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一章 (第3/7页)

天才一秒记住【异族小说】地址:www.1uzu.com

于是我就从军去了。本来我想加入陆战队,毕竟,北卡这一带最常看到的就是这些人。在莱兹维尔海滩上,常常能见到这些从列尊营或切瑞角来的陆战队大兵。不过后来,我选的却是陆军。不管选哪一种,我觉得都会拿到枪,但我去登记的那天,陆战队负责征兵的人去吃午餐了,不在办公室,而陆军的征兵办公室还开着,而且就在同一条街的对面。到最后,我的决定应该算是很随性,而不是小心计划的结果。我还记得,我在申请表底下的虚线这儿签了名,准备走出门时,征兵处的那个家伙还拍了拍我的背,欢迎我加入军队。我当时心里还在纳闷,自己到底干了什么。那是1997年底,那年我二十岁。

新兵训练在本宁堡,就跟我想象中一样凄惨。整个训练就是要彻底羞辱每个人,还要彻底洗脑。无论要求有多无理,大家都得乖乖服从命令。跟大部分人相比,我倒是很快就适应了。训练结束后,我选择加入步兵团。接下来几个月都是野战训练,去的地方包括路易斯安那州和布雷格堡。那时候学的作战技巧,就是用最快的方法破坏东西或取人性命。没过多久,我的单位——也就是第一步兵师,诨名红一纵队——被派遣到德国驻守。德语我是一个字也不会讲,不过没关系,跟我交涉的人全都会英语。转调德国一开始很轻松,不过军队生活的压力很快就开始了。首先是1999年去马其顿,接下来转到科索沃,在那里一直待到2000年春末。军旅生涯薪饷不多,不过不用付房租和伙食费,就算领到薪水,支票也没地方花。生平第一次,我的银行里有了存款,虽然不是太多,不过够我生活了。

第一次休假回家,我无聊到快疯了。第二次休假,我便去了拉斯维加斯。队上有个弟兄是那里人,我们其他三个人就去他爸妈家打地铺。那一次我大概就把存款花得差不多了。等到第三次休假,是从科索沃回来以后的事。我非常需要休息,所以决定回家去,希望无聊的日子可以让自己真正平静下来。因为距离和时差的关系,我跟爸很少打电话,不过爸的来信邮戳总是每个月的第一天。这些信跟其他弟兄收到的不一样,跟他们那些老妈、老妹或老婆写来的不同,信里没有太亲密的细节,没有感伤的情绪,也从来没有说任何想念我的话。爸也没再提过钱币的事。信里总是告诉我附近有什么改变,还写了很多关于天气的话题。我写给爸的信里,提起去巴尔干那次让人心惊胆战的经历;爸的回信里只说很高兴我还活得好好的,除此之外就没说太多了。从爸的遣词用句里,我读出他的意思,就是不想知道太多我所经历的危险。我身在前线这个事实让他担惊受怕,后来我就学乖了,知道要跳过那些吓人的细节。回信里,我开始告诉爸站哨无疑是史上最无聊的工作。过去几个星期,我做过最有趣的事,不过是数数一起值班的那家伙一个晚上可以抽多少根烟。爸在信末总是说会很快再写给我,而且他从没让我失望过。我很久以前就知道,我爸这个人比我好上太多。

