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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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头一回,秦关没有亲自送她回牧场。 几天后,秦关收到朱子夜寄来的理,东跳一句西跳一句,这回的纸,足足多出三、四张。 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与公孙谦的相谈甚欢,每句对话,记载得详尽。 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与公孙谦遇上大雨,两人的狼狈躲雨。 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与公孙谦发现一株盛开的野山樱,好美。 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知道公孙谦原来也会梳些简单的发髻。 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与公孙谦看见下完雨后的夜空,清澄无比,繁星似海,满满一大片,美得教人挪不开眼。 写着那天!那一个他没能介入的一天。末了,最后的一句话,击溃秦关的意识,手里一迭纸张,变得沉重,变得无法驮负,啪啪坠地。他瞠眸直挺地僵立着,彷佛听见她的声音,既娇又羞又欢愉地对他说!关哥,我觉得,我好像爱上谦哥了。 曾经,朱子夜摇头晃脑地取笑过他的名字。 秦关,情关,像是一个会受困于感情围圄的苦主,挣脱不出窘境,太不吉祥。 情关,难过。 当时,他只是笑了笑,不以为意,名字不过是个称呼,叫美女的人不见得美,叫英雄的人不见得是英雄。 他心里认定,他的情关是她,她并非是个爱拿乔的娇娇女,亦非要人时时放低身段讨好的任性姑娘、爱上这样的小妮子,他有什么好担心?他根本没烦恼过会在感情这条路上跌得满身伤,他放心去爱、全心去爱、毫不保留去爱,他相信,会有一天,她同样会爱他。然而,原来感情的关卡层层迭迭,不仅只是单方面的一相情愿。 她寄来的那封信,他不敢再读第二遍,如烫手山芋地收进屉里深处,三天后,她寄来更厚的第二封信,他连拆也没拆,任由它躺在几桌屉内积灰尘。兴许是他没有回信,也或许,她找到另一个写信倾倒心意的男人,之后,她不再写信给他,两人完全断了音讯,他无从得知她在牧场的日子、她剃掉几头羊儿的羊毛、她被朱老爹拿棍子你追我跑地僵持了多久……那些,他全都不知道了。 关哥,我觉得,我好像爱上谦哥了。 这一句话,成为他与她最后交谈的语句,虽非从她口中亲吐而出,同样教他震撼无比。 为什么是公孙谦? 为什么是一个教他连反对都无法反对的好男人? 为什么是连他若有亲姊妹,都会巴不得她们也爱上的公孙谦! 她爱上公孙谦,他找不到要她放弃的理由,他无法昧着良心污蔑公孙谦哪里哪里不好、哪里哪里不值得女人交心。 公孙谦太好,好到他应该放手让她去爱。 只是「祝福」两字,怎么也说不出口。 朱子夜会是公孙谦喜欢的类型吗? 他不曾见过公孙谦身旁出现亲密女伴,公孙谦待谁都温文有礼,笑颜迎人,看似与任何人皆相处融洽,偏偏这样的男人,最难捉摸,朱子夜的个性散漫幼稚又率直,和公孙谦相差甚远,她真的合适公孙谦吗?……秦关呀秦关,你担心什么?公孙谦多擅长照顾一屋子散漫、幼稚、任性、少根筋的家伙,还需要你啰唆?比朱子夜更棘手的人,公孙谦处理得游刃有余,一个区区朱子夜,杀伤力他根本不放在眼里,公孙谦就像海,无限包容,定也能包容朱子夜所有缺点…… 公孙谦若非如此具备能力,当铺何以在之后短短半年,扩充了两倍大小,并且繁盛的速度仍没有减缓下来。 