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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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耶!别摇了!”红狐哥哥狠吠她,得到他回应后,她同一个问题再重复问道。 这回葫芦内仍旧先是无声,而后,他终于开口:“我认识妙善时,她才十四岁,还是个青春活泼的小姑娘,满脸无忧无虑,那时,她不叫妙善,她叫巧巧,鱼巧巧……”嗓音夹带一抹深远幽思。 十四岁的鱼巧巧姑娘,与他的第一次相遇,他明明施展了隐身术,对她却毫无影响,她一双浑圆大眼,直勾勾地望向他。 那时,他正躲着两名猎人,懒得与人类纠缠,也不想狼狈窜逃,坏了狐格,索性蔽去身形,杵在原地不动,她捧着衣物往河边清洗,两人视线便对上了。 他为何能确定她看得到他?因为她的眼神,随着他身后摇曳狐尾在飘移,他摆左,她跟着瞟左,他往右她乌眸随其朝右…… 猎人追至此地,见她便问,有没有看见一只红狐往哪儿逃了? 她闻言,目光又瞟向他,很肯定猎人口中的红狐,应该就是眼前的他了,毕竟有狐耳有狐尾,再怎么看,也不是人类。 不过她视线很快往另一端望去,柔荑遥遥指往远处,嫩颜堆起甜笑,声嗓也很软:“我没看见什么红狐,不过,方才那儿的草丛发出怪声,像有何物穿梭逃窜,要不,你们往那边瞧瞧?” 猎人不疑有他,草草道谢,便追逐而去,直至两条粗犷身影不再,她骨碌碌的眸,又转回他面上,好奇打量他。 “看什么看!没看过妖吗?!”他龇牙咧嘴吓她,等着听她惊声尖叫向后逃。 “猎人叔叔,这儿有个人,自称他是妖——”她嚷嚷的语尾,立马被他大手捂盖,捂住了她佯装喊人的声音,没捂住她咭咭轻笑。 要比吓嘘人,她也会呀。 “……你不怕我咬断你这纤细脖子?!” “为何要怕?再说了,怕就有用吗?你连那两个追着你的猎人都懒得出手,应该更不会有闲情想伤我。” 他第一次遇见不害怕妖物的人类,她一边勤奋搓衣,一边笑着说她名唤鱼巧巧。 她每日这个时辰都会到河边洗衣物,他也跟着养出了习惯,同一个时辰,到这条河畔泡脚凉快,无论夏冬,有一回河面结了薄冰,她还用一种很古怪的神情瞟他。 十五岁的鱼巧巧告诉他,这是她最后一日来这处洗衣,过了明日,她便要嫁到处地,去别条河里洗别人家的衣服了。 他那时听着,不知为何,脚底一直有股寒意窜上来,直直抵达心窝儿,冷得心脏一颤。 很快地,他单纯又想她去别条河里洗衣服,他就去那条河里泡脚呀,有何差异呢? 这么想时,那股寒意就轻易消失了,他又能乐呵呵朝她笑。 为了得知是哪条河,他坐在迎娶她的大红花轿顶上,随她一路被抬进了新家。 抵达目的地,新娘还未被扶出轿,府里冲出一队人马,杀气腾腾,不善之意,连他都嗅得鼻痒。 为首男子,一身红莽袍,指着轿子便骂她是不祥妖人,尚未进门,竟已克公婆,让两老先后出事。 一是匆匆走下台阶时,不慎踩空,跌伤了右脚;一是方才在招呼宾客,敬酒之际,被一口烈酒呛昏。 除此之外,继续细数多项攸关于她的传言,条条皆控诉她的异于常人。 而那些异于常人,就红狐看来,不过鸡毛蒜皮的小事尔尔一一她看得见无形之物,与它们说话、她能凭靠着肢体碰触,听见对方的心音一—但似乎,在人类眼中,是相当严重的重罪,至少,红狐由周遭群众的神情中,看出了这项事实。 红狐听鱼巧巧说过,这桩亲事,是双方母亲订下的指腹婚,儿时她与男方见过好几次,也常玩在一块,后因男方举家搬迁,联系渐少,但仍约定好,巧巧满十五岁时,便来迎娶。 