过去三年来,我成熟了不少。是啊,我知道自己就是个老掉牙的典型:从军前是个小混混,进军队以后变成了个成熟男人之类的。不过在军队里,每个人都不得不赶快长大,尤其是像我这种加入步兵团的。军队交给你一大堆价值连城的武器,其他人也把宝贵的性命托付给你,如果搞砸了,处罚可是比没晚餐吃要严重得多。当然,当兵也避不开文书工作和无聊的生活;军队里几乎每个人都是老烟枪,平时讲话要不带脏字简直不可能,军人的床底下也大多是一箱箱成人杂志;像我这样的职业军人,还得面对大学刚毕业的预官,这些小伙子每个人都觉得我们是智商不高的尼安德特原始人。不过,在军队里我也学到了人生最重要的一课:为自己负责,而且是好好地负起责任。一个命令下来,不能说不。说句老实话,每个人都在冒生命危险。一个错误的决定就会让弟兄送命,军队就是这样运作的。很多人没能搞懂,为什么军人可以每天冒着生命危险上战场,甚至为某些他们不可能接受的动机而战。我得说,并非每个军人都这样。我跟各国各种立场的军人并肩作战,遇过痛恨军队的人,也遇过志愿从军的人;遇过天才,也遇过白痴。不过到头来,我们都是为了彼此、为了友谊,而不是为了国家或什么爱国情操,当然,也不是因为我们已经被训练成某种杀人机器,纯粹只是为了在你身边的那个弟兄。你是为朋友而战,要保住他的性命,而且这是互相的;军队里所有的关系都建立在这个单纯的前提上。

不过,就像我之前说的,我变了很多。从军以前我是个大烟枪,新兵训练的时候咳得厉害,差点没把肺给咳出来。跟队上大部分的人不同,我后来把烟给戒了,两年多来都没碰。酒也是一样,现在尽量控制不要贪杯,一周一两瓶啤酒就够了,有时候一整个月没喝也没关系。我在军队里表现良好,从一名列兵升到下士,半年后又升到了中士,这也让我了解到,自己的确是有领导能力的。上了战场,我就负责带领其他弟兄。我所在的小队在巴尔干就抓到过一名重要战犯,指挥官推荐我去候补军官学校,我也想过要不要当军官。不过当了军官就要坐在办公桌前,还有一大堆文书工作,我不太确定自己是否真想变成那样。除了冲浪,进军队以前我没好好运动过。第三次休假的时候,我已经多了二十磅肌肉,肚子上的赘肉也消失了。有空的时候,我多半是在跑步、练拳和举重。一起健身的伙伴是托尼,纽约来的肌肉男,他说话不是用讲的,都是用吼的,还打包票说龙舌兰最催情。不过,他在队里是我最好的兄弟。托尼还说服我跟他一样两臂刺青,在军队里的每一天,都让我觉得离以前越来越遥远。

我也看了不少书。人在军队里,有的是时间看书。大家会交换书看,也会去图书馆借,最后书的封面都被搞得破破烂烂的。我可没说自己变成了学究,因为我的确不是。我对乔叟、普鲁斯特或陀思妥耶夫斯基一点兴趣也没有,对其他已经作古的大作家也是一样。我看的书大部分是悬疑小说或恐怖小说,还有史蒂芬·金,最近特别喜欢卡尔·希尔森,因为他的文笔流畅易读,又很好笑。我老是觉得,如果学校英文课指定阅读的是这些书,世界上爱看书的人一定会更多。

跟弟兄们不一样,我宁愿保持单身,回避一切异性的陪伴。听起来很怪,是吧?正值壮年,又在充满阳刚气的军队,找个女伴放松一下不是很正常吗?对我来说并不。几个我认识的人驻扎在乌兹堡的时候,就跟当地人约会,还结了婚。不过听过太多类似的事就知道,这种婚姻很难长久。一般来说,在军旅生涯中过着婚姻生活的话,会有很大的压力。看过太多离婚收场的例子后,我很清楚这一点。不过话说回来,如果碰到很特别的对象,当然不会介意,可我就是没遇到。而托尼偏偏搞不懂这一点。

“你得跟我去,”托尼努力游说着,“你一次也没来过。”

“我没心情。”

“怎么可能没心情?莎宾打包票说她朋友很漂亮,又高,又是金发,还喜欢喝龙舌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病美人替身不干了 穿成被毒哑的女配后 十方乾坤 魔尊只想当咸鱼 主角攻受又爱上了我[快穿] 死囚营:杀敌亿万,我成神了!李道安远伯 偶然相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