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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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摸摸现在的脸,摸了一手毛。我依旧摇头,不认同孔宣的说法:“这就是我的脸,童叟无欺,谁也假冒不了。”我一早就申请好了这张脸的肖像权,谁冒充谁犯法,“再说,不管是人脸还是鸟脸,内核都是我。你通过这张脸爱上我,我觉得没有问题。” 我透过红布,看着朦胧的他的侧脸。我反问他:“你为什么这么在意,我喜欢的是你人族的模样?”我咧嘴笑,“还是说,你同样介意别人喜欢的是你哪张脸?” 孔宣被我说中了心思,他猛然起身。他没回话,转身就走,身形透出一丝仓皇。我紧跟着站起身,毫不犹豫伸手一把抓住他的右手,将人拽了回来。顺势将另一只手抓住,两手扣住一齐压在他身后。我将孔宣锁在怀里。我是经过训练的,即使是这样一番操作下来,头上的红布纹丝不动,依旧好好地盖着。 我透过红布,微微低头,侧脸冲孔宣低低地笑:“你在三山关呆了五百年,应该懂我们人族的规矩。既然往我头上盖了红盖头,怎么也该亲手掀了吧?” 我,可是个很传统的男人。 晋江独发 383, 午后,从渤海吹来的风,将红艳的绸布吹起。我侧脸低头,就要去轻吻孔宣的嘴唇。 孔宣震惊地瞪大双眼:“你要做什么?” “吻你。”透过红绸,我深情款款地描摹他的轮廓,向他表白我的绵绵情意。 孔宣的神情似乎扭曲了一下。我的视线被“红盖头”遮住,看不清楚,不太确定。我听到孔宣咬着牙,一字一顿说道:“你分明是想啄死我!” 我:“……” 384, 这不能怪我啊。我这张鸟脸,不配上这样一张尖长的鸟嘴,得多丑呀。 孔宣作为凤凰,一定能体谅我的。 我不管他挣扎,死死地箍住他的双手,继续低头。海风很乖巧,吹起一角红布,我贴上了他红艳单薄的嘴唇。 嗯,甜。 我松开手。孔宣双手重获自由,却是愣住了。半晌他才猛然惊醒,下意识一把扯开了蒙在我脸上的“红盖头”。 我可舍不得把他那张漂亮的脸啄坏了,最后还是变回了人的面容,在他的嘴唇上亲了亲。 但是我深知,哪一张脸对孔宣具有杀伤力。在他扯开红布,咱俩礼成的瞬间,我又将脸变了回去。 果然,怒气刚刚冲上来的孔宣,看着我这张倾尽四海八荒鸟族的脸,火气立马消失一空。怒红的脸颊渐渐变成羞恼的绯红。 纯情的男孩子,见到喜欢的人会情不自禁地脸红。想必,雄鸟也是这样的。 孔宣猛然回了点神,忙不迭地将手里的红布重新盖了回去。 我不满:“总不能以后,你和我说话,都要往我头上盖布头吧?” “你变回去,我就不这样了。”孔宣气哼哼。 我摇摇头。孔宣用力跺了一脚,跺了个地动山摇、渤海震荡。然后他扭头,再不理我,跑走了。 我将红布扯下,变回了原本的样貌。 385, 为了防止我继续祸害丹穴山的禽鸟,孔宣下定了决心。他通知曦元等人,他要回三山关去了。他是三山关的副总兵,要不是这是个神仙漫天飞的修真世界,他又在三山关做了五百年的官,是个十分地道的地头蛇,就他这请个产假休了二十九年的架势,早被开除了。 曦元倒是不介意孔宣去人间做官,却想将金吒留下来,由他做金吒的老师,给他最正统的凤族王储教育。孔宣拒绝了曦元。在曦元不满的目光下,孔宣抱走了金吒。临走时,金吒告诉孔宣,山下辅导班75批次小学班原来的导师,正是那日被孔宣一道白光刷走的云中子。这位道长脾气是真的好,在丹穴山守了六年就为代同门收个徒弟。金吒没出系统空间的最后两年,伊尹在丹穴山办理了辅导班。云中子好奇之下,竟然跟着学了学。能修炼到他这个境界的仙家,又岂是泛泛之辈?