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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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哭得更厉害,而且开始颤抖,他把我抱进了卧室,放在床上,用大毛毯层层的裹住我,想弄热我那冰冷的身子。一面焦灼的,反复的吻着我,不住口的唤着我的名字: “紫菱,别哭!紫菱,别哭!紫菱!哦,我心爱的,你别哭吧!”我仍然蜷缩着身子,仍然颤抖,但是,在他那反复的呼唤下,我逐渐平静了下来,眼泪虽止,颤抖未消,我浑身像冰冻一般寒冷。他试着用身子来温热我,把我紧紧的抱在怀中,他躺在我身边,他那有力的胳膊搂紧了我。我瑟缩的蜷在他怀里,不停的抽噎,不停的痉挛,于是,他开始吻我,吻我的鬓边,吻我的耳际,吻我的面颊,吻我的唇,他的声音震颤而焦灼的在我耳边响着:“你没事吧?紫菱?你好了一点了吗?你暖和了吗?紫菱?”他深深叹息,用充满了歉意的声调说:“原谅我,紫菱,我一时控制不住自己,但是,以后不会再发生了!真的,紫菱。” 我把头埋进了他那宽阔的胸怀中,在他那安全而温暖的怀抱里,我四肢的血液恢复了循环,我的身子温热了起来。我蜷缩在那儿,低低的细语: “你以后不可以这样丢下我,我以为……我以为……”我嗫嚅着:“你不要我了!”想到他跑走的那一刹那,我忍不住又打了个寒战。他很快的托起我的下巴,深深的审视着我的眼睛,然后,他大大的叹了口气。“我怎会不要你?傻瓜!”他喑哑的说,然后,他溜下来,用他的唇热烈的压在我的唇上。 第二天,是一个晴朗的好天气。 昨夜的不愉快,早就在泪水与拥抱中化解,新的一天,充满了活泼的朝气与美好的阳光。我一清早就起了床,云帆把为我准备好的衣服放在我面前。自从来欧洲后,我从来没有为“穿”伤过脑筋,因为,云帆一直有着浓厚的兴趣来装扮我,他给我买各种不同的服装,总能把我打扮得新颖而出色。我想,学室内设计的人天生对一切设计都感兴趣,包括服装在内。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套黑色的紧身衣裤,长统马靴,一件鲜红色滚金边的大斗篷,和一顶宽边的黑帽子,我依样装扮,揽镜自视,不禁“噗”的一声笑了出来。 “我像个墨西哥的野女郎,”我说。“或者是吉卜赛女郎!反正,简直不像我了。”他走到我的身后,从镜子里看我。 “你美丽而清新,”他说:“你从不知道你自己有多美!有多可爱!”我望着镜子,一时间有些迷惑。真的,我从小认为自己是只丑小鸭,可是,镜子中那张焕发着光彩的脸庞,和那娇小苗条的人影却是相当动人的。或者,我只该躲开绿萍,没有她的光芒来掩盖我,我自己也未见得不是个发光体!又或者,是该有个云帆这样的男人来呵护我,照顾我,使我散发出自己的光彩来。我正出着神,云帆已一把拉住了我的手: “走吧,野丫头,你不是心心念念要骑马吗?” 啊!骑马!飞驰在那原野中,飞驰在那丛林里!我高兴的欢呼,领先跑了出去。那匹白马骄傲的看着我,我走过去,拍了拍它的鼻子,又喂了它两粒方糖。它是驯良而善解人意的小东西,立即,它亲热的用它的鼻子碰触着我的下巴,我又笑又叫又躲,因为它弄了我满脸的口水。云帆把马鞍放好,系稳了带子,他看着我:“你可以上去了。”他说。 “啊呀!”我大叫:“我从没有骑过马,我根本不敢上去,它那么高,我怎么上去?” “我抱你上去!”他笑着说,话没说完,已经把我举上了马背,帮我套好马镫,又把马缰放进了我手里,他笑嘻嘻的望着我:“任何事情都要有个第一次,骑马并不是很容易的事,但是,这匹马是经过特别训练的,它不会摔了你,何况,还有我保护着你呢!你放心的骑吧!” 