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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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bao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4-03 17:22:21 rebea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4-04 09:14:03 谢谢两个大佬的地雷,嘿嘿。 二当家 向若在桃花谷外与萧纪分别,半个时辰走出二十多里地。她头脑清醒,知道自己这样的人和萧纪那样的人不会有结果,自是打算好了此番一别便是永别。想着哪怕以后有缘还能再见的,也只当寻常路人。这一段的荒唐事,且都算过去了。 向若是个心无定所的人,飘着也当习惯。她身上带了许多平日里在外头厮混弄来的金银钱两,不怕出门在外饿死,便算无后顾之忧。依她的打算,走一地算一地,走一处算一处,往更大的天地去,横竖不回头。至于更大的天地里有什么,能给她什么,她也不知道。 然这漂泊的日子没过几日,就被人绊住了脚。原还是她那见不得女孩儿吃亏的性子闹的,路上见着两名女子受人调-戏,伸手搭救下来,被那两名女子带回家中款待感谢一番,就暂时给留下了。 这两名女子也不是普通人家的普通妇人,原是山头上一窝土匪里的压寨夫人和丫鬟。把向若带去山头上,好酒好肉伺候着,听说向若孤身一人,那夫人不忍她一人漂泊,就说:“姑娘不如留在多住几日,咱们能相识,也算缘分。” 向若看着女子诚心留她,只觉盛情难却,就答应留下住几日。想着住几日也就走了,没什么了不得的。住在山头的几日,便与这女子说说话谈谈天。这女子叫红云,温温软软的姑娘,知书达理,说起话来总是不急不缓。 譬如,红云有时会看着向若,盯着她的眼睛说:“好像在哪里见过的。” 每每这时向若便会笑,说:“我要是男儿身,夫人说这话倒还有些意思。” 红云哪是与她玩笑,便认真看着她道:“说的正经话呢,我家原是连州城的,姑娘是哪里人?” 向若是桃花谷的,但出来在外混日子,她从不提那一处地方,是以便说编好的那套话,说:“不记得了,很小的时候就没了爹娘,自己在外头流浪。成日天偷鸡摸狗的,就这么长了这么大。” 红云听她这么说,忽而感慨,半晌又道:“我原是有家的,后来连年战乱,连州城也不太平,城里百姓全跑了。那一日我和丫鬟盼儿在家中,家中无人,不知外头情况,就躲在了家里。后来被官兵搜了出来,险些遭难。幸而得一位少侠相救,才活下来了。” 向若听她说这话,这就想起来了,忙笑着道:“你若这么说,那咱们确实见过的。那一日救你们出城的,正是我了。” 天下竟有这么巧的事情?红云眸子晶亮,拉着向若的手道:“原来你也是个女儿家。” 向若笑,“行走江湖,不爱穿那些花里胡哨的衣裳。就这一身黑衣,利索方便。我若是像你这样穿金戴银的,碍事不说,也得走哪都得招人调-戏。” 红云脸红了红,“没想到,这世上还有你这样的女儿家。” 向若也笑得没正经的样子,“我这样的女儿家怎么了?不是活得好好的,比那些男人还快活。生作了女孩儿,就得柔柔弱弱受人欺负?就得找个男人,伺候他吃穿,给他生娃帮他养家?呵,我不认为是这样,不管男孩儿女孩儿,不都是两条胳膊两条腿,男人能做的事,女人一样能做。” 红云羡慕她,在这样艰难的世道里,还活得这般随意潇洒。与大多女人比起来,向若这样的女人,是十足的另类了。她若是能有她一半的本事和心思,也不至于活得这般委屈。 那一日她和丫鬟盼儿被向若搭救出了连州城,也按她说的一路往北跑。可是两个人途中还是遭遇了坏事,被一帮土匪虏了,就到了这里,也才有了她压寨夫人的身份。 