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三十七章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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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徽班进京这百年以来,昆曲是没有原先那么卖座了。但是北平作为前朝皇都,遗留下大批爱好风雅的科举文人,他们对昆曲还是非常崇尚的。常常举办一个集会,招一个会唱昆曲的红戏子,一群雅士在廊亭水榭中一边听着戏,一边吟诗作画,品茶弄琴。过去昆曲界的头挑原小荻还在的时候,原小荻曾是文人们的宠儿。因为他老成持重,念过一点书,会写会画,言谈妥帖。文人们的取重自然是同市井小民不一样的,他们看重这些学识素养超过姿容歌喉。但是现在原小荻一心想要摆脱戏子的身份,这种场合再不出席了,宠儿的头衔当之无愧便落到商细蕊身上。商细蕊年纪太轻又没有读过书,然而胜在乖巧聪敏,诗词歌赋过耳成诵,又很有点独特的想法和观点,扎在文人堆里,倒是别具一格。想当年,他的御用词作杜七公子就是在杜明蓊的文墨笔会里结识的。

这天商细蕊去董翰林家里唱堂会,曲过三巡,陪着他们喝茶。文人们谈论起来,都说现在京城没有好的昆曲戏子,商细蕊可能是最年轻的唱昆曲的好角儿了,再往上数,除了原小荻,只有女伶姚熹芙是好的。

商细蕊一听就笑了:“姚熹芙是我师傅!我的昆曲就是她教的。”

众人异口同声赞道名师出高徒,并说:“这么讲来,原老板算是商老板的师伯啦!”

商细蕊一愣,马上就明白了。亏他跟着姚熹芙学了两年的戏,居然不知道姚熹芙是原小荻的师妹,他和原小荻还有这渊源呢!

“这一层从没听姚师父说起过。大概因为我是她口盟的徒弟,师门子弟有几许人,没必要与我作交代。”

在场有几位老人脸色微妙地变化了一下,笑道:“姚老板脾气豪爽,话头也多,不是存心不与你讲的。她当年在北平,那是了不得的一号人物,愣在京戏堆里把昆曲□了!比她师兄还强些!后来也因为师门纠葛,一赌气丢下一摊子事儿跑去平阳了。”

这一个“也”字用得同样微妙。商细蕊心眼儿粗,没留意就过去了。有听出来的,暗暗打量一眼商细蕊,心想姚熹芙原来也是和师兄师弟恋爱受挫出走的,他们一对师徒除了唱腔,这个事也一脉相承了。

董翰林笑道:“那几年也真奇了怪,几大名角儿轮番跑去平阳那个小地方走穴,平阳是旱灾连着兵灾,跑去那里干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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