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74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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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一班女生多,叶程长得还算白净,虽然矮了点但是条儿正,加上十四岁的低龄,基本附和一个高一女生对母性和美感的追求,加上他又是班上的第一名,与后面的第二名成绩拉开一大截,班里也存在一小部分成绩崇拜者,所以班长这个职务可以说是手到擒来。

叶程愿意当班长的原因其实跟陆明远大同小异,高中的男生个头太高了,他头上戴顶班长的帽子,多少能增加点安全感。

没两天全校的师生就都知道了,高一一班和高一二班的班长是俩矮子,一个十四岁一个十三岁。有好奇心旺盛一些的,甚至还会在课间休息的时候过去参观一下,一班二班的同学就笑嘻嘻地指给他们看,诺,第一桌那个,就是俺们班长了。

叶程和陆明远当初跳级的时候,并没有想到会有这么深远的影响,在同班同学都开始发育长个的大环境下,他们俩显得多矮多醒目啊!但是只要再想想还在上五年级的叶萍今年交的学费,叶程就觉得所有的煎熬都是有价值的,忍了。

高中同学大部分还是比较友爱的,像钟万里那样的毕竟不多,叶程和陆明远也不住校,无形间跟班上的同学又拉开了一些距离。但也有一些十分热情的家伙,听说叶程和陆明远是表兄弟,每个周末还会在镇上摆摊修鞋之后,就会拉上几个同学,在周末的时候拿家里的破鞋子过去给叶程他们修。

甚至还有同学不知道从哪里听说陆明远其实是叶程从城里捡回来的,小时候就跟父母走丢了,这么多年也一直没有消息。也有人知道叶程的父母是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得艾滋病去世了,这些年他跟他妹妹还有陆明远三个人相依为命。这些长在平常家庭的孩子总是很有好奇心,总是容易被那些听起来不那么平常的事情吸引,并且自以为是地给予同情。

这种事让叶程和陆明远都觉得有些困扰,于是以后就渐渐不在镇上摆摊了,而是到附近的村子里去,一个周末往往可以走好几个村子,收入也不比镇上差。他们现在比从前长高了一些,力气也大了,骑着自行车跑跑村子,还算是比较轻松。

他们俩之所以都没有选择住校,是因为考虑到叶萍年纪还小,一个女孩子独自住一个院子不太安全,搬到他舅舅家去的话,鸭子又没人看管了,所以他们俩就还是走读。当然,一个学期三百块钱的住宿费也是一个原因,好在有自行车,从村里到学校,一趟也就是半个钟头的样子,并不觉得十分辛苦。

可以说,陆明远还是相当享受每天跟叶程两个人骑着自行车来来回回的这段路程的,大部分时候都是叶程骑车,陆明远坐在后面,就因为他比叶程小一岁,叶程照顾他好像已经成了习惯。有好几次,他都想伸手搂住叶程的腰,手臂抬起又放下,放下又抬起,最终还是抓在了他座位下面的钢棍上。

高一的课程不算紧张,只是每天早上有早自习,晚上还有晚自习,弄得叶程和陆明远每天都得早出晚归,早上六点多就得走,晚上九点多才能到家,作业基本上都是在学校做完,回去就是睡个觉,有时候跟叶萍说会儿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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