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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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就聊天,不聊天就让毛紧紧抱着我。 “公,你有没有想过,花钱把油表修好啊?”毛亏我。 “据说要一千块耶!”我断然拒绝。 就这样乱七八糟地滑到半山腰,终于出现了奇迹似的人烟。 我向原住民买了两瓶五○○西西的汽油,总共花了一百块。 啧啧,真的是给它有点贵到,但白痴才不买! 解决了唯一一点点的担忧,接下来就是心情超好地继续滑下去。 看着几乎一动也不动的前方,左右却是不断往后飞逝的风景。 ——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总之是有点鼻酸的快乐吧。 这里是观雾。浑名“雪霸国家公园”。 有油上去,没油下来。 但又怎样? “毛,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今天。” “我也是,不可以忘记喔!” 交大网络护狗战神,我也! 狗,一直是我生命里的重点。 大三了,我依然很不用功,只念自己有兴趣的课,每个学期都没办法欧趴,原本大一上学期就该过的线性代数老是被死当。坦白说我一点都不想弄懂线性代数是虾小,只想打混过去。 为了确保我的天敌线性代数过关,我偶而会去教线性代数的女教授研究室里,笑嘻嘻蹲在地上跟她养的大狼狗玩,还假装一点都不害怕在搔弄它的脖子。 “咬我!快!咬我!”我心中祈祷,偷偷用力捏了它一把。 只要这条大狼狗突然发疯咬了我一口,我的线代一定稳过的! 可惜那条大狼狗始终没有咬我,于是我的线代照样被当了第三次。 尽管被一当再当,让我很不爽,但有件事我跟那位严格的女教授所见略同。 当时有十几只流浪狗在交大走来走去,久了就被一些学生志工社团给认养起来,套上项圈编号。那位爱狗的女教授资助了志工社团不少钱,帮那些流浪狗结扎、买狗食等等。 美其名每只流浪狗都是校狗,但不见得每个大学生都喜欢在学校里看到这些狗的存在,尤其不见得每只校狗的个性都很好,有几只刚刚被套上项圈的狗,到了晚上就会变得歇斯底里,让狭路相逢的学生感到紧张。 老实说,就连我这种白天很常常喂它们的大好人,到了晚上也会害怕它们聚集在一起、对着我跟毛毛狗龇牙列嘴的情况,倍感威胁。 “看清楚!我是白天喂你们吃东西的那个人!”我恼怒,缓缓前进。 “公公,它们发疯了吗?”毛毛狗尤其害怕,紧紧抓着我的手。 “别怕,不要看它们的眼睛,脚不要停下来。”我提醒。 “为什么它们不认识我们了呢?我真的好想骂它们喔!”毛用力抓着我,用力到指甲都深深嵌进我的肉里。 不见得爱狗的人,就不会被狗攻击。但对的事如果不能坚持做下去,就会停顿在错误的过程中……于是永远没有对的一天。 很多学校都有所谓的校狗,在学校圈养固定数量的校狗不仅可以潜移默化学生生命教育,也能防止其它地方的流浪狗侵入校园,以狗制狗。然而受尽种种人类苦难的流浪狗,被规训成人人喜爱的校狗的过渡时期,没有人知道会花多久时间。很多人赞成,同样也有很多人反对。 于是双方在网络上开始大战! 我很同情被人类丢弃所制造出的流浪狗,自然觉得在校园里慢慢规训这些狗是好的作法,于是站在赞成的一方与反对方笔战。还记得我的主要论点是:“既然大部分的流浪狗都是人类遗弃所造成,就代表那些人类很大程度同意没有主人的狗可以在公共空间自由活动,如果不同意,当初那些人类就不该用遗弃的方式,而是直接请捕狗队的人到家里把狗抓去安乐死。