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一章 (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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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威尔明顿

我叫约翰·泰里,生于公元1977年,在北卡罗来纳州的威尔明顿长大。威尔明顿以身为州内最大港市为荣,还有久远繁盛的历史,不过我现在觉得,这个城市之所以存在全是偶然。当然,宜人的天气、完美无瑕的海滩都很吸引人,不过来自北方的大批退休人士看中了这里低廉的房价,想在海边养老。这些涌入的新移民似乎让这个城市有些措手不及,小小的腹地毕竟只是开普菲尔河与海洋间的方寸之地。十七号公路北通麦尔托海滩、南达查尔斯顿,将此城一分为二,这条公路也是这里的主要交通干道。当我还小的时候,开普菲尔河附近的旧城区到莱兹维尔海滩开车只要十分钟,不过,中间的红绿灯和购物中心实在太多,尤其在周末假日,游客蜂拥而入的时候,我爸和我要花一个钟头才能到那儿。莱兹维尔海滩位于威尔明顿北端海岸外的小岛上,无疑是州内远近知名的海滩胜地。沿着沙丘而建的房子贵得离谱,整个夏天,大部分房子都会被度假的游客租用。外滩群岛让人感觉与世隔绝,岛上除了有野马,还因为奥威尔和威尔柏这对莱特兄弟的著名试飞而闻名于世。虽说这些元素会给海岛增添浪漫的气氛,不过说句良心话,不管去哪里度假,一般人只有在找得到麦当劳或汉堡王的地方才会自在,不仅是因为万一小朋友不喜欢当地名产时不会饿肚子,而且,大城附近的夜生活选择也比较多。

跟所有的城市一样,威尔明顿有富人住的地方,也有穷人出没的区域。我爸工作的地方是世界上最稳定、最单纯的公家单位——邮局,他每天就是帮邮局送信。他那份薪水还够我们生活,不算富裕,但是过得去。我们没什么钱,住的地方倒是靠近富人区,刚好让我能上城里其中一所最好的高中。不过我家跟朋友们的家都不一样,我家又小又旧,前廊还有一部分开始塌陷了,不过我家的庭院倒还有些可取之处:院子里有一棵很大的橡树,八岁的时候,我还跑到附近工地捡了不少木头,自己盖了一个树屋。我爸从头到尾没帮过忙(如果他钉了根钉子,那大概真的是意外);也是在这一年的夏天,我无师自通学会了冲浪。其实早在那个时候,我就应该明白我跟爸有多不一样,可是人小时候懂得事情真的不太多。

爸和我有天壤之别:爸害羞内向;我老是活力充沛,而且讨厌独处。爸觉得教育很重要;但是对我来说,学校只是一个有运动社团和体育课的俱乐部。爸的动作姿势都很怪,走路常常拖着脚;我到哪里都是跳来跳去,老是叫他计时,看我从街头跑到街尾再回来要花多久。我八年级的时候就已经比爸还高了;一年后,比腕力也赢了他。我们的外表也完全不同。爸的头发是沙金色,眼睛是淡褐色的,脸上还有雀斑;我则有着褐色的头发和眼珠,橄榄色的皮肤到夏天会晒得黝黑。我们长得一点也不像,难怪有些邻居觉得怪。不过这也难免,毕竟是爸一个人把我养大的。等我长大后,还听到过邻居们嚼舌根,说我妈在我不到一岁的时候就跟人跑了。虽然后来我怀疑妈当时是有了别人,不过从来没有得到过爸的证实。爸只说妈意识到自己结婚太早,还没准备好要成为母亲。爸从没埋怨过,不过也没说过妈的好话,但是,他在我每次祈祷的时候,都提醒我要提到妈妈,不管她人在哪里、做过什么。“你让我想起了她。”有时候爸会这样说。到了今天,我既不曾,也不想跟我妈说一句话。

