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一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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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金凯

一九六五年八月八日早晨,罗伯特·金凯锁上了他在华盛顿州贝灵汉的一所杂乱无章的房子里三层楼上一套两居室公寓的门,拎着一个装满了照相器材的背包和一个衣箱走下楼梯,穿过通向后门的过道,他那辆旧雪佛莱小卡车就停在住户专用的停车场上。车里已经有另一只背包。一个中型的冷藏箱。两套三脚架。好几条骆驼牌香烟。一个保暖瓶和一袋水果。车厢里有一只吉他琴匣。金凯把旅行袋放在座位上,把冷藏箱和三脚架放在地上。他爬进车厢,把吉他琴匣和衣箱挤到一角,把它们跟旁边一个备用轮胎系在一起,用一条长帆布绳把衣箱琴匣和车胎紧紧捆牢,在旧车胎下塞进了一块黑色防雨布。

他坐进驾驶盘后面,点起一只骆驼牌香烟,心里默默清点一遍:二百卷各种胶卷——多数是柯达彩卷、三脚架、冷藏箱、三架照相机、五个镜头、牛仔裤、咔叽布短裤、衬衫、照相背心。行了,其他东西如果忘了带,他都可以在路上买。

金凯穿着褪色的莱维牌裤子。磨损了的野地靴。一件咔叽布衬衫。桔黄色背带,在宽宽的皮带上持着一把带刀鞘的瑞士刀。

他看看表,八点十七分。第二踹火时卡车开始发动,他倒车、换挡,在雾蒙蒙的阳光下缓缓驶出小巷。他穿过贝灵汉的街道,在华盛州第十一号公路上向南驶去,沿着皮吉特海岸线走上几英里,然后刚好在与第二十号美国国家公路相交之前顺着公路缶东转。

现在他朝着太阳驶去,开始了穿越喀斯喀特山脉的漫长而曲折的路程。他爱这国土,从容不迫的走着,不时停下来作一点笔记,记下将来有可能值得再来的地点,或者拍下一些他称之为“记忆快相”的照片。这些照片的目的是提醒他有些地方他可能还想重游,作更认真的采访。傍晚时分他在斯波坎的地方向北转走上了美国第二号国家公路,这条公路可以穿过美国北部一半路程到达明尼苏达州的德卢斯。

他一生中曾千百次私心窃望有一条狗。或许是一条金色的猎狗,可以伴他作这样的旅行并且在家里同他作伴。但是他经常外出,多数是到国外,这对狗来说太不公平。不过他总是想着这件事。再过几年,他就要老了,不能再做这种艰苦的野外作业了。“到那时我也许要弄条狗来”,他向车窗外排排退去的绿树说道。

这样的驱车旅行总是使他隐入沉思状态。想到狗也是其中一部分。罗伯特·金凯真是名符其实的孑然一身——他是独生子。父母双亡,有几个远亲久已互相失去联系,没有亲密的朋友。

他知道贝灵汉街角市场老板和他购买照相器材的那家商店的老板的名字。他还同几家杂志编缉有着正式的业务关系。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他熟悉的人,人们也不熟悉他。普通人很难和吉普赛人交朋友,他的点像吉普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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