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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认识安德烈·戴维斯是在地铁站。”
我双手交握在胸前,声音单调。我想我不必偷看手表,最好大大方方地扬起手腕。眼睛的动作也要大些;不,要更大些,要他明白四十五分钟已经过去,审讯大致没有进展,我们可以客气一些,消磨掉剩下的十五分钟。果然,你看,理查·福茨叹了口气。
“好吧,”他说,“你在地铁站认识了安德烈·戴维斯?”
“是的。”我在郊外公路上见到安德烈时,黄昏正在逼近,黄昏十分妩媚,因而阿书的笑容比实际上要妩媚得多。在阿书看,我的姿态、笑容简直就是在向安德烈撒网。安德烈的车及时刹在阿书的车后。我看见它是辆七成新的福特,浅蓝色。车门打开,下来一个穿北欧人的超厚羊毛衫的男人,就是安德烈。是件深蓝和白色织成的图案,领子一直拉到耳朵。一个年轻的猎人形象,皮肤让雪原辐射成了深色。他问我们的车是不是熄了火,是不是需要他帮助。阿书请他帮着看看。年轻的猎人弓下腰,在打开的车前盖里拨弄几下。我注意他浓黑的眉毛不是在纠结而是在痉挛,把所有的思考和感觉都抓成一团。然后他抬起头告诉我们:这车太老了。
阿书大失所望,像美国人那样把眼珠翻上去迅速看一眼上天,然后说:这还用你来下诊断书?
他又说,这么老的车还能动,非常了不起。
不久,车在他手下慢吞吞发动起来。他说,你看,它没毛病,就是个老东西,该死了。
阿书说:这样好不好?我们跟你换车,你来开这辆老东西。
他不置可否,听觉和视觉都留在烂糟糟的车内脏上,以食指和拇指伸进裤兜,小心地抽出一块手绢。是一块折成正方、在飞快加深色彩的傍晚空间中显得极其洁白的手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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