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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陆烨华
(本文有关键情节透露,请看完正文后再行阅读)
推理作者都有极其强烈的好胜心。
爱伦·坡写完世界上第一篇推理小说的时候,就给这个文学类型定了性,它是“游戏小说”,随着推理小说的发展,中间也出现过一些流派,承担着反映社会现状、揭露资本黑暗的任务,但“本格推理”这一项,自始至终是乌托邦式的游戏小说。
当然,“游戏”是对读者而言——谜底揭晓前,作者只会挑战“读者”。
但当世界上有第二个作者开始尝试写推理小说的时候,一场“明争暗斗”的竞赛就已经拉开了序幕——远比作者和读者之间的“游戏”更为残酷和刺激。
约翰·狄克森·卡尔和克莱顿·劳森关于“胶带密室”进行过竞作比赛;若竹七海、有栖川有栖、法月纶太郎等也围绕“五十元硬币”的日常之谜写过竞作,被收录到同一本集子中,埃勒里·奎因据说写过一篇无人生还模式的稿子,但还没来得及发表,阿加莎的《无人生还》就已经爆红,他只好把稿子喂了狗……
当你开始进行推理创作,就好像被置身到了奥林匹斯的竞技场中,同样的模式要构思新颖的设定,同样的谜面要想出不同的诡计,别人写过的优秀诡计就是挡在你前面的高墙,甚至你曾经的创作也有可能变成阻碍你的天花板,如果你想写下去,必须更快、更强、更新颖。
所以,没有强烈的好胜心,不可能成为优秀的推理作者。
我最早认识时晨的时候,对他作品的认识是“算得上优秀的逻辑流短篇”。故事是中规中矩的推理小说模式,有人死,有人作死,有人撒谎,有人机智,通过现场某个切入点,进行一段逻辑流的推演,最终得出真相。这样的短篇他写过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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