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14、黄颜:小骑士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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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是个洋概念,但很早就被介绍到中国来了,老一辈人,像太奶奶和爷爷奶奶他们那辈的,只要是读过一点书的,大概都知道“骑士风度”这回事。

俄国的一位著名文学评论家别林斯基对“骑士精神”有过很简洁的论述:“对个人的人格的爱护和尊重;为被压迫者和被迫害者牺牲全部力量甚至自己的生命的慷慨勇敢精神;把女子作为爱和美在尘世上的代表及作为和谐、和平与安慰的光辉之神而加以理想化的崇拜;向无穷遥远的阴森中追求一切秘密和神秘的惶惑不安的欲望。”

这四条当中,大概第三条最“洋”,是中国土产文化完全没有的,其他的比如勇敢精神之类,中国文化并不缺乏,而“对个人人格的爱护和尊重”虽然也是传统中国文化不重视的,但因为比较抽象,给人印象没有第三条深。

这个第三条,就是对女性的尊重与崇拜,但不是弱势性别对强势性别的臣服和屈从,也不是“好男不跟女斗”的大男子主义,而是对“爱和美的代表”的尊重与崇拜,是把女性当成“和谐、和平与安慰的光辉之神”的尊重与崇拜。

如果说骑士着重“武”的一面的话,那么绅士则着重“文”的一面,但在其他方面,骑士绅士很相似,可以说骑士是武绅士,绅士是文骑士。

我们家的太爷爷是喝过“洋墨水”的人,穿着打扮都比较洋化,爱穿洋装打领带,留“西装头”(偏分头),拉洋琴,跳洋舞,吃洋糖,喝洋酒,抽洋烟,说洋文,言谈举止相当有“绅士风度”,进出门的时候为女士拉着门,吃饭的时候为女士拉椅子,临走的时候为女士披大衣等,都做得精当得体,风度翩翩。

据说有一次太爷爷在街上看见一个扒手偷了一个妇女的钱包,太爷爷奋不顾身跟踪追击,在广大人民群众的配合之下,终于抓住了那个扒手,夺回钱包,交还那位妇女。太爷爷一贯是穿皮鞋的,那天也不例外,结果那样一阵不要命的奔跑,把自己的脚扭了不说,还把皮鞋搞坏了,让太奶奶心疼了好久。

“文革”的时候,一切“封资修”(封建主义、资本主义、修正主义)的东西都被打倒了,“骑士风度”作为欧洲中世纪传下来的“洋玩意”,自然也在打倒批臭之列,理由是:“女士领先”是对女性的歧视,是把女人当弱者看待的表现。现在男女平等了,男人能做到的事,女人也能做到,男人能顶半边天,女人也能顶半边天,还要什么“骑士风度”?

太爷爷自然也没逃过“文革”的风暴,那些平时就看不惯他的人,此时便抓住机会,狠狠整他,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他的“骑士”表现,都被革命群众当作封资修的东西,拿出来狠狠批判。据说那时的大字报还专门为太爷爷画过漫画,上面是一个油头粉面的男人,头发梳得溜光,十指尖尖地拎着一件大衣,正在为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披上。

艾米最爱怂恿太奶奶讲太爷爷的故事了,听了不说,还要看太爷爷的照片,太奶奶只好叫爷爷翻箱倒柜,把家里仅存的几张太爷爷照片带过来给艾米看。结果不看还好,一看便迷上太爷爷了,直看得两眼放光,连声嚷道:“哇!靓仔啊!好靓噢!好有风度噢!比电影明星还电影明星噢!如果太爷爷去演电影,肯定把金山赵丹之类拍熄火。太奶奶,你那时也好漂亮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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