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一章 将 领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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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声音轰隆如雷声。我站在自己的星舰舰桥上,断臂上还包着胶体模具,脖子上被离子武器所伤的疤痕仍在发痛。我真他妈的累坏了。锐蛇缠绕在还能动的右手臂上,像条冰冷的金属蛇。眼前的太空浩瀚无边,细碎的光点在黑暗中飘荡,视野边缘的恒星光芒被深邃虚空中的阴影遮蔽——那是周边正缓缓飘移的小行星。这艘船叫奎特斯,与我先前的坐骑同名。我乘着它在漆黑之中追踪猎物。

“你要赢,”我所服侍的主人如此吩咐,“我的孩子当不了赢家,就由你为奥古斯都家族争取荣耀。在研究院的训练中获胜,你就能拥有自己的舰队。”不断反复、强调、加重语气。这是政客常用的口吻。

他以为我是为他争取胜利,但其实我是为了一个梦想大到她永远无法实现的红种女孩。我将胜利,那男人将会死去,女孩的梦想将会辉煌千古。就这么简单。

我今年二十岁了,个子又高又壮,身上的貂皮军服皱了,头发长了不少,金色眼珠里布满血丝。野马之前说我有副锐利的面孔,还有像是从愤怒的大理石雕出来的双颊和鼻子。我很少照镜子,因为我不想看见这身伪装,尤其不愿面对脸上那道疤痕,因为它象征着我是一名统治从水星至冥王星整个太阳系的金种。我是人类中最聪明也最残酷的圣痕者,却不断怀念着他们中最善良的一个女孩——野马。大约一年前,我在她的房间阳台要求她留下,但最终还是与她道别。离别前,我留下天马纹章的金戒指给她当纪念,她则回赠一把锐蛇。很适合的礼物。

她眼泪的味道在我的记忆中日渐消失。自从我离开火星后,我就再没听到她的消息。更糟糕的是,两年前从学院结训后,阿瑞斯之子也毫无音讯。当初舞者说我毕业后就会联络我,但在茫茫金种人海中,我什么也没等到。

现在的生活与我小时候的想象差得太多,也与阿瑞斯之子雕塑我时,原以为可以带给同胞的将来相去甚远。那时,我以为自己可以改变全宇宙——每个傻小子都会这样妄想。但金种建立的国家机器终究还是将我卷了进去。

学院训练我们如何生存、征服,研究院则教我们怎么作战。现阶段,他们正在测试我们用兵是否流畅。我与其他金种指挥的舰队相互对抗,使用仿制正规军备的训练装置劫掠对手的船只,在过程中熟练掌握金种的星际战争技术。一艘军舰造价等同二十个大城市的年产值。假如派出运送黑曜种、灰种和金种队长的蛭附艇,就能占领重要舰室,夺为己用。当然没有理由将整艘船轰得四分五裂。

星战技术课堂上,教官们不断重申金种一族的信条:强者生存,智者统治。他们让学员自己去体验,让我们在小行星间流浪,搜索补给品和据点,还有猎杀敌人。现在只剩两支舰队还在竞赛内。

我依旧在玩金种的这些游戏。不过这是目前为止最惨烈的一场。

“是陷阱。”身旁的洛克开口。他和我一样留着长发,脸蛋粉嫩,活像个女孩;他气质沉静,有如哲人。在太空厮杀与在陆地征战截然不同,洛克相当能掌握诀窍。他说这就和诗歌一样,天体与战舰相互的关系是种律动。洛克和负责领航驾驶的船员合作十分愉快。蓝种是群动作轻盈的人,仿佛精灵般在金属船舱间飞舞,脑中装满的却是逻辑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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