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十四章 焚烧“大王田” (第1/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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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凡尼知道,这一晚上她准睡不着,所以干脆取消了睡觉的计划。人们三五成群地坐着聊天,桌上还摆着吃的、喝的。也许是因为喝了酒,脑子不怎么清醒,大家都没太注意到食物和酒水正在以多么快的速度消失,但是蒂凡尼敢肯定,她能听到高高的房梁上传来了隐隐的声响。当然了,众所周知,女巫很善于把吃的藏进口袋,以备稍后享用。但噼啪菲戈人可能更胜一筹,因为他们能以数量取胜。

蒂凡尼漫无目的地从一群人那里游逛到另一群人那里,等到公爵夫人最后离开大厅上楼去的时候,蒂凡尼并没有继续跟上她。是的,蒂凡尼对自己着重强调的一点是:自己并没有跟踪公爵夫人,自己只是碰巧走了同样的方向罢了。然后,当她跑过石头地板,来到公爵夫人门前(门刚刚被公爵夫人在身后关上)时,她也不是为了偷听什么。肯定不是。

她来的正是时候,只听到一声愤怒的尖叫,然后就是普劳斯特太太的声音:“嗨,戴德蕾·帕斯莉!很久不见你登台表演了。你还能高抬腿把别人的礼帽从他头上踢掉吗?”然后就是一片沉寂了。蒂凡尼也匆匆跑开了。因为房门不算很厚,如果她继续站在那里,把耳朵贴在门上,肯定会被人发现的。

她及时回到了大厅,和有时候高有时候矮有时候胖莎莉还有她的老师哈本斯坦斯太太攀谈起来。现在她才意识到这位太太是双目失明的。这当然有些不幸,但是对于一个女巫来说,还不算太悲惨。因为女巫们总会有几套备用感官。

接下来,她就去地下室了。

老男爵的棺椁周围散落着花朵,但没有花朵落在大理石棺盖上。因为它雕刻得太精美,就算用玫瑰把它覆盖,对它也是一种折辱。石匠在盖子上雕刻了男爵的形象:身穿铠甲,手握宝剑。这雕像是如此栩栩如生,就好像他随时都会站起身来走开一样。石台的四个角上都点着蜡烛。

蒂凡尼在地下室里走来走去,路过历代已故男爵的石棺。偶尔可见棺盖上雕刻的是一位男爵夫人,双手平静地合拢着。看着这些,感觉真是……很奇怪。白垩地的人不用墓碑,因为石料是很宝贵的。山坡上倒是有几片墓地,而城堡里不知什么地方应该有一本古书,里面有一幅幅褪色的地图,标示出逝者都被埋葬在什么地方。唯一的一个拥有纪念碑的普通人,是蒂凡尼的奶奶(其实在很多方面她都一点也不普通)。她从前牧羊时住过的小棚屋里的东西,现在只剩下几个铸铁轮子和一个大肚铁炉,它们肯定还能再留存一百年。它们本来都是好铁造的,再加上绵羊无休止地啃啊,啃啊,铁炉子周围的地面都被啃得光光的了,像桌面一般。除此之外,绵羊在铁轮子上蹭痒痒的时候,羊毛上的油脂也像上好的保养剂,让铸铁能够始终保持完好的原貌。

据说,从前在一个人成为骑士之前,他会带着武器在大厅里过一夜,不论哪一位神明在聆听,他都会祈求他赐予自己力量和智慧。

她敢肯定她听到了往昔的那些祈祷声,就算不是耳朵听到的,也是在脑海里有那些声音在萦绕。她转过脸去,看着那些沉睡的骑士,心里不禁猜想,也许普劳斯特太太说的是对的,石头确实有记忆。

我的武器又是什么呢?她这样一想,答案就蹦了出来:是骄傲。哦,可是别忘了你听别人说过,骄傲是一种罪过,骄傲的人准会沦落。不过不会真的是这样吧。铁匠不是因为铁器上的完美焊缝而骄傲吗?车夫不是因为他的马侍弄得好,皮毛像新鲜的毛栗子一样在太阳下油光闪亮而骄傲吗?牧羊人不是因为自己保护了羊群,让它们不受狼的侵害而骄傲吗?厨娘不是为她的蛋糕而骄傲吗?如果我们能把自己的生活过好,让生活成为一部精彩的故事,我们就会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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