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29.萨姆森 (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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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车里还载有东西。三天前奎克去参加过丧礼,我们自然没想到别的事上去,只是觉得他们离家太迟了些,并且还没有听说桥的事儿。“你最好叫住他们。”麦克卡勒姆说。真要命,他的名字已到了我的舌尖,可就想不起来。于是奎克大声嚷嚷,他们才停了下来;他赶到大车前,告诉了他们。

奎克和他们一起折身回来。“他们正要去杰弗逊,塔尔家附近的那座桥也没了。”他说,像是我们还不知道这事儿似的,他的面孔看上去有点滑稽,特别是鼻孔周围。可是,他们一家子坐在那儿不动,本德仑、那个姑娘和那个小男孩坐在车座上,卡什和老二——就是人们常常议论的那个——坐在大车尾部横加的一块木板上,还有一个骑着那匹花斑马。不过这时,他们怕是已经坐惯了。我对卡什说他们还得再回到纽霍普去以及该怎么办才最好之类的话,他只是回答了一句:

“我看我们是能到那儿的。”

我这人不爱多管闲事,我是说,让每个人觉得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可是等我跟蕾切尔谈起他们之中没有一个适当的男人安顿她,又遇上七月天什么的,我便去了谷仓,想同本德仑好好谈谈。

“我是答应过她的,”他说,“她一门心思要回去。”

我发现一个懒惰的人、一个怕动的人一旦动起来就不会停下来,就跟他不动的时候决心一步也不走一样,像是他憎恨的不是动而是起步和停下脚步;而且要是起步或停步还会显得困难,他反倒会感到有点儿得意。他坐在大车上,驼着背,眨巴着眼睛,听我们讲桥是怎么说没就没的,河水涨得多么多么高,他倒显出一副得意扬扬的神情,像是他本人叫河水涨起来似的。真的,要说了谎,我不是人。

“你说河水涨得比你任何时候见过的都高吗?”他问,“那是上帝的旨意。”接着他又说:“我估计到了明天早上也不会退多少。”

“你最好今晚就在这儿过夜,”我说,“明儿一大早出发去纽霍普。”我这话完全是替两头瘦骨嶙峋的骡子着想。我对蕾切尔说:“嗯,离家八英里地,天又快黑了,你忍心让我叫他们走吗?除此之外,我还能怎么做呢?”我说:“反正就只有一个晚上,他们可以在谷仓里过夜,天一亮就会动身出发。”我这样对他们说:“你们今晚就住在这儿,明天一早动身回纽霍普去吧。我有的是工具,如果愿意的话,几个男孩子可以动手挖,吃了晚饭接着把坑挖好。”这时,我发觉那姑娘两眼瞪着我,她的眼睛要是两把手枪的话,现在就没有我在这儿讲话了。她的一双眼睛要是没有冲着我直冒火,我就是条狗。后来等我到谷仓去见他们的时候,她正在讲话,没有发觉我到了身边。

“你答应过她的,”她说,“你答应了,她才咽气的。她以为你信得过,要是你说话不算数,你会受到诅咒遭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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