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12章 不是教你诈,是教你不吃亏的学问(1)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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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后要懂点博弈经济学

囚徒困境:出卖,还是合作

1950年,数学家塔克任斯坦福大学客座教授,在给一些心理学家作讲演时,他用两个囚犯的故事,将当时专家们正研究的一类博弈论问题,作了形象化的解释。从此以后,类似的博弈问题便有了一个专门名称——“囚徒困境”。借着这个故事和名称,囚徒困境广为人知,在哲学、伦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乃至生物学等学科中,获得了极为广泛的应用。所谓囚徒困境,大意是这个样子的:

甲、乙两个人一起携枪准备作案,被警察发现抓了起来。警方怀疑,这两个人可能还犯有其他重罪,但没有证据。于是分别进行审讯,为了分化瓦解对方,警方告诉他们,如果主动坦白,可以减轻处罚;顽抗到底,一旦同伙招供,你就要受到严惩。当然,如果两人都坦白,那么所谓“主动交代”也就不那么值钱了,在这种情况下,两人还是要受到严惩,只不过比一人顽抗到底要轻一些。在这种情形下,两个囚犯都可以作出自己的选择:或者供出他的同伙,即与警察合作,从而背叛他的同伙;或者保持沉默,也就是与他的同伙合作,而不是与警察合作。这样就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为了更清楚地说明问题,我们给每种情况设定具体刑期):

如果两人都不坦白,警察会以非法携带枪支罪而将二人各判刑1年;

如果其中一人招供而另一人不招,坦白者作为证人将不会被起诉,另一人将会被重判15年;

如果两人都招供,则两人都会因罪名各判10年。

这两个囚犯该怎么办呢?是选择互相合作还是互相背叛?从表面上看,他们应该互相合作,保持沉默,因为这样他们俩都能得到最好的结果——只判刑1年。但他们不得不仔细考虑对方可能采取什么选择。问题就这样开始了,甲、乙两个人都十分精明,而且都只关心减少自己的刑期,并不在乎对方被判多少年(人都是有私心的嘛)。

甲会这样推理:假如乙不招,我只要一招供,马上可以获得自由,而不招却要坐牢1年,显然招比不招好;假如乙招了,我若不招,则要坐牢15年,招了只坐10年,显然还是以招认为好。无论乙招与不招,我的最佳选择都是招认。还是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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