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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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他问。他进门后,我一直希望美美能有点恶作剧施出来,但,那天,美美只 是怀疑的打量着他,始终没有做出什么来。他很正经的望了美美一阵,说:“真的,是一只很可爱的猫。” “是吗?”这次是我问了,我实在看不出美美的“可爱”在什么地方,但,他说得倒挺 诚恳的。 书呆子常常到我家里来了,最奇怪的是,他和美美迅速的建立起友谊来。每次他一来, 美美一定跑到他身边去,用脑袋在他身上左擦右擦。他也十分怜惜的抚摩它,亲热的叫它, 拍它的头,抓它的脖子底下。使我诧异的发现,这个只知钻书本的书呆子,原来也有情感, 也会有温柔的时候。他除了和美美交朋友之外,他和爸爸也马上成了谈学问的最佳良伴。他 们在一起,一老一少,两副近视眼,两个书呆子,谈诗经、楚辞、唐朝的诗、宋朝的词、元 人百种、清代小说……以至于近代文艺的趋向,小说的新潮流,什么欧亨利、斯坦达尔…… 等一大堆,两人谈得头头是道,我在一边连插嘴的余地都没有,倒是美美还能经常点点头加 一句:“妙!”书呆子到我们家越来越勤了,但,他决不是因我而来,主要的是他喜欢我们家 的气氛,更喜欢和爸爸谈天,和美美交朋友。爸爸常在背地里称赞他,说什么“此子大有可 为啦”,“将来一定能成功啦”,但,这些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是越来越讨厌他了,我 叫他书蛀虫,叫他四眼田鸡,叫他大木瓜,他对这些一概不注意。事实上,他对我根本就不 注意,他的注意力全在爸爸和美美的身上。 那天,书呆子又来了,我打趣的说:“书蛀虫,昨天又蛀了几本书?” “哦,老伯呢?我昨晚看了一本好书,正要和老伯谈一谈!”他迫不及待的说。“我爸 爸不在家!”我没好气的说。 “哦!”他大失所望,在椅子里坐下来,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呢?”“我怎么知 道!”我说,看他那股失望的劲儿,好像除了和爸爸谈学问以外,到我们家来就没事可做的 样子。 “妙!”美美跳上了他的膝头,他大为高兴,连忙抱住它,细心抚摩着它的毛。我笑笑 说:“还好,美美在家,要不然,你今天可不是白来了!” 他看了我一眼,一语不发,只仔仔细细的顺着美美的毛,一面为它捉跳蚤。我赌气的在 他对面坐下,拿起一张报纸,慢慢的研究着分类广告。看了半天,实在看不出所以然来,而 他仍然在顺着美美的毛。我站起身来,把报纸丢在沙发椅子里,说:“对不起,书蛀虫,你 在这儿和美美玩吧,我要出去一会儿。”“你到那里去?”他问,似乎有点惊异。 “去看电影,我对于坐着发呆没兴趣!”我说,一面向门外走去。“有好电影吗?”他 傻不愣登的问。 “有呀,”我说:“有一部好片子,片名叫作什么傻瓜与小猫!”“有这样的片名 吗?”他怀疑的问,傻气十足。 “当然啦!”“妙!”美美说。“真的,妙!”书呆子笑嘻嘻的说:“如果有这样的电 影,我倒也想去看看,一定十分幽默,十分好玩的,如果能把美美带去,更妙了!”“算了 吧,你还是在家里陪美美吧!”我说,走到玄关去穿鞋子。“喂,等一等,一起去吧!”书 呆子居然跟了过来。 “别了,”我说:“你留在家里蛀书吧,我到电影院去蛀电影,再见!”我对他挥挥 手,刚想跨到玄关下的水泥地上去,突然,美美对我脚下冲了过来,我正一只脚站在地板 上,被它的突然发难,弄得立脚不稳,立即对水泥地上栽了过去。书呆子出于本能,就抓住 我死命一拉,我被这一拉,虽没摔下去,却拉进了他的怀里,我惊魂甫定,不禁对美美发出 一连串的诅咒:“见鬼的死猫!要命的臭猫!滚下地狱去吧!” 话一出口,才发觉十分不雅,尤其,又发现自己正靠在书呆子的怀里,而书呆子呢,正 从眼镜片后面,用一种既欣赏又新奇的眼光看着我。