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托尔金给出版商的信(1951)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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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米尔顿<sup><small>[1]</small>:

您要求我将我那套基于自家幻想世界的东西简述一二。此事我不开口则已,一开口就很难不流于唠叨—尝试把话匣子启开一道小缝,必然会拉开滔滔不绝的闸门,这个自我主义者兼艺术家马上就迫不及待要介绍这套东西是如何成长起来的,它是何风格面貌,以及(他认为)他打算或力图用这一大套东西表达什么。凡此种种,我必然要灌输给你一部分,但我会附上一份基本的故事梗概,(或许)你想要的、能用的或抽得出时间理会的,尽都在此了。

这套东西,我并不奢望除了自己还会有任何人感兴趣,但它的存世时间、成长发展、组织成文,都与我同在。我的意思是,在我印象中,我无时无刻不在构建着它。很多孩子会发明或着手发明想像出来的语言,我从会写字起就致力于此,但从未罢手。当然,身为(尤其重视语言美感的)专业语言学者,我的品味已经改变,理论水准已经提高,大概技巧也进步不少。如今,在我那些故事背后已存在着多种互相关联的语言(虽然大部分只粗略规划了结构)。但有两种彼此相关的语言已经相对趋于完善,它们是我专为那些我称为“精灵”(Elves)的生灵设计的,虽说英语中的“精灵”一词容易引起误解。这两种语言的历史已经写就,形式(代表了我个人语言品味的不同两面)则是从一个共同的起源系统地演绎而来。我那些传说故事中提到的名称,几乎全部来自这两种语言。命名系统由此便被赋予了一种特质(一种凝聚力,一种前后一致的语言风格,以及一种恍如真实历史的幻觉),至少我坚信如此。同类的其他故事显然缺乏这种特质。并不是谁都像我一样重视这一点,须知,我对这类问题敏感得无可救药。

但从一开始,我也拥有另一种同等刻骨铭心的热情,我热爱神话(不是寓言!)和仙境奇谭(fairy-story)<sup><small>[2]</small>,尤其热爱介于历史和仙境奇谭之间的英雄传奇。世间这类故事(我所能找到的)实在太少,远不足以满足我的胃口。大学时代的我,思想和经验还不够成熟,未能意识到这方面的兴趣跟我对语言的兴趣并非背道而驰—不像科学和浪漫传奇那般是截然相反的两极—而是相辅相成的。然而论及神话和仙境奇谭,我并不“博学”<sup><small>[3]</small>,因为我总是在(我所知晓的)这类故事里寻找素材,寻找那些具有特定格调与氛围的元素,而不单单是寻找知识而已。还有—希望我这么说不会显得荒诞—我从早年起就为我心爱的祖国如此贫乏而感到悲伤:它没有属于自己的(扎根于本国语言和风土的)故事,即便有,也不具备我所追求的那种品质,而同样的品质,我却在其他国度的传说中(作为一种成分)找到了。那些传说用的是希腊语、凯尔特语、罗曼语族<sup><small>[4]</small>、日耳曼语、斯堪的纳维亚语、芬兰语(我受它影响至深),然而轮到英语,却只有一些乏善可陈的庸俗货色<sup><small>[5]</small>。当然,亚瑟王的传说从古至今经久不衰,然而它的影响大则大矣,归化得却不完美,它根植于不列颠的土壤,却并非基于英语,因此也就无法填补我感觉到的空缺。首先,它提到的“仙境”太浮滥,过于异想天开,并且既不连贯又啰唆重复。另外更重要的一点是,它掺入并明确包含了基督教信仰。

基于许多我无意详述的理由,这一点在我看来是致命的缺陷。如同所有的艺术一样,神话和仙境奇谭必然融汇着反映并包含道德和宗教真理(或谬误)的元素,但这些元素不可直白言明,也不可用基本“真实”世界中的已知形式来述说。(当然,我所指的是我们的现况,并非基督教来临前的古代异教世界。我试图在另一篇文章中阐明这点,你已读过,在此我就不重复了。)

别笑!但在很久很久以前(我的雄心壮志打那时起瓦解已久),我就有心创作一套或多或少互相衔接的传奇,涵盖的内容上至恢宏的创世神话,下至浪漫的仙境奇谭—前者奠基于联系红尘俗世的后者,而后者又自波澜壮阔的背景中汲取夺目的光彩—我惟愿把它献给英格兰,我的祖国。它将拥有我渴望的格调与品质,多少含有冷澈之意,能够体现我们的“氛围”(指西北部,也就是不列颠和周边欧洲地区的气候与风土,不包括意大利或爱琴海地区,更不包括东欧);此外,(只要我做得到)它将拥有一种难以捉摸的美,有些人把这种美称为凯尔特风情(不过在真正的古代凯尔特遗产中,我们很难找到它的踪影),并且它应当涤除低俗,“严肃高尚”,配得上一片如今诗情盛行已久的土地上那些更成熟的心灵。这些伟大的传说故事,有一些我将会完整记述,但有许多我只会置于主题之内,勾画梗概,大幅留白。整套故事当与一个磅礴壮丽的主体相联,却又会给旁人留下余地,供那些慧心巧手驾驭画笔、音乐或戏剧来完善。这很荒唐吧。

