身边狂蜂浪蝶一时踏平门槛,把她愁得跟什么似的——年轻的不是地产商,地产商都是老先生。

一日,她随父兄去赴同行喜宴。同桌邻座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

嗯,不用费事描述这位大叔,话到这里,大伙儿都知道她该碰见谁了。不过,本着言情世界只有俊男美女的原则加句废话:女儿像爹,大叔很帅。至于多帅,参照发哥。特别是当年师宇翰还独力拉拔着一个娇惯坏了的女儿,脸上自然是疲惫中带着点儿忧伤,忧伤中带着点儿明媚,明媚中带着点儿爽朗,大叔的独特魅力从他言行举止中散发出来,惹得党育花胸中狂跳,她认为这就是自己心目中的白马地主了,然侧过头去一问,人家有意投资地产不假,可暂时还只是一个倒货的,家有一幢算得上地产的别墅,但别墅里养着个金丝雀般易死难活的女儿——因为去年刚刚丧妻,师宇翰在谈话中免不得就要多次提及女儿,这让党育花十分失望:一个十四岁的女儿,论破坏力,都能赶上一个日本鬼子小分队了。她...还是算了吧。何况帅大叔还不是地主呢...话虽如此,当夜,党育花还是辗转难眠,认为自己这个温婉贤淑的祝英台是遇上拖家带口的罗密欧了,该演一出牛郎织女,自此天各一方呢?抑或知难不退,迎难而上,用自己善良美好的心灵,从此把那两父女收入囊中呢?这个很费思量。需要好好想想。

如此一夜无眠见天光,她突然想起一件事,其实,这男人有一点是绝好绝好的啊!不用她生孩子!无痛无忙就白捡个十四岁的女儿,世上还有比这更上算的事么?把子宫割掉除了能防止长癌,还能领残疾人保障金呢!多好、多好!遂跪拜祖宗,抱拳鸣誓,不把个黄花大叔弄到手决不善罢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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