学习能力肯定是杠杠的。很快,云中子就成了丹穴山神灵证辅导班,众所周知的学霸,后来更是一跃成为小学班75批次的辅导老师。 正是因为云中子被孔宣收走了,辅导班少了一个辅导老师。辅导班因为自身借着丹穴山的地,不敢跟孔宣讨公道。后来就让学识不差的金吒代了云中子的班。金吒在辅导班混了小几天,已经跟这边的师生混熟了,跟他们很有些交情。现在他要离开,很是舍不得教导过的学生。害怕耽搁这些学员的“学业”,金吒积极地给孔宣卖了个萌,哄着孔宣放出了云中子。 我给孔宣出了个主意,让他跟伊尹合作,以出借地皮的方式,收购辅导班三分之一的股份。而后,孔宣在老朋友伊尹的怂恿下,不耐烦地和云中子签订了劳务合同,要求云中子继续留在丹穴山做导师。只要丹穴山辅导班还有一个学生,云中子都要尽责地留在这里辅导他。 云中子可以不同意,但是孔宣会将他重新收了。原本孔宣就是应金吒的请求,放云中子出来做老师的。他不乐意继续做老师,就没用了,自然要收回去。 云中子不情不愿地签了合同。合同纸是我提供的,有点特殊。修行者在上面签字,如同发下心魔大咒。违反契约,后果很可怕的。 386, 丹穴山事了,孔宣抱起金吒,飞出了凤巢。 孔宣飞了半天,又绕了回来,把蹲在丹穴山一动不动,顶着个鸟脸的我一把拎走。 丹穴山在北,三山关在南。半路上,孔宣收到三山关发来的回信,要他绕个道,先去冀州领粮种。 这个世界受作者潜意识的影响,和蓝星明朝时期一样,处于小冰河时期,自然灾害不断。商朝还有百多年的寿命,整个人间已经是民不聊生。我家师弟郑伦下山后,就被师父和石矶娘娘送去了冀州,做了督粮官的副手。他当时年岁小,跟着督粮官到处收刮民脂民膏,很是受不了。和我飞讯的时候,郑伦免不了谈到人间百姓的疾苦。 “师父说让我享一番人间富贵。我现在总觉得这番富贵,像极了一个白面馒头,上面占满了凡人的鲜血。我实在吃不下了。” 有一天,小郑伦忍不住,向我哭诉起来。 “侯爷说,时局如此。哪里的百姓都是这样过活。若是不收粮,兵员就要饿死。没有强盛的兵马,必然要像隔壁州府,受崇城的盘剥。现在,冀州的百姓只是吃不饱;到了那地步,就是活不成了。” 崇城,正是北伯侯崇家的大本营。北伯侯统领包括冀州在内的,北方二百诸侯,向大商效忠。而今,大商对诸侯的掌控力已经大不如开国之初,诸侯之间征伐不断,不过激烈程度不高,也就春秋的程度,大家还都讲究个情面儿。不过大诸侯盘剥、压榨小诸侯,已经是人间十分稀松平常的事情。 小郑伦这话听着真是太可怜了。我不忍心小郑伦哭唧唧,更不忍心再听闻这样的人间惨剧——原先不闻不见,还能装个傻,现在是做不到了。我将杂交水稻那一套理论粗略易懂地讲述给小郑伦听。在我的建议下,小郑伦忙不迭地找了两个先天灵根属木的修行者,让他们不停地催生和杂交水稻、小麦等作物,对粮种进行优化。他们运气不好,以一天成熟五六茬的频率,愣是用了三年半的时间,才陆续折腾出一批适应小冰河气候的高产作物。 可惜了,许仲琳生活于明朝嘉靖年间。还差几十年,番薯才传入大夏。不然,这方世界就有这种高产作物了。小郑伦哪需要这般辛苦?多多种植番薯,搞一个“红薯盛世”,多便捷省事。 粮草足,兵马壮,百姓安乐——这在封建王朝是极小概率能发生的事情。老百姓种的粮食多了,不意味着他们能吃饱饭,而是给朝廷多出来两条增加税收的借口。不过,冀州这边的百姓确实吃了一波杂交粮种的红利,日子比过去好了许多。郑伦已经少有跟我抱怨,民不聊生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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