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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卿心里有点好奇,啥是自来水笔,莫非是后世的中性笔?这时候就有中性笔了?
珍卿悄悄瞅了一眼,暗想:啥自来水笔嘛,不就是钢笔嘛。
她没兴趣地收回视线,听张翠翠很自得地说:
“我堂哥说了,以后用钢笔写字,会变成一种流行,因为它代表的是文明。
“毛笔是落后的工具,以后都会淘汰掉的。毛笔字写得再好,将来也没有用武之地。”
说着,她特意瞅了珍卿一眼,见她没事人一样地在翻书,从鼻子里嗤笑一声:“井底之蛙。”
中午吃饭的时候,珍卿去打例菜,转过身来的时候,见男生排的那一队里,有个男孩子正在看她,眼睛忽闪忽闪的。
他见珍卿看到他,立刻红了脸,然后就把头扭到另一边,整个人有点羞羞答答的。
但他马上把头又扭过来,眼睛亮晶晶的,又瞅了珍卿两眼。
这人就是放暑假的时候,托潘玉美给她信的那位,名叫潘文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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