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四十三章爱情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是两个人之间最最坚固和牢不可破的联系。 (第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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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金的面庞,眉目深邃。恍如多年前第一次相见,他立在金刚座上,丈余的身量,垂眼俯视,肌理孔武,胸前卍字法印煌煌。他没有现出金刚的法相,反而像寺院中的武僧,佩着佛珠,两臂一双三寸来宽的镂金臂钏。越过合什的双掌,看见被驱逐到梵行刹土的他,唇边慢慢浮起了浅淡的笑意。

“黑麒麟,从今往后明王山上没有你的家,你的家在梵行。”

他是枢密金刚,是曼荼罗海会金刚部诸尊之首,也是南阎浮提以外那片净土的守护神。当初的梵行刹土,虽然超出了四大部洲涵盖的范围,八方妖鬼都在此聚集。但有金刚,即便铁围山这头终年照不见日光,也还是一片有序平静的乐土。

曾经的金刚,高高在上,不可攀摘,令主记得自己少年时桀骜,不肯当他的随从,但在金刚座神光照耀不到的地方,他常常满脸向往地凝视他。多好啊,万众的偶像,但凡是女的都爱慕他。令主当时想,将来自己能有他一半的辉煌,也不枉降生在这世上了。

正面的引导,对一个人格还未彻底建立的少年非常重要。令主混迹于光怪陆离的刹土,和邪魔歪道打交道,最后没有长歪,全得益于枢密金刚的偶像感染力。那时候令主觉得明王山也不怎么好,多姿多彩的梵行刹土更适合性格跳脱的他。于是在经过金刚正能量的引导,度过了短暂的被发配的低落期后,令主决定笑着活下去了。

金刚在人前庄严玄妙,神佛都是这样,看着慈悲温和,却不好亲近,但在两个人独处时,他会充分展现出一个单身男青年旺盛的生命力。他们在草原上飞速奔跑,画面太和谐,可能会让人产生美男遛狗的错觉,但那些都不重要,金刚朗朗的笑声才是最绚丽的回忆……想起这些,令主心里就感觉到疼痛。本以为无忧无虑的生活能永远持续下去,可是每个人都有各自的造化,金刚曾经抚着他的脑袋对他说,“你来我刹土是命里注定,你来了,我就该走了。”当时他不明白他的话是什么意思,三千年后他遇到一场浩劫,就此涅槃了。令主独自度过一段浑浑噩噩的日子,各方妖鬼开始作乱,他披上黑袍奋起平叛,杀得刹土上血流成河,只是为了完成金刚的托付。

“保刹土太平,不让治下妖魔越过妙善界,往三千红尘中去。”这是金刚最后的嘱托。四海八荒妖魔众多,梵行刹土是大头,因为缺乏太阳照耀,阴暗处容易滋生邪祟,久在这种环境里浸泡,有句话怎么说的?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不出事前,自负的金刚觉得自己佛心如铁,任谁也动摇不了他。出事之后才一声喟叹,感怀命当如此,蹒跚走进尸林坐化了。

令主看着眼前这张脸,分明就是当初的金刚。五千多年没见了,今天重逢,居然是在这样的情况下。

他不知道说什么好,似乎一切都不合时宜。他曾经怀疑明玄就是金刚,但真的验证了,又说不出的五味杂陈。故人相见,分外眼红,这他妈屎一样的缘分啊!

他决定找点话说,“尊者,你咋当上皇帝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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