本是件喜事,最终的收场,是新娘子未曾落轿,又给人循着原路给抬了回去。 回头轿。 他听见有个满脸涂白抹红的妇人,这般说道,口吻自是不太好。 但他不解其意,只知巧巧不用去别条河洗别人家的衣裳,他心里颇欢乐,坐在轿顶上还能哼歌。 轿子抬回鱼家,等待着的,却是另一场风暴。 坐回头轿返回娘家,对一个女人名声,是最严重的折辱,街坊居的指指点点,加之送亲队伍中,目击现况之人,不在少数,流言蜚语,炸开的速度谁人能挡。 他们说巧巧是妖,他也希望她是,若她是妖,就能陪他长久一些。 但她依旧是人,像寻常人类一样脆弱,会老,会死,会有走到终期之日。 鱼巧巧坐在房中,喜帕已揭在一旁,不知是不是她身上嫁衣太艳,那鲜赤的颜色,润进了她眼中,他觉得,她双眸看起来也红红的。 她朝着他一笑,淡淡说,她还是要走了,不留在这儿,给爹娘丢脸。 后来他才知,她所谓的走了,是被送入佛寺,一头乌溜溜青丝,从此常伴青灯古佛。 那么美的黑发,披散在她笑靥畔,水光银粼相衬,发泽耀眼炫目,有好几回,他都快忍不住想探出手,去轻撩她肩颈那泓墨嫩…… 现在,一绺一绺,失去生息,落得满地皆是。 他不懂之事太多。 一只妖,如何能明白人类种种行为举止? 他不懂,为何她没嫁人,却必须被送进这处枯燥无趣的地方? 他不懂,为何不能切回到原点,她仍是梳绾轻髻的浣衣丫头,哼着教人悦耳的歌谣,在川面银亮间,与他说说笑笑? 他不懂,为何她不再是巧巧,而变成了“妙善”。 他更不懂,为见她如此逆来顺受,他会这么愤怒、这么椎心、这么的……痛。 这股名为“不懂”的怒火,无从发泄,他想了又想,觉得始作俑者最该负起责任。 于是,他乘着冻骨夜风,杀至本该成为她去家的那一户,想替她出气,更替他自己出一口气。 到了那儿,刺眼的双喜剪字,并未卸除,贴满各窗扇,红彩仍旧随风飞扬。 那日指着花轿痛骂的男人,挽着另一个新妇,正在行交拜礼,满园净是交谈言笑的宾客。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哪有为什么,男方早已另结新欢,有意解除儿戏般的婚约,于是借题发挥,将一切归然于女方,如此一来,既能不失自家颜面和名誉,又能理直气壮退婚,再娶真正心仪之人。 红狐发狂了。 他将那个男人,像满园子被他撕烂的红彩那样,撕碎得拼凑不回原样,男人喷溅开来的血,点点滴滴,洒向贴有喜字的窗,血珠似泪,泪落一道道蜿蜓的痕。 他浑身沾满男人的血,回到了她所在的佛寺,风中,弥漫浓浓腥味。 听闻他所作所为,她非但没有感谢他为她出气,她甚至咬紧了下唇,重重担他耳光。 “你怎能杀人?那是一条活生生的性命呀!” 他没被打痛,但被打得好,同样不懂,她为何生气?是为那个男人吗? 她生气,他比她更火大,两人不欢而散,他转身便走。 这一走,足足二十年。 其间,虽曾数度兴起低头求和之念,却想起她为那男人掴他一事,硬生生掐断念想。 当他最后没忍住思念之心,再度踏上佛寺,她已非他记忆中,青涩年轻的嫩丫头。 她变得沉稳,变得成熟,变得淡然,见到久违的他,唇畔笑意,也仅仅浅浅。 他不喜欢她这样。 她应该要像他记忆中,笑起来爽朗、无忧无虑,声嗓清脆地喊他“喂大笨狐?……” 所以为了激怒她,他故意叫她老秃驴,也等着她回嘴。 她只是笑,仍旧浅浅,万般包容他的任性撒泼。 他恢复天天来找她的习惯,等着看她改变,变回他认识的那一个人,他不信岁月真能撼动两人曾有的共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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