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长清僧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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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故事的母题来看,这是个借尸还魂的故事。这类故事自唐人传奇以来,小说作品很多。这篇作品宗教色彩很浓,写山东长清县的一个道行高洁的老和尚在圆寂后,魂魄附着在河南一个新死的豪门子弟身上而复活,从此他生活在粉白黛绿,荣华富贵之中。可是他心志坚定,不忘佛家戒律,最后摆脱世俗喧嚣,依然回到自己长清县的寺庙中清净修行。但它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简单的借尸还魂,也可以把它看作是富于教育教学意义的作品——写一个立志学佛的人,意志坚定,不受生死的影响,不受世俗浮华的干扰,“默然诚笃”地完成自己的学业。这是蒲松龄所赋予此类作品的新意。

蒲松龄在“异史氏曰”中说“人死则魂散,其千里而不散者,性定故耳”。性定,就是认准目标后,坚定不移,勇往直前,不妥协,不动摇,坚持到底。有时蒲松龄又用“性痴”、“志凝”来表示同一意思,认为只有“性定”、“性痴”、“志凝”才能事业有成。他在《阿宝》篇中说:“性痴则其志凝,故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世之落拓而无成者,皆自谓不痴者也。”从这个意义上说,《长清僧》只是蒲松龄“性定”、“性痴”、“志凝”主张在宗教方面的实例而已。

长清僧,道行高洁。年七十余犹健。一日,颠仆不起,寺僧奔救,已圆寂矣。僧不自知死,魂飘去,至河南界。河南有故绅子,率十余骑,按鹰猎兔。马逸,堕毙。魂适相值,翕然而合,遂渐苏。厮仆还问之。张目曰:“胡至此!”众扶归。入门,则粉白黛绿者,纷集顾问。大骇曰:“我僧也,胡至此!”家人以为妄,共提耳悟之。僧亦不自申解,但闭目不复有言。饷以脱粟则食,酒肉则拒。夜独宿,不受妻妾奉。

数日后,忽思少步。众皆喜。既出,少定,即有诸仆纷来,钱簿谷籍,杂请会计。公子托以病倦,悉卸绝之。惟问:“山东长清县,知之否?”共答:“知之。”曰:“我郁无聊赖,欲往游瞩,宜即治任。”众谓新瘳,未应远涉。不听,翼日遂发。抵长清,视风物如昨。无烦问途,竟至兰若。弟子数人见贵客至,伏谒甚恭。乃问:“老僧焉往?”答云:“吾师曩已物化。”问墓所。群导以往,则三尺孤坟,荒草犹未合也。众僧不知何意。既而戒马欲归,嘱曰:“汝师戒行之僧,所遗手泽,宜恪守,勿俾损坏。”众唯唯。乃行。既归,灰心木坐,了不勾当家务。

居数月,出门自遁,直抵旧寺,谓弟子:“我即汝师。”众疑其谬,相视而笑。乃述返魂之由,又言生平所为,悉符。众乃信,居以故榻,事之如平日。后公子家屡以舆马来,哀请之,略不顾瞻。又年余,夫人遣纪纲至,多所馈遗。金帛皆却之,惟受布袍一袭而已。友人或至其乡,敬造之。见其人默然诚笃;年仅而立,而辄道其八十余年事。

异史氏曰:“人死则魂散,其千里而不散者,性定故耳。余于僧,不异之乎其再生,而异之乎其人纷华靡丽之乡,而能绝人以逃世也。若眼睛一闪,而兰麝熏心,有求死而不得者矣,况僧乎战!”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白话]长清有个老和尚,道行高洁,八十多岁了身体还很强健。一天,他忽然摔倒起不来,等到寺院里的和尚们跑来救护时,已经圆寂了。老和尚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死去,魂魄飘飘忽忽地离开身体,到了河南境内。河南有个旧官绅的公子,正率领十馀人骑马架鹰猎取野兔。突然马受惊狂奔起来,公子从马上摔下去摔死了。老和尚的魂魄恰好飘游到了这里,便猛然与尸体合在一起,于是渐渐苏醒了过来。仆人们一齐围上前来询问,他睁眼却说:“我怎么到了这里!”众人扶着他回了家。一进门,许多涂脂抹粉的艳妆女子纷纷前来探看问候。他大吃一惊说:“我是个和尚呀,怎么到了这里!”家人以为他在说胡话,都来恳切地开导他让他醒悟。他也不再为自己作解释了,只是闭着眼一言不发。家里人端上饭来,粗米饭他才吃,酒和肉都不沾染。晚上一个人独睡,也不让妻妾们来侍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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