我不放心也不成,因为马已经向前缓缓的跑出去了,我握紧了马缰,紧张得满头大汗。云帆骑着他的褐色马赶了过来,和我缓辔而行,不时指点我该如何运用马缰、马鞭,和马刺。只一忽儿,我就放了心,而且胆量也大了起来,那匹马确实十分温驯,我一拉马缰,向前冲了出去,马开始奔跑起来,我从不知道马的冲力会这样大,差点整个人滚下马鞍,云帆赶了过来,叫着说:“你玩命吗?紫菱?慢慢来行吗?你吓坏了我!” 我回头看他,对着他嘻笑。 “你看我不是骑得好好的吗?” “你生来就是个冒险家!”他叫着:“现在,不许乱来,你给我规规矩矩的骑一段!” 哦,天是那样的蓝,树是那样的绿,湖水是那样的清澈,野百合是那样的芳香……我们纵骑在林中,在湖岸,在那绿色的草地上,在那林荫夹道的小径中。阳光从树隙里筛落,清风从湖面拂来,我们笑着、追逐着,把无尽的喜悦抖落在丛林内。纵骑了整个上午,回到小屋内之后,我又累又乏,浑身酸痛。躺在壁炉前面,我一动也不能动了。云帆做了午餐,用托盘托到我面前来,他说: “觉得怎样?”“我所有的骨头都已经散了!”我说:“真奇怪,明明是我骑马,怎么好像是马骑我一样,我似乎比马还累!” 云帆笑了起来。“谁叫你这样任性,一上了马背就不肯下来!”他把烤面包喂进我的嘴里。“你需要饱餐一顿,睡个午觉,然后我们去划划船,钓钓鱼。晚上,我们可以吃新鲜的活鱼汤!” 我仰躺在那儿,凝视着他。 “云帆,”我叹息的说:“我们过的是怎样一份神仙生活啊!”是的,那年夏天,我们几乎都在这小木屋中度过了,划船、游泳、钓鱼、骑马……我们过的是神仙生活,不管世事的生活。我的骑马技术已经相当娴熟,我可以纵辔自如,那匹白马成了我的好友。我们常并骑在林内,也常垂钓在湖中。深夜,他的吉他声伴着我的歌声,我们唱活了夜,唱热了我们的心。那是一段快乐的、无忧无虑的日子。只是,我们都非常小心的避免再提到楚濂。当冬季再来临的时候,湖边变得十分寒冷,生长在亚热带的我,一向最怕忍受的就是欧洲的冬季。于是,这年冬天,云帆带着我飞向了旧金山,因为,他说,他不能再不管旧金山的业务了。 旧金山的气候永远像台湾的春天,不冷也不热。他只用了一星期的时间在他的业务上,他最大的本领,就是信任帮他办事的朋友,奇怪的是,那些朋友居然没有欺骗过他。他从不和我谈他的生意,但我知道,他是在越来越成功的路上走着。因为,他对金钱是越来越不在意了。 我们在美国停留了半年,他带着我游遍了整个美国,从西而东,由南而北,我们去过雷诺和拉斯维加斯,我初尝赌博的滋味,曾纵赌通宵,乐而忘返。我们参观了好莱坞,去了狄斯耐乐园。我们又开车漫游整个黄石公园,看那地上沸滚的泥浆和那每隔几小时就要喷上半天空的天然喷泉。我们到华盛顿看纪念塔,去纽约参观联合国,南下到佛罗里达,看那些发疯的美国女人,像沙丁鱼般排列在沙滩上,晒黑她们的皮肤。又北上直到加拿大,看举世闻名的尼加拉大瀑布。半年之内,我们行踪不定,却几乎踏遍了每一寸的美国领土。 就这样,时光荏苒,一转眼,我们结婚,离开台湾,已经整整两年了。这天,在我们旧金山的寓所里,我收到了父亲的来信,信中有一段是这样的: “……常收到云帆的信,知道你们在国外都很惬意,我心堪慰。绿萍与楚濂已搬出楚家,另外赁屋居住,年轻一代和长辈相处,总是很难适应的,年来绿萍改变颇多。楚漪今年初已赴美,就读于威斯康辛大学,并于今年春天和陶剑波结婚了,双双在美,似乎都混得不错。只是我们长一辈的,眼望儿女一个个长大成人,离家远去,不无唏嘘之感!早上揽镜自视,已添不少白发。只怕你异日归来,再见到爸爸时,已是萧萧一老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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