我想爸应该很快乐,这样说,是因为爸不太表露情绪。长大到现在,我们也很少亲吻或拥抱,就算有,感觉通常也很平淡,就像在尽该尽的义务,而不是有感而发的举动。我知道爸很爱我,因为他尽全力把我拉扯大;有我的时候,爸已经四十三岁了,有时候我真觉得,比起当父亲,他更适合当个修道士。爸是我见过的最安静的人。他对我的生活很少过问,几乎不生气,也很少开玩笑。他的生活极其规律,每天早上都为我准备炒蛋、土司和培根当早餐;晚上则为我准备好丰盛的晚餐,边吃边静静地听我讲学校里发生的事。和牙医约诊,他会提前两个月就敲定;每个星期六早上付账单、星期天下午洗衣服;每天早上七点三十五分准时出门上班。爸几乎没有社交生活,每天多半自己一个人,走固定的路线送信和包裹。爸从来就没约会过,周末晚上也从来不和朋友打牌;家里的电话几个星期不响是很稀松平常的事。就算真有电话来,不是打错的,就是电话营销。我知道爸自己一人把我养大一定很不容易,但是他从没有抱怨,甚至当我让他失望的时候也没有。

大部分的晚上我都一个人度过。爸忙完一天该做的事情后,就会躲回书房继续玩赏钱币。钱币是爸这辈子最大的热情所在。他最心满意足的时刻,就是坐在书房里和钱币待在一起,然后花时间读一份给钱币商看的内部通讯《灰页》,顺便挑选下一次要添购哪枚硬币。其实最早开始收藏钱币的是我爷爷。爷爷心目中的英雄是刘易斯·艾理阿斯伯格,一个来自巴尔的摩的金融家,他是唯一一个完整收藏美国硬币的玩家,包括所有不同铸造日期和造币厂标志的版本,收藏的数量跟国家艺术博物馆有的一比。奶奶在1951年过世后,爷爷更是执意要跟爸一起扩展钱币收藏的规模。每年夏天,这对父子坐火车南征北讨,去铸造厂购买新发行的硬币,或是参加东南各州的钱币博览会。后来,爷爷跟国内很多交易商打过交道,几年下来,花了好大一笔钱换购并扩增收藏。不过,跟艾理阿斯伯格不同,爷爷一点也不富有,他只是在布尔高市开了一家杂货店。等到城里开了家皮格利威格利超市后,爷爷的店就倒了,再也没机会攒起一批媲美艾氏的收藏。即使如此,他每一分闲钱还是都投到了购买钱币上。爷爷同一件夹克穿了三十年,一辈子也只开这么一辆车。我很确定,爸高中毕业后没升学、直接去邮局上班,也是因为家里没有多余的钱让他上大学。爷爷的确有点怪,就跟爸一样。“有其父,必有其子”,应了这句老话。爷爷过世以后,在遗嘱里特别交代要把房子卖了,所得的钱一定要继续投资在购买更多钱币上。其实,就算他没有提醒,爸爸也肯定会这么做的。

等到爸继承那一批收藏时,它们已经值不少钱了。通货膨胀高峰,一盎司黄金价值八百五十美元的时候,那批钱币算是一小笔资产,足够我节俭的爸爸退休好几次都有剩,也比二十年后的现在要更值钱。可是,爷爷和爸收集钱币都不是想要发财,这两个人喜欢的是刺激的寻宝过程,以及从中建立起的父子间的紧密联系。花许多时间和精力寻找一枚硬币,找到所在地后,驱车赶去那里,谈个好价钱买到手,这其中自有其令人兴奋的地方。想要的硬币有时买得起,有时则不,不过,爸和爷爷把收集到的每一枚硬币都视作珍宝。爸希望我也能继承这个昂贵的嗜好,当然也包括其中必需的牺牲。在我长大的过程中,冬天睡觉都要多盖条毯子才会暖和;每年就只有一双新鞋;除了救世军或教会捐来的衣物,我从来就没买过新衣服。我爸连相机都没有,我们两个唯一一张合照,是在亚特兰大的钱币博览会上拍的。我们站在一个交易商的摊子前,那个商人替我们合影,再寄给我们。这张相片后来就一直放在爸的书桌上,相片里,爸的手臂搭在我的肩上,我们两个人都笑容满面,我手里握着一枚品相十分好的1926年铸造的野牛五分镍币,是爸当时刚到手的,那枚硬币是野牛镍币里最稀有的一批。我们后来一整个月都只能吃热狗和烤豆子,因为那枚硬币的价格比预期高出太多。