向若得知她后来的遭遇后也是感叹,因为这种事永远不可能发生在她身上,她多是替红云觉得无奈。感叹罢了,又问她:“还愿意走么?我带你走。” 红云看着她摇头,“这世道,往哪去?走到哪里又能得安生?我要是跟着姑娘,还得拖累姑娘你。现在这样也挺好,有吃有喝的,不算难过。” 向若看着她,知道她说得不是客气推辞,自也不强求她。她说的没错,即便她走了,又能往哪里去?家里的人不知道是不是都还活着,就算活着,又往哪处找去?现在太平的地方不多,于她而言,这土匪窝,竟也是顶好的地方了。 因为与红云有些前缘,又能说得上一些话,向若便在这山头又多留了几日。山上的土匪都是些糙汉子,也有对她起心思的,但有几个被治过,不是折了就是断了腿,也就没人再敢胡来。大伙儿便都当这姑娘不好惹,处处都很是客气。 向若也没打算在这山头多呆,客气不客气都没什么所谓。她算好时间,再过两日就走。然还没等到两日后,就有朝廷的军队过来剿匪。原来这匪窝就被朝廷剿过几次,人数也不如从前,剩下的人挪了几处窝,才到了这里。这番却又来了,便闹得人人心惶惶。 向若原也没那管闲事的心思,毕竟这匪窝跟她真的没关系。但挡不住她自个儿看不得红云和盼儿担惊受怕又没了家,说不准这匪窝一剿,她们也得死。管闲事的心思是这么生出来的,而后这个闲事她也就管了。 向若的本事有多大,是这一帮土匪砸破脑袋也没想到的。在土匪受伤人数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她提起一把剑,跃身而起之后,眼前剩下的便只有血光。 朝廷的军队被打退之后,一帮糙老爷们儿看着提剑看着的黑衣姑娘,风过吹起她的长发,身量明明没那么高大,这会儿却仿似成了这世界上最雄伟的人物。后来土匪窝里就对她有了流言,说她手持一剑,以一敌千,乃剑神。 向若经不住有些小骄傲,现在脸上,说一句:“老子还能以一敌万信不信?” 糙汉们连连点头,都说信,捧得向若几乎上了天。她哪里能以一敌万,不过是吹牛b不要钱罢了。她那一日帮着大伙儿击退朝廷军队,出的确实是主力,但也是受了些小伤的。 向若在山里养好伤,再要走的时候,已经走不掉了。这些老爷们儿都不让她走,并把她尊为了二当家的。成日天好酒好肉伺候着,要什么给什么,捏肩捶背的人也一个接一个。闹得向若飘起来,觉得当这二当家的也不错。至于走的事情嘛,等她做腻了这个二当家的再说也成。横竖她这会儿是自由身,想做什么做什么。 于是,向若就留在了这土匪窝里,悠然自得地做起了二当家的。有时他们出去抢官粮官银,向若有兴致的,也会跟着去溜一遭。只要有她出手的,这种事情基本都万无一失。 就这样下来,时日一长,这些人便越发依赖她,对她也尊得跟天王老子一样。至于她是男的还是女的,谁还在乎这个?再说你一个男的都没她千分之一的本事,她能带你吃香的喝辣的,是女的又如何?越是女的越该捧着,越该伺候得她开开心心的。 而人都是经不住捧的动物,越捧就越陷在这飘飘然的感觉里出不来。这叫什么,这就是权力的诱惑。因此,向若接下来好一段时间都没有生出要走的心思。因为快活啊,因为可以什么都不去多想,每天就是吃香的喝辣的。听着那些糙汉们二当家长二当家短,大当家甚是要把自己的位子让出来给她,她膨胀了。 向若以为自己接下来大约很长一段时间都会这么简单快活,直到她快活腻歪了之前,她不打算离开这个地方。等真的腻了那一日,她要走,谁也留不住她。 那些糙汉们知道她的心思,怕她腻了他们山上的生活,因变着法儿给她找乐子。人能找的乐子不过就那些,吃喝-嫖-赌。吃喝是没问题的,赌也简单,一帮子人坐下,掏出身上的银子铜板,把骰子摇起来也就是了。这些都伺候过了,最后自然就只剩下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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