我脸上一阵发热,想挣出他的怀抱,他 却把我拉得更紧了一点,在我耳边说:“别跑!等一等,你那个傻瓜与小猫几点钟开演?我 想,傻瓜未见得一直是傻的,猫呢,应该是一只十分聪明的猫,对吗?”我涨红了脸,不知 该如何置答,他那眼镜片后的一对眼睛,正灼灼逼人的盯着我,看样子,可一点也不呆呀! “妙!”美美说,一溜烟的跑开了。 潮声 四、一颗星晚上,从珍的婚礼宴会上退了席,踏着月色漫步回家,多喝了两杯酒,步履就免不得有 些蹒跚。带着三分醉意和七分寂寞,推开小屋的门,迎接着我的,是凉凉的空气和冷冷的夜 色。开亮了小台灯,把皮包摔在桌上,又褪下了那件淡绿色的旗袍。倚窗而立,那份醉意袭 了上来。望着窗外的月色,嗅着园里的花香,心情恍惚,醉眼朦胧。于是,席间芸和绮的话 又荡漾在我的耳边:“好了,我们这四颗星现在就只剩下最后一颗了!” 四颗星,这是我们读大学的时候,那些男同学对我、芸、绮和珍四个人的称号。这称号 的由来,大概因为我们四人形影不离,又都同样对男孩子冷淡疏远,他们认为我们是有星星 的光芒,并和星星一样可望而不可即。因而,四颗星在当时也是颇被人注意的。但是,毕业 之后,绮首先和她儿时的游伴——她的表哥结了婚。接着,芸下嫁给一个中年丧偶的商业巨 子。今晚,珍又和大学里追求她历四年之久的同学小杨结了婚。如今,剩下的只有我一个 了!依然是一颗星,一颗寒夜的孤星,孤独的、寂寞的挂在那漠漠无边的黑夜里。“小秋, 你也该放弃你那小姐的头衔了吧?”席间,芸曾含笑问我。“小秋,我们一直以为你会是第 一个结婚的,怎么你偏偏走在我们后面?”绮说。“小秋,我给你介绍一个男朋友,怎么 样?”芸故意神秘的压低了嗓音。“小秋,别做那唯一的一颗星吧,我们到底不是星星 啊!”绮说。“小秋… ”小秋这个,小秋那个… 都是些搔不着痒处的话,徒然使人心 烦。于是,不待席终,我便先退了。 离开窗子,我到橱里取出一瓶啤酒,倒了一杯,加上两块冰块,又回到窗前来。斜倚窗 子,握着酒杯,我凝视着无边的那弯眉月,依稀觉得一个男人的声音在我耳边轻轻的说:“是不是想学李白,要举杯邀明月?” 那是键。是的,键,这个男人!谁能知道,我也尝试希望结婚,但是,键悄悄的退走 了,只把我留在天边。 那是三年前,我刚从大学毕业。 跨出大学之门,一半兴奋,一半迷茫。兴奋的是结束了读书的生活,而急于想学以致 用,谋求发展。迷茫的是人海辽阔,四顾茫茫,简直不知该如何着手。在四处谋事全碰了钉 子之后,我泄了气。开始明白,一张大学文凭和满怀壮志都等于零,人浮于事,这个世界并 不太欢迎我。 就在这种心灰意冷的情况下,我开始在报纸的人事栏里去谋发展。一天,当我发现一个 征求英文秘书的广告时,我又捧出了我那张外文系毕业的大学文凭,几乎是不抱希望的前去 应征。于是,我遇到了键。他在一百多个应征者里选聘了我。 他是个三十七八岁的男人,个子魁梧,长得并不英俊,额角太宽,鼻子太大,但却有一 对深沉而若有所思的眼睛,带着点哲人的气息。我想,他只有这么一点档地方吸引我,可 是,若干时间之后,这点档的吸引竟变成了狂澜暗的力量,卷住了我,淹没了我。一开始, 我在他所属的部门工作,他是个严肃而不苟言笑的上司,除了交代我工作之外,便几乎不和 我说一句闲话。将近半年的时间,我好像没有看到他笑过。然后,那有纪念性的一天来临 了。那天,因为我写出去的一封信,弄错了一个数目字,造成了一个十分严重的错误。信是 他签的字,当初并没有发现我在那数目字上疏忽的多圈了一个圈,把一笔万元的交易弄成了 十万元。我的信被外国公司退回,同时来了一个急电询问,使整个公司都陷进混乱里。好不 容易,又发电报,又是长途电话,才更正了这个大错误。到下午,他把我叫进他的办公厅, 把那封写错的信丢到我面前,板着脸孔说:“吴小姐,你是怎么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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