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3章 贾母惜孤女(2)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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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玉挨着黛玉坐下,问她读过什么书,名叫什么,黛玉回答了。宝玉又问:“妹妹表字怎称呼?”黛玉说:“没有字。”宝玉笑着说:“我送妹妹一字,不如叫‘颦颦’极妙。”探春问:“有什么典故?”宝玉说:“《古今人物通考》上说:‘西方有石名黛,可代画眉之墨。’况且这妹妹如同皱着眉头,用这二字岂不甚美?”探春说:“只怕又是杜撰。”宝玉说:“除了〈四书〉,什么都是杜撰,只我杜撰?”又问黛玉:“有玉没有?”黛玉说:“那玉是稀罕物,怎能人人都有?”宝玉顿时发起狂,摘下那玉,狠命摔去,骂道:“什么稀罕物!还说它灵呢,我也不要这玩意儿了!”众人吓得一拥去拾玉。贾母急忙搂住他,说:“你生气打人骂人容易,怎么摔那命根子?”宝玉哭着说:“家里姐妹们都没有,只我有。如今这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知它不是个好东西!”贾母忙劝他:“这妹妹原来也有玉,因你姑妈去世时,舍不得你妹妹,就把她的玉带了去。你妹妹尽了孝心,就说没玉。还不快带上,别让你娘知道了。”说着从丫鬟手里接过玉,给宝玉带上。

贾母要让宝玉跟她住,把宝玉的碧纱橱让给黛玉住。宝玉不答应,情愿住在橱外,也不来打扰老太君。贾母略一想,也就罢了,每人派一个奶娘、一个丫鬟照管,其余的住到外间。王熙凤已派人送来花帐与被褥等用品。黛玉只带来奶娘王嬷嬷和十岁的小丫头雪雁。贾母见王嬷嬷太老,雪雁太小,就把自己的一个二等丫头鹦哥给了黛玉。如同迎春等姊妹,每人除自幼的奶娘外,另有四个教引嬷嬷、两个贴身丫头,再有四五个洒扫房屋来往使唤的小丫头。王嬷嬷与鹦哥就陪伴黛玉歇在碧纱橱内,李嬷嬷与大丫头袭人陪宝玉歇在橱外的大床上。

袭人原是贾母的丫头,名唤珍珠,贾母知她心地纯正善良,就派她服侍宝贝孙子。宝玉知她本姓花,见古人诗句有“花气袭人”之句,就禀明贾母,给她改名袭人。待宝玉与李嬷嬷睡熟,她见黛玉、鹦哥还没安歇,就卸了妆,走进去,笑着问:“姑娘怎么还不安歇?”鹦哥说:“因为公子摔了玉,她自己抹泪呢,我好容易才劝下了。”袭人说:“姑娘千万不可这样,将来只怕比这更怪的笑话还有呢!要为这事伤心,只怕伤感不了呢。”黛玉说:“我记住了。”

次日一早,黛玉先给贾母请了安,又到王夫人处,正碰上王夫人与熙凤拆看金陵来的书信。黛玉虽不明原因,探春等都知是为了金陵薛家姨妈之子,她们的表兄薛蟠打死人命的事,现在正由应天府审理。母舅王子腾得了信,想把她娘儿接进京来。黛玉等不便插嘴,就来到寡嫂李纨的房中。

贾珠虽夭亡,幸遗一子,取名贾兰,年方五岁,已开始读书。李纨也是金陵名门之女,父亲李守中,曾为国子监祭酒,是当时最高级的学官,给她取名李纨,字宫裁。李纨虽年轻丧偶,因从小受到严格的家庭教育,一颗心已如同槁木死灰,除了侍奉老人、抚养儿子,再就是陪小姑们做些针线、读些书而已。

贾雨村一到应天府上任,就接到一件人命官司。他就传来原告审问,原告说:“被殴致死的是小人的主人。那天买一个丫头,主人原说第三天是好日子再接来,谁知那丫头是拐子拐来的,他又把人卖给薛家。我们知道此事,去找卖主,那薛家却是金陵一霸,众豪奴竟把我主人打死了。凶身主仆潜逃在外,家中只有几个与案子无关的人。小人告了一年的状,官府也不敢做主。求太老爷拘拿凶犯,扶善除恶。”雨村大怒,就要发签命公人去捉拿凶犯家属。公案旁立的一个仆役连连向他使眼色。他心中狐疑,就退了堂,只留下那仆役一人。仆役请了安,笑着问:“老爷不认识我了?”雨村说:“看着面熟,却想不起来了。”仆役说:“贵人多忘事。老爷不记得八九年前葫芦庙了?”雨村这才想起来,这仆役原是葫芦庙的一个小和尚,笑着说:“原来是老熟人。刚才为什么不让发签?”仆役说:“如今凡做地方官的,都要把当地最有权势的人开列一张单子,叫做‘护官符’。若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性命也难保。方才说这薛家,老爷如何惹得起?这官司也不难断,只是官府没人敢断罢了。”他边说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护官符”来。雨村接过一看,是四句顺口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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