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番外:(孤儿菱雨1)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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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懂事以来我便从没见过的亲人,孤独寂寞的大街之上我如蝼蚁一般的活着,每日人来来往往我看惯了世态炎凉,却从不知道世间有一个叫做“菱雨”的人的存在。若不是手腕上那只金色翡翠的手镯上明明白白地刻着“菱雨”二字,我只怕连自己的姓谁名啥都不知道。

东胜强大,东都繁华,我在这里生活了十年之久,在这个奢靡迷醉的帝都之中,我一直扮演着小乞丐的角色,也只有这个角色支撑着我生活下去。我没有亲人,亦没有朋友。每日清晨,手中一破碗,身上一破衣,便蜷缩在了墙边一角。我很会挑选位置,在东都东市最繁华的地方做着,晒晒阳光,去除一身的臭味和汗水,顺便赚赚钱。这里的人富得连脸上也流油,所以经常阔绰地拿出银两扔给我。

其实,我忘记了说,我还是一名小偷。

顺手牵手早已养成了习惯,不知是不是因为十岁那年没有要到吃的,饿了三天三夜差点死了。那时候我蜷缩在墙角,一动不动地过了三天。三天后,我脸色灰败苍凉,嘴角干涸,一身破衣早已不遮体。三日后的早晨我望着手中的手镯发呆了好久,终于下定决心摇摇晃晃地起身,我不能死,我不能死……

第一次偷东西,我舍了半条命,却因为手中的两个馍馍活了下去。自此我发誓,一定要成为世间强大的人,不饿死自己的人。那日被打得丢了半条命,地上留下了我身体内一半的血液。我浑身肮脏地走在繁华的街市之上,没有人愿意给我帮助,他们只是用奇怪和嘲讽地眼神看我,我觉得自己是个被天地都抛弃的人。

我的半生日子便是在偷东西和要东西的生活中渡过,直到主子的出现。

主子是一个极其细心而聪明的男人,我对他有过非分之想,虽然那时候我并不知道男女之别,男女之不同。很久以前,我就下意识地认为我是一个男人,因为我个子很高,脸很黑,而且我力气还很大。

第一次见到主子的时候被他莫名的吸引,我在一家酒楼外要饭,正好遇到了一个锦衣黑袍的公子路过,他眉目清秀,一对剑眉舒展时如同淡月扫青稍,一对目光澄澈明晰却让人看不清其中暗藏的雪地冰凌,薄薄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线,他似乎极其适合黑色的衣衫,那般的沉稳和舒爽。虽然面上银具遮盖,但我依然固执地认为那张面具下是一张让人震惊的容颜。我忽然来了兴趣,那时我并不知道这个兴趣成就了我的后半生。

我不动声色地从他身边走过,假装撞了他一下,顺手牵走了他腰间的东西。走得近才知道他身边有两个近卫,一男一女,男的冷酷,女的美貌。仔细一看,三人都不是普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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