公孙谦近几日密集与秦关商谈珠宝铺的开设事宜,先前只在当铺大厅的右侧辟划一小处贩卖秦关亲制的首饰珠花,销售情况出奇之好。秦关捉住了姑娘家的喜好,饰物每一件都独一无二,作工精致,钗上的花,妍丽绽放,步摇上的金凤,展翅欲飞,每一颗珠玉,他琢磨出它们最美的色泽及形状,那些饰物,不单单只受南城女孩们的青睐,秦关也做文人束冠的素钗、玉指环和腰饰,同样大受好评,有时一日卖出饰品的收入,胜过收受当物的利钱。严尽欢大喜,一声令下,决定在青龙街四巷开张「严家珠宝铺」,由秦关掌管,冰心从当铺调去负责柜台服务,为客人介绍兼推荐各式饰物。 珠宝铺的铺面不大,位置却是极好,青龙街是南城最热闹的街市,早上是摊贩卖些蔬果肉类或熟食的早市,中午过后,街上店铺陆续开张,在不阻挡店家做生意的前提下,铺前街道上更摆满一处又一处的各式食摊,面、粥、饼、馒头,应有尽有,持续到深夜,青龙街的人潮几乎不曾断过。有人潮的地方,就有钱潮。 秦关并不是一个伶牙俐齿的商人料子,要他向客人逐项荐销自己亲制的饰物,有相当程度的困难,所幸灵巧的冰心能补足此项缺失,她嘴甜笑容美,簪上秦关制作的发饰不仅为其艳容增色不少,更是铺里最棒的活招牌。 「大抵来说,一切就绪,你没问题吧?」公孙谦翻览秦关笔绘的粗设稿,三日后的开张,不能只是放放几串鞭炮就了事,他们花钱租下青龙街的一段道路,架起台子,铺设红绸绣毯,安排六、七名大小姑娘― 物尽其用,严尽欢、妅意、冰心、小纱、春儿等,名列其中!由秦关为她们梳妆打扮,她们全数以黑丝裳为主,不让衣上繁杂的花色损及饰品展现,再自头到脚穿戴珠宝铺所贩卖的发饰珠宝,在街道上进行热闹招揽表演。 数百款饰品早已完成,此刻一项一项摆于桌上,争相竞艳,红的绿的白的珠玉,银的金的光泽照照炫辉,窗外阳光落下,反照出点点光芒,投射满室,如夜幕星子。 「嗯。」秦关的回答只有一字。 「接下来铺子开张,就是忙碌了,你若忙不过来,再同我说一声,我再调人过去帮你。」 「嗯。」 「可借朱朱没赶来,否则她也能打扮漂亮上台子。」走台子的姑娘全是严家当铺里的人,朱子夜自然能算上一份。 朱朱两字,像是某种咒术,让秦关的视线,由修改粗设稿之中缓缓抬起。 「……她知道珠宝铺的事吗?」 「你没向她提吗?」公孙谦反问他。关于朱子夜的事,秦关怎会问起他来呢? 秦关摇头。他与朱子夜的通信,中断在她告诉他,她爱上公孙谦的那一封。 「为什么不告诉她?她若知道你要掌管珠宝铺,抛下牧场那群小羊和朱伯伯,她也定会连夜赶来凑热闹。」每回当铺有事,朱子夜绝对会千里迢迢奔来。 「是吗?」秦关自嘲一笑,不,那不是笑,只是吃力掀扬起唇角。近来不眠不休赶制饰品,耗去他太多心力,教他难掩疲态,身体上的累,不过是小事,只有他自己清楚知道,真正令他倦累的主因为何。 「你又与朱朱吵架了?」公孙谦自然不会忽略秦关的反应,他是个敏锐之人,善于察言观色,别人一挑眉或一抿嘴,他大抵都能猜出端倪,对于秦关,则毋须太多猜测,会让秦关露出这种淡淡哀怨的表情,除朱子夜外,不做第二人想。 偏偏公孙谦不知情,自己竟是秦关与朱子夜之间疏离的导火线。秦关曾经想仇视公孙谦,但他做不到。公孙谦对他而言是个兄长,更甚血亲,即使他被朱子夜所爱,亦非他的错,秦关无法视他为情敌仇人,只是,面对公孙谦时,他脑子里浮现而出的,是朱子夜那句话。我觉得,我好像爱上谦哥了。 前阵子,他无法正视公孙谦,避免与他谈话相处,深怕自己会被公孙谦看见他眼里的怨怼。直至严尽欢提了开办珠宝铺一事之后,公孙谦与他商讨的机会变得频繁,秦关的态度才逐渐软化。 「吵架……不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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