交通大学是公立学校,有很大的公共空间的性质,所以我们应该负起某程度的公共道德,将这些习惯在交大活动的流浪狗规训成校狗,使它们没有攻击性。” 坦白说这个论点完全是技术性的立场,用来网络辩论用的。 实际上我只是不忍心看到捕狗队的人走进交大,将那些狗抓去杀掉。既然已经有志工社团愿意负责帮狗结扎、养它们、规训它们,就有不染血地解决这件事的希望。 这一战,竟为期好几个月。 到了网战末期,我的力量足以以一当百,所用的网络账号变得人尽皆知。 话说交大是间很奇妙的网络大学,许多的重大事件都脱离不了网络。例如有个女孩写了首〈交大无帅哥〉引起轩然大波,一堆记者涌进了交大闹了好几天的新闻,几天后我便写了首超低级的〈交大有恐龙〉响应,在网络上被公干得要死。 但脱离了网络,这群优秀学生的行动力就变得很虚弱。 记得有一次,忘了是什么原因,数千个学生在bbs交大校园板里热烈串连、打算向学校抗议某个事件的处理,大家相约在某月某日的中午一起在浩然图书馆前面静坐,用集体的沉默向学校施压,网络上的气氛火到不行。 结果超爆笑的。时间一到,我跟室友好奇跑去看了浩然图书馆前面,半个人影都没有,倒是广场周围不时驻足像我一样好奇的人,大家都没等到真正说话算话、一屁股坐在广场抗议学校的英雄。 我们绵延数月的网络大战尽管火热,但毕竟是虚拟世界。每个在网络上大放厥词、扬言干脆请香肉店的捕狗专家进学校抓狗的那些道德狂人,到了现实人生中,都是一团屁,统统躲在临时申请的账号底下不敢见人。 相对那些不敢亲自抓狗的嘴炮,我就猖狂地用特殊涂料在衣服上写下我的网络账号,大大方方出没在学校餐厅吃饭、穿去通识教室上课、在草地上喂狗当然也照穿不误,表示“我就是说到做到的那种人”。 高调战斗的结果,让我所到之处,一定听见背后议论纷纷的声音。等我一转头,那些声音就瞬间消失,只看见几个忙着将视线飘到别处去的人。 我这种行为当然很幼稚,而且是非常幼稚。 但如果每件事都太像那些惺惺作态的大人,死皮赖脸活着也没意思。 毛毛狗一直不喜欢我花太多时间在网络上,跟数百个我根本不认识的人打笔仗,她觉得没有意义。尤其当我熬夜打嘴炮被她发现,一定被念到吵架。 只是,她始终没有埋怨过我一件事。 我们在骑车约会看到路边有瘦皮包骨的流浪狗的时候,我会停下来,请毛毛狗先下车“监视”这只流浪狗的行动,然后我用最快的速度骑车冲到附近的便利商店,买一个大肉包回来,蹲在地上请这个可怜的小东西吃。 几乎每次约会,都会遇到这样的事。 尽管我们都是穷鬼,但至少知道我们明天还是能安安稳稳地活下去。 但这些萍水相逢的狗狗,真的很需要这么一餐。 大概在流浪的旅程中受过不少人类的敌视,它们普遍畏惧人类,对我放在地上的肉包感到不可思议。它们会戒慎恐惧地不断后退、想逃、却又对热呼呼的肉包恋恋不舍。 于是我跟毛只能远远走开,在机车上观看终于鼓起勇气的狗狗全神戒备地把肉包子咬起来、狼吞虎咽后又快速消失在夜色中。 若能看到到处流浪的狗狗、愿意信任我、信任到乐意在我的脚边吃完包子,是十分幸福的画面。也很容易刺激我的泪腺。 有一次,看着一只得皮肤病的狗狗正低头吃包子,我突然就哭了出来。 我还是想到了pua。 到处流浪的狗狗几乎都是体型稍大的狗,对环境的适应力强,但pua是体型娇小的博美狗,又不会独自过马路,一旦走失流浪在街头的话,肯定一下子就死掉。如果有一天pua走失了,我会努力祈祷有好心人捡它回家,然后大方施舍自己的脚给pua干。 毛毛狗看到我哭了,只是静静地陪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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