如此骄傲自负的目标,当然不是一夜之间确立的。那些故事本身便是关键。它们犹如“天赐”之物,浮现在我脑海中,随着一个个片断分别到来,片断之间的连接也逐步成型。这项工作虽然屡屡遭到打断(尤其是,即便撇开养家糊口的不得已,我的心思也会飞向另一极的语言学,在其中流连忘返),但令人入迷,只是我始终有种感觉,我是在记录已经“存在”于某处的事物,并不是在“创作”。

当然,我也创作乃至写下了很多别的故事(特别是写给我几个孩子)。有些逃脱了这个犹在开枝散叶并且贪得无厌的大主题的掌握,最终成为彻底独立的故事,例如《尼葛的叶子》(Leaf by Niggle)和《农夫贾尔斯》(Farmer Giles),至今只有这两个故事得以出版。《霍比特人》一书在这个大主题中拥有的实质性活力要多得多,但它是相当独立地构思出来的:我动笔时并不知道它也属于那个大主题,结果证明它成了完成主体的关键,它采用世俗朴实的风格文体讲述,并融入了“历史”。开端那些严肃的传说,按照构思,是以精灵的视角心性来看待万事万物,因此作为中段故事的《霍比特人》实际上采纳了人类的观点—结尾的故事则交织融合了二者。

我厌恶寓言故事—那种蓄意存心而为的寓言故事—但只要企图说明神话或传奇的主旨,就必须使用寓言式的语言。(而且,一个故事越是富有“生命力”,就显然越是容易引发各种寓言性的解释;而越是精心安排、深思熟虑而成的寓言,就越是可能被当作普通故事接受。)总之,我这一整套东西<sup><small>[6]</small>主要涉及了“堕落”(Fall)、“必死命运”(Mortality)和“机械”(Machine)这几个主题。“堕落”是必然的,这一主题以多种方式呈现出来。关于“必死命运”,要强调的是它影响着艺术和创造渴望(或者我该说,次创造),这种渴望看似没有生理上的功能,并且与朴实平常的生理满足无关,但在我们的世界里,生理满足经常与创造渴望起冲突。这种渴望会立即和一种对真实基本世界的热爱结为一体,并因此充分意识到必死命运的存在,却又因此而心生不满。这种渴望有各种机会沦为“堕落”。它可能变成占有欲,固守所造之物占为己有,次创造者想要成为他私造之物的主宰或上帝。他会反抗“造物主”的律法—尤其是反抗必死命运。这二者(无论单独还是一起)会导致对“力量”的渴望,以便更加迅速有效地履行意志,于是又导致了“机械”(或“魔法”[Magic])的产生。“机械”一词,我指的是不去发展我们与生俱来的内在力量或天赋,而使用任何外在的设计或装置(器械),或更有甚者,出于“控制”这一堕落动机来使用这些天赋:在真实世界里横行霸道,以强权来压迫他人的意志。“机械”是我们更明显的现代形式,通常我们很难意识到,它其实与“魔法”密切相关。

我使用“魔法”一词时,含义并非一成不变。事实上,精灵女王(Elven-queen)<sup><small>[7]</small>加拉德瑞尔听到两个霍比特人既用它形容大敌的谋划和行动,也用它描述精灵的类似作为,将二者混为一谈时,她不得不提出异议。对于该词的用法我未能达成前后一致,因为没有词汇可用来形容后者(须知,所有人类的故事都无法摆脱这种混淆的影响)。而(我故事里的)精灵正是在示范这两者的区别。精灵的“魔法”是“艺术”,他们将艺术从人类的诸多局限中解放出来:更轻易、更迅速、更完整(成品完美地符合想像)。它的目的不是“力量”,而是“艺术”;不是控制、暴虐扭曲“造物”,而是次创造。只要世界存在,“精灵”便“不朽”,因此时光流逝、世事无常当中,他们更关注不死所带来的悲伤和负担,而不是死亡本身。持续以各种面目出现的“大敌”,总是“自然地”关注绝对的“控制”,因此成为魔法与机械的主宰。问题在于: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邪恶可以是,也确实是发乎于显而易见的善,即造福世界与他人的渴望<sup><small>[8]</small>—只不过要依照造福者自己的计划而行,并要迅速达到目的。这是一个反复论及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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