我不介意作出这些牺牲,起码有一阵子,我是这么想的。爸跟我讨论钱币的时候,从一开始就把我当成大人看,那时候我至多只有七八岁。要是有大人,尤其是自己的爸爸,把自己当成大人一样平等对待,对任何小孩来说都是非常兴奋的事。我很享受爸灌注在我身上的注意力,也努力吸收他教我的知识。没过多久,我就能告诉别人,1927年跟1924年相比,多铸了多少圣戈当双鹰硬币;为什么同样一枚巴柏一角硬币,新奥尔良铸造的比同年在费城铸造的多值十倍……即使是现在我也还是懂得不少。不过,跟爸不一样,后来我不想再继续收集钱币了。钱币是我爸唯一能讨论的话题,有六七年的时间,我每到周末都跟爸在一起四处搜寻钱币,而不是跟朋友厮混。但是后来,跟大部分男孩子一样,我开始注意到别的事情:运动、异性、车子和音乐。到十四岁时,我就几乎很少待在家了,怨怼也越来越深。与朋友相比,我渐渐发现了自己跟别人的不同。朋友总是有钱去看电影,或买一副时髦的太阳眼镜,我却得在家努力凑几个二十五分硬币,才能去麦当劳买个汉堡。十六岁那年,好几个朋友收到的生日礼物都是汽车;爸却只给了我一枚在卡森市铸造的摩根一元银币。家里沙发上的裂痕用毛毯盖着,我家也是附近唯一一户没装有线电视和微波炉的家庭。后来冰箱坏了,爸买了一台二手货来替换,那冰箱有着全世界最丑的绿色,跟厨房其他地方完全不配。想到要请朋友过来我就别扭,于是爸成了我的出气筒。我知道这很不成熟,如果我真的要钱,大可以去割草或者打点零工什么的,但我就是怪罪到爸的头上,当时的我像蜗牛一样盲目,像骆驼一样蠢。但纵使现在我告诉你我很后悔,一切也都不能重来了。

爸感觉到我们之间的情况有变,但不知道如何是好。不过他尝试过了,用的是他唯一知道的方法,也是爷爷唯一的方法:讨论钱币。只有这个话题会让爸自在。除了这个,爸也继续帮我准备早餐和晚餐,但是我们越来越陌生。与此同时,我也和一直以来的朋友疏远了。这些人最后都变成小团体,而区分的标准是谁要看什么电影,或者谁最近在购物中心买了哪一款衬衫。我发现自己是个旁观一切的外人,后来心想,去他的,学校里总有我的容身之处。就这样,我开始跟那群所谓的坏学生混在一起。那群人什么都不在乎,最后我也一样,开始逃学、抽烟,还因为打架被停课三次。

我也放弃了运动。高二的时候,我还会去跑步、踢足球和打篮球。有时候回到家,爸会问我学校的情况,不过如果我讲到细节,他会很明显地变得不自在,因为他对运动一无所知。爸这一辈子都没有参加过团体竞赛。高二那年,爸有一次来看我打篮球。他坐在场边,头发半秃,穿着破旧的运动夹克,两个脚上的袜子还不成对。爸虽然并不超重,但是裤子的腰围太紧,让他看起来好像有三个月身孕,当时我只觉得丢脸,根本不想承认他是我爸。比赛结束后,我甚至故意躲开,我知道这样很要不